交流| 對法負責就是對自己的生命負責

——絕對不能參與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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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這件事已經時過境遷了,幾次動筆均未成稿,今日寫出來是因為其中的教訓太大了,同時希望這個慘痛教訓能對走在神的路上的同修多少有點幫助,那就是:對法負責就是對自己的修煉負責,對自己的生命負責。

一、表面現象

二零零二年十月底在邪黨十六大開會前,全國迫害形勢很嚴峻,不斷聽到有同修被綁架迫害,甚至迫害致死。當時我負責傳遞一小片資料,因為同修被盯梢了,不能再傳遞資料了,我接的資料就多起來了。甚至連分資料的場地都沒有。當時怕心也重,但不做也不行,找誰來接替呢?我頂著頭皮在幹。

一日晚上八點多才吃完飯,一群惡警拉開門(我家鐵門是虛掩的)闖進來了。那一瞬間我感到此番凶多吉少,那一瞬間我也後悔了:後悔平日修煉的不精進,救人總是沒突破……僵持大約十五分鐘,我被惡人們拖走了。

在賓館裏,我清晰的知道師父就在身邊。我是鎖著修的,但生命中頭一次那麼清晰的感到:師父就在身邊,但是不能相助。甚麼原因呢?

那一次迫害很嚴重,沒有幾位同修堂堂正正的走出去的。我生命也承受到了極限,只是無論多麼艱難我沒有放棄大法,無論多麼艱難我也沒有放棄生命。我知道我能夠走過來,堂堂正正的活著走出來,是以師父的巨大承受為代價的。

二、反思

作為一名修煉人,我們知道嚴重的迫害那肯定是自己放大了的執著、嚴重的漏洞招來的,外界的形勢險惡那是表象。但是我的被舊勢力死死抓住的藉口是甚麼呢?怕心我有,我也知道,但是不至於被迫害到如此嚴重的地步。是看不上不精進的同修嗎?有,但也不至於舊勢力非要把我迫害致死呀?因為「了卻人心惡自敗」(《洪吟二》〈別哀〉),雖然當時師父這首詩沒有發表,但法理上我們是知道的。那是甚麼原因呢?

在魔窟裏是苦,但最苦的是看不到法,沒有同修切磋,不明白法理,找不著自己的漏洞。在否定迫害中找執著,這執著是甚麼呢?在當時我只有最大限度的放棄我所有的一切了。我的環境在艱難的改變著,身體狀況也在逐漸好轉。七個月後我回家了,它們想讓我「病」死的陰謀破除了。回家後我身體迅速康復,但是我還是不明白到底是甚麼原因。

三、找到真正的原因

數月後一日,我明白了。

在這次迫害前,當年七月份師父在華盛頓DC講法了,文字當時沒立即發表在明慧網上。我們許多同修都知道師父又講法了,大家都在盼望著經文的發表。有一次到一位同修B那去,她說,師父的新講法你看了嗎?我很驚訝。她說是海外同修寄來的光碟,看不看。那師父的講法誰不想先看看呢?她打開VCD,我們看了。然後她告訴我她到同事那兒想翻刻一張,開始總是刻不成,後來發正念總算刻了一張,但不清晰。她說:「把它拿給他們刻錄,讓大家都看看。」我知道她是指用光盤塔刻。這時我覺的不妥了,雖然這是師父的講法,但是這不是公開發表的,我覺的不應該傳。但她說,師父講了文字的出來後錄像要銷毀掉,但是沒說文字出來之前不准傳呀。我想想好像也是,自己想看別的同修也想看呀,不讓他們刻是不是自私了。雖覺的不妥也就沒再說甚麼了。

過了些日子,又是一次很偶然的機會,我知道是小L在使用光盤塔(2002年時有刻錄機都很少,用光盤塔的那只有寥寥無幾的資料點有了)。因為大陸的特殊環境,一般你不參與這個項目的話,你是不知道手上的資料是誰製作的,所以我真是非常偶然的知道了這件事的來龍去脈。如果當時我能從法上認識法的話,小B、L與我就不會有後來的大魔難了。L是個在校學生,很善良,願意幫助別人,你找他幫忙,印象中在那種邪惡緊張的環境下他從來沒拒絕過別人。歷次迫害他也都堂堂正正的走過來了,對於曾經在壓力中出賣他的同修,從未聽過他抱怨過誰,也從未聽到他訴說過他遭受的委屈。我把我的想法和他說了,他說他也覺的不怎麼妥當,但他還是做了。

