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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寧河縣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案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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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與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據不完全統計,天津市寧河縣有上百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勞教、拘留、送洗腦班。其中,三人被迫害致死,二十八人次被非法判刑,一百零三人次被非法勞教,二百三十多人被劫持到洗腦班遭受精神折磨。法輪功學員不僅被剝奪人身自由,有的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等,還有被以各種藉口施以經濟勒索或被扣押工資,從幾百元到幾千元乃至十萬元不等。

天津寧河縣位置圖
天津寧河縣位置圖

到目前為止,仍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他們是黃春來、董廣東、平玉榮、董慶鳳、姜淑雲。下面是部份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的事實。

一、天津寧河縣部份法輪功學員被抄家、恐嚇、關押迫害事實

法輪功學員李淑英,女,六十歲,寧河縣小李鄉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法輪功學員李淑英因不放棄修煉,被小李鄉政府劫持到鄉里非法關押,只能睡在地板上,她反迫害絕食三天,半夜被鄉司法幹部胡守志用皮帶抽打,鄉副書記曾祥朝抽她的臉。二零零零年臘月,李淑英被小李鄉政府綁架到鄉里,逼迫她放棄修煉,直到臘月二十八才回家,大年初一又被劫持到鄉政府,監禁在一個小黑屋裏兩個多月,屋內沒有床,只有幾個凳子和一張沙發,同屋的幾個同修只能輪流睡覺。

法輪功學員唐桂芝,女,寧河縣蘆台鎮人,已退休。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街道居委會的人員經常到法輪功學員唐桂芝家騷擾,逼她交大法書籍,恐嚇她別出去,如果出去了,就扣押她的工資。

法輪功學員牛連琴,女,寧河縣苗莊鎮人。二零零五年七月,苗莊鎮派出所惡警薛大鵬等三人闖入法輪功牛連琴家中,搶走師父法像及大法書和資料,並將牛連琴帶到派出所進行恐嚇,索要錢財遭到拒絕。二零零五年六月,薛大鵬帶人到家中騷擾。

法輪功學員盛國梅,女,四十三歲,河北省玉田縣人。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因被惡人舉報,遭玉田縣潮絡窩鄉派出所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並將盛國梅綁架,在派出所關押一天,勒索現金四千元。

寧河縣豐台鎮位置圖
寧河縣豐台鎮位置圖

法輪功學員盛榮華,女,六十一歲,寧河縣豐台鎮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功學員盛榮華被非法傳訊到派出所,強迫交出大法書、按手印、看污衊大法的電視片。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四日,盛榮華被傳訊至小李鄉,勒索現金三百元。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六名警察闖入盛榮華家中非法抄家並將她綁架到派出所,遭國保大隊孟憲功一夥逼供,下午被強迫送至公安局照相、簽字、按手印。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二日,遭到國保大隊孟憲功一夥逼供。

法輪功學員王金如、謝建霞、戴貴芹、王春淑,均是寧河縣小李鄉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王金如、謝建霞、戴貴芹、王春淑到寧河縣政府為法輪功和平上訪,被小李鄉派出所韓海文、李長學綁架到鄉政府關押兩天,不讓吃飯,白天在烈日下曝曬,晚間讓蚊蟲叮咬。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天氣極冷,大雪有半尺深,零下十六度,她們四人被綁架到鄉政府非法關押兩天,每人勒索現金二百元。

法輪功學員李沛芝,女,寧河縣豐台鎮人。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被豐台鎮派出所惡警強行闖入家中並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等。

法輪功學員賈秀茹,女,寧河縣苗莊鎮人。一九九九年八月,法輪功學員賈秀茹被鎮政法委書記鄭義然和派出所人員闖入家中進行恐嚇,強行抄走大法書和音像製品。二零零四年,鎮派出所惡警薛大鵬闖入家中亂翻東西,將大法書和資料抄走。

法輪功學員王子英,女,五十一歲(一九六零年出生)寧河縣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七日,蘆台鎮西大橋街道主任楊建軍等人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王子英家中,將大法書、煉功帶,坐墊等物品強行抄走。二零零一年黃曆大年三十夜間兩點,遭單位領導的電話盤查騷擾。二零零一年三至四月的一天上午,曙光街居委會片警李輝非法闖入王子英家中,翻箱倒櫃抄走師父法像和師父講法錄音帶等。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八年間,王子英被秘密監視,夜間在她家樓前及附近的汽車內多次有警察蹲坑,白天有鄰居和街道執勤人員的監視。

法輪功學員宋文茹,女,六十六歲(一九四五年六月十九日出生)寧河縣人。二零零四年四月片警劉志軍帶兩名警察,孫某、孟某,從上午八點至下午兩點在宋文茹家查找法輪功學員的電話號碼,宋文茹不配合警察的問話,他們就恐嚇威脅要把宋文茹帶到派出所。

法輪功學員李雙紅,女,寧河縣蘆台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那時李雙紅剛學法煉功不久,就遭皇姑莊書記劉志貴恐嚇,逼迫她放棄修煉,交出大法書籍。

二、天津市寧河縣部份法輪功學員被拘留或關洗腦班迫害事實

法輪功學員單立超,女,二十八歲,天津市寧河縣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單立超去寧河縣政府為法輪功和平上訪,被豐台鎮政府非法關押一天。一九九九年十月下旬,單立超去北京為法輪功和平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天安門附近的派出所,當晚被寧河縣公安局劫持到寧河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又被劫持到豐台鎮政府非法關押十五天,勒索現金七百元。參與迫害者:寧千英(鎮黨委書記)、藺衝開(政法委書記)、董洪義(武裝部)、李炳泉(鎮派出所所長)、小段、王保軍。二零零一年一月,單立超被鎮政府綁架至寧河縣大於洗腦班迫害兩個月,勒索伙食費、車費五百元。參與迫害人:寧河縣婦聯主席閆淑榮、惡警吳鳳江、武裝部的李軍峰等人。二零零三年,豐台鎮政府以邪黨召開「十六大」為由,將單立超綁架至鎮政府非法關押近十天。參與迫害人:豐台政府人員劉愛民、齊兆娣等。

法輪功學員李春娥,女,四十八歲,寧河縣豐台鎮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豐台鎮政府逼迫李春娥放棄修煉,被非法關押兩天,並非法抄家。一九九九年十月,因李春娥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豐台鎮政府非法關押九天,並勒索現金二千元。二零零一年中國新年前夕,豐台鎮政府非法將李春娥劫持到大於洗腦班迫害一個月,勒索現金三百元。參與迫害的有:寧千英(鎮黨委書記)、藺衝開(政法委書記)、李炳泉、王保軍、董洪義、寧河縣婦聯主席閆淑榮、惡警吳鳳江、武裝部的李軍峰等人。

法輪功學員張金堂,男,四十三歲,寧河縣豐台鎮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張金堂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抄家並綁架至鎮政府迫害七天。一九九九年十月,張金堂被非法關押在鎮政府迫害十五天。每逢所謂敏感日期,鎮政府人員上門騷擾。二零零一年中國新年前,張金堂被非法劫持到大於洗腦班迫害兩個半月,扣發兩個月工資一千五百元,在此期間惡警到家中勒索現金七百五十元。參與迫害的有:寧千英(鎮黨委書記)、藺衝開(政法委書記)、李炳泉、王保軍、小段、董洪義。寧河縣婦聯主席閆淑榮、惡警吳鳳江、武裝部的李軍峰等人。二零零二年元旦,張金堂被非法抄家並綁架至鎮政府迫害十五天,勒索現金一千元,後又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扣發一個月工資。二零零三年,豐台鎮政府以邪黨召開「十六大」為由,將張金堂綁架至鎮政府非法關押近二十天。參與迫害的有:劉愛民、孫建軍、李連英、韓小峰、張瑞彪、李厚臣、齊兆娣等人。

法輪功學員董淑敏,女,寧河縣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董淑敏到縣政府為法輪功和平上訪,被寧河縣惡警綁架,其後被劫持到鄉政府逼看中央電視台播放的污衊大法的片子,被限制人身自由。一九九九年九月,村長朱德福和寧河鄉長韓振合開車到董淑敏娘家強迫她到鄉政府去(董淑敏母親去世,回娘家),此時已是深夜十點多了,嚇得家人坐立不安。來到鄉政府後,即被限制人身自由,連大小便都有人跟隨,並被勒索現金五百元。二零零九年臘月,一天晚上八點,村幹部朱德福和鄉長韓振合再次闖入董淑敏家中,將其綁架至鄉政府洗腦迫害二十多天,直到臘月二十九才讓回家,並被勒索現金一千元。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一,鄉長韓振合帶領胡莊村書記鬱有身、村長朱德福、婦女主任韓春琴等人闖入家中,非法抄家,並把董淑敏的身份證搜走。

法輪功學員李玉護,寧河縣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李玉護去縣政府為法輪功和平上訪,被鄉派出所韓海文強行拉上一輛大客車劫持到小李鄉,被鄉副書記曾祥朝關進了一個鐵籠子(共兩男兩女)兩個小時,晚上被劫持到板橋派出所監禁兩天,勒索現金五百元(已要回)。一九九九年十月,李玉護被派出所王志力騙至鄉政府,非法關押十多天,身份證被扣留。期間男女學員被關在一間屋子裏,晚上睡覺沒有床,弄兩個學生用的課桌拼在一起,每天強制看污衊大法的電視、報紙,吃的飯都是家裏的老人騎車十多里地送來。二零零零年七月,李玉護被村書記王會國劫持到鄉政府監禁五天。在這期間逼迫寫所謂的「悔過」不寫就被張瑞彪毒打,鄉長韓慶年酒後暴打李玉護,並強迫他站在屋外讓蚊蟲叮咬。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晚,大雪有半尺多厚,零下十六度,全鄉的法輪功學員都被劫持到鄉政府,男女關在一起,屋裏沒有床,只有幾個凳子和一個沙發,在那裏李玉護被監禁七天,勒索現金七百元。