當師父的講法發表在明慧網上時,我又一次見到同修B了(不是特地去見她的),我說,師父講法出來了,那些光碟應該銷毀了。她說,好多同修捨不得銷毀。我聽了無話可說,心想:這張碟子不是我拿來的,也不是我傳出去的,也不是我刻的,該阻止我也阻止了。不聽跟我沒關係了。也就不管了。

後來惡人們來綁架我時,栽贓陷害我的用的就是這張講法光碟。因為其它的不足以給我定罪。大法書籍是公開發行的,真相資料是證明它們有罪的,總不能在法庭上把自焚放出來揭露它們自己吧。在賓館裏當惡人把那張拍有師父講法的像片給我看時,我心裏真難受,我想,師父說了一旦講法出來了錄像就應該銷毀。作為大法弟子為甚麼不聽師父的話呢?現在這張碟子成為迫害其他同修的「證據」了。在賓館時,邪惡之徒反覆把這張相片拿給我看,我都一口否認,我說這是你自己帶的。他們想用這張碟判我幾年。我一直認為是同修沒聽師父的話,就沒想到我自己與這件事也有關。

四、慘痛損失

出來數月後,我想起來了,這件事與我有關。這件事從傳出的第一張我就知道,一直到最後的處理我也都非常非常「偶然」的知道了。我怎麼跟它沒關呢?法理不清晰,私心,對法不負責。如果當時我能堅持要求把所有的光碟銷毀掉,我就不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了。但那是對法的負責才能做到的。

我幾乎失去生命,他倆也遭受嚴重迫害:小B被判五年;小L零口供,被判四年半,他們在賓館與監獄中遭受的迫害都很嚴重;而我儘管在檢察院階段就出來了,但是在看守所裏差點失去了生命。而人世間這件刻錄師父講法光碟的事公安根本就不知道,在我們的起訴書上沒有這件事(因為我與L都是零口供,那上面的事情都是可笑的用邪黨法律都無法給我定罪的事了)。

後果也遠不止這些,迫害的陰影使昔日精進的小L至今沒有走回來,這是最讓人痛心的事了。

五、被捲入亂法,因為私念太重

一年後我在看九九年前的講法《北美首屆法會講法》時說:「誰要是隨便給別人錄製,放這些東西,傳這些東西,隨便叫出版社或工廠大量製作,就是幹最壞的事,那我說他就不夠一個大法弟子的標準。」當時真是震驚,師父已經明確講過了。「在惡毒的破壞性檢驗中所有會出現的問題,事先我都在講法中講給了你們。」(《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擾〉)對法理的認識不清晰,加之舊宇宙中的為私為我的特性,使我當時認為:不是我幹的那就與我無關了。這與舊勢力中的高層生命知道直接破壞大法會被銷毀而利用下層生命干擾破壞大法的心理有何區別呢?

當時若讓我去傳去刻這張碟子我是絕對不會幹的,我覺的不妥之事我是不會幹的。但是私念,讓我覺的只要不是我直接幹的也就跟我沒關係了。法理的不清晰被私念加大加強,這強大的私念包藏著一個強大的執著,那就是法的破壞跟我也沒啥關係。

寫到這兒,也更清楚了舊勢力為何在那一次非得要迫害死我了,也知道了那問題為何如此的嚴重。儘管公安不知道,但是我們都遭受了如此嚴重的迫害。我清晰的知道在我離開之時,那些看守所的警察是多麼的無奈,那是舊勢力沒有繼續迫害的藉口了。因為我還有純真的一念,我想去救度眾生,我不能死。雖然在幾個月後我知道了這次被迫害的原因,但是我是後悔我法理的不清晰,是私心、是不負責。而那個舊宇宙中的為私為我的特性太嚴重,以至於造成我參與了亂法,才是我真正被迫害的原因。那次被迫害的陰影如影隨形的跟我許多年,自己長期沒能突破這種狀態也是沒有認識到自己的私心如此之大,直到今日我被迫害的流離失所。

師父說:「眾生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慈悲眾生。」(《精進要旨》〈定論〉)維護法就是維護自己的生命,對法負責也是對自己的生命負責。是師尊的慈悲給了我明白法理的機會,是師尊巨大的付出給了我生命去認識自己的錯誤。

時至今日,我想海外同修也成熟了,不會再郵寄這樣的光碟到國內了;也衷心祝福那位去了海外的同修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在新的環境裏做好,按師按法履行法徒的責任;希望我們那位因那次打擊而遲遲未走回來的同修早日走回來。

寫出來這次教訓是希望對我們所有走在神路上的同修的有所借鑑,有所幫助。

如有不妥,請同修慈悲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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