法輪功學員李玉生,男,寧河縣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李玉生被縣政府的幾個人抬上車,其中一人打他嘴巴,綁架至小李鄉政府,關在一間屋子裏,不讓坐、不讓靠、不讓蹲,只許站在屋子中間,一天一夜不讓睡覺,非法關押兩天,勒索現金五百元,並被非法抄家。同年十月,因李玉生不放棄修煉,被小李鄉政府劫持到鄉里,非法關押十多天。二零零零年六月,一天深夜,鄉吳書記、派出所警察小侯等人上門將他和六歲的孩子也一起被劫持到鄉政府,被鄉長韓慶年毒打。黨委書記曾祥朝用剪刀比劃著說要劃開他的肚子找法輪,後被關在鐵籠子裏半宿,勒索現金一千元。李玉生妻子進京為法輪功和平上訪,惡黨氣急敗壞搞株連,把他抓到鄉政府,惡人孫德彩將他的頭髮抓下幾縷,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家裏的農用三輪車被搶走,無奈之下自己花六百元錢「買」回來。二零零一年一月七日,李玉生被綁架至大於洗腦班迫害五十五天。參與迫害人:寧河縣婦聯主席閆淑榮、惡警吳鳳江、武裝部的李軍峰等人。

法輪功學員趙淑芬,女,五十歲,寧河縣豐台鎮人。一九九九年十月下旬,趙淑芬進京為法輪功和平上訪,被兩名警察劫持到天安門廣場的派出所,後被寧河縣公安局劫持到縣看守所,以干擾社會秩序的罪名非法拘留,期間轉到津南區鹹水沽看守所進行迫害半月後被劫持到豐台鎮政府非法關押十天,勒索現金七百元。參與者:寧千英、藺衝開、李炳泉、小段、王保軍、董洪義等。二零零一年一月,趙淑芬被鎮政府劫持到寧河縣大於洗腦班迫害兩個月。參與迫害人:寧河縣婦聯主席閆淑榮、惡警吳鳳江、武裝部的李軍峰等人。二零零二年元旦,趙淑芬被鎮政府劉愛民、張瑞彪等人非法抄家,勒索現金一千元。二零零二年,鎮政府以邪黨召開「十六大」為由,將趙淑芬劫持到鎮政府非法關押十天,二十四小時有人看守,參與者:劉愛民、齊兆娣等。二零零七年,家中電腦被警察非法抄走。

法輪功學員馮貴金,男,六十三歲,寧河縣豐台鎮人。一九九九年十月下旬,馮貴金去北京為法輪功和平上訪,被寧河縣公安局劫持到派出所,遭蘆台刑警大隊的六個惡警毒打,當夜被送至豐台鎮政府迫害,被派出所所長李炳泉及小段、大波子(小名)、王保軍等人輪番毒打,並將其戴上手銬,銬在暖氣管上和院子裏罰站,一站就是四、五個小時。七天後,轉至寧河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現金總計二千三百元。二零零二年,鎮政府以邪黨召開「十六大」為由,將馮貴金劫持到鎮政府非法關押二十天。參與人:藺衝開(政法委書記)、寧千英(鎮黨委書記)。每到所謂的「敏感日」鎮政府上門騷擾。

法輪功學員梁芬,女 ,寧河縣豐台鎮人。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後,一天半夜,粱芬被村書記王會國舉報,小李鄉(現在是豐台鎮)政法委書記劉玉海帶領十多個人砸開梁芬家門,家人嚇得心驚肉跳,隨後將她綁架至鄉政府,後被送至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現金三百元。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歲的女兒因說了一句法輪大法好,被強行綁架至鄉政府,勒索現金三百元。以前梁芬和丈夫一起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家庭和睦。可是邪惡瘋狂的迫害,她丈夫被嚇得連門都不敢出,加之一到所謂敏感日鄉政府就上門騷擾,他長期處在驚恐中,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精神崩潰放棄了修煉,於二零零三年臘月十四含恨而死。

法輪功學員李淑萍,女 ,寧河縣豐台鎮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李淑萍被小李鄉派出所警察李長學、韓海文、三郎綁架到鄉政府非法關押兩天,期間,白天在陽光下曝曬,晚上讓蚊蟲叮咬。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李淑萍在給上中學的兒子開家長會時被鄉政府綁架兩天,不給飯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李淑萍被騙至鄉政府非法關押四天,在一間不供暖的大會議室內,又冷又餓,凍得渾身發抖,期間被非法抄家。此後又被非法關押在在鄉政府五天。二零零一年,李淑萍因不放棄修煉被綁架到鄉政府迫害兩個多月,後被劫持到大於洗腦班迫害,勒索現金一千元。

法輪功學員馬玉敏,女 ,寧河縣豐台鎮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馬玉敏因不放棄修煉,被非法關押在小李鄉(現改為豐台鎮)政府,白天在陽光下曝曬。二零零零年六月,馬玉敏被綁架到鄉政府,睡在水泥地上。二零零零年七月,馬玉敏被王會國騙至小李鄉政府迫害三天。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馬玉敏被綁架至鄉政府,關押在不供暖的大會議室裏,凍得渾身發抖。二零零零年年底的一天,馬玉敏去二姐家,派出所不允許,被李長學用車劫持回家,關押在大於洗腦班迫害兩個月,過年也不准回家,外甥女結婚也不准參加。家裏多次受到騷擾,嚇得家裏人一天到晚心驚膽戰,給家人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法輪功學員孫桂萍,女,寧河縣人。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下午四點,法輪功學員孫桂萍因不放棄修煉,被惡警綁架到寧河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一天,寧河縣公安局和豐台鎮五名惡警非法闖入孫桂萍家中抄走價值二千八百多元的東西。

法輪功學員董學玲,女,寧河縣蘆台鎮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寧河縣教育局工作人員讓法輪功學員董學玲放棄修煉。二零零一年董學玲因不放棄修煉,被縣「六一零」,劫持到寧河縣大於洗腦班迫害十多天,失去人身自由。二零零一年多名警察非法抄了董學玲的家。

法輪功學員潘小嶺,男,四十多歲,原天津市寧河縣工商局職工。潘小嶺在煉功前,不愛說話,自煉了法輪功後樂觀開朗,大法改變了他的性格,家庭和睦,他非常珍惜得法的機緣。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潘小嶺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單位停止工作,並扣發工資。二零零一年,被縣「六一零」劫持到寧河縣大於洗腦班迫害,被非法關押長達數月,惡人逼他看詆毀法輪功的電視、報紙,他身心受到極大摧殘,家中妻子帶兒子離他而去,他回家後看到一個好好的家庭被邪黨迫害的妻離子散,潘小玲現在精神恍惚已病退在家。

法輪功學員王英梅,女,一九四一年出生,天津市寧河縣供電局退休職工。

自一九九九年五月份至二零零二年,蘆台鎮派出所、育紅街道及單位工作人員曾多次上門騷擾,並非法抄家,把有關法輪功的一切物品全部抄走。參與人蘆台派出所兩個副所長沈某、張某、警察張傑等人、育紅街道主任付士勇,抄家後把王英梅綁架到單位非法關押三天,單位局長楊茂才、副局長王慶德、辦公室主任劉士忠、還有劉文良、李秀全等。一九九九年五月初,王英梅被綁架到縣看守所迫害,在看守所期間,四名警察輪換審問,其中有惡警運佩剛,還有一惡警叫囂:「不信我就治不了你」並滿口的污言穢語。王英梅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王英梅再一次被邪惡綁架到縣看守所,還是沈某非法審問,被非法拘留二十多天。

法輪功學員閆佩華,女,寧河縣蘆台鎮人。一九九九年十月,閆佩華和幾名法輪功學員同去北京為法輪功和平上訪。十一月,在天安門廣場被惡警綁架關押在廣場派出所,警察將她們身上帶的錢、物非法搜走後又將閆佩華轉押到楊柳青體育館廣場。幾個小時後警察又將她劫持到車站看守所,夜間非法審訊,只讓穿內衣,惡警罵人。後被寧河縣公安局劫持到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在看守所裏不讓學法、煉功,罰面壁,吃、睡、大小便都在一個屋子裏。吃的是發霉的窩頭,裏面還有耗子屎,水煮土豆還帶泥,白菜上都是蟲子在水裏漂著。在這期間,片警付乃生等人非法闖入她家抄走大法書、磁帶、師父像還有香(整整一箱),家裏人身心受到很大打擊。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中旬,蘆台鎮政府把閆佩華從看守所直接劫持到蘆台鎮政府辦的洗腦班繼續迫害,逼她寫「不煉功,不學法,不去北京證實法」的保證等。在鎮政府閆佩華被勒索三百二十元,說是車費,又被迫交三千元押金(白條)並威脅說,如果再去北京這三千元就不給了。回家後,警察、街道人員不斷上門騷擾,給閆佩華及家人的精神狀態和家庭的經濟狀況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法輪功學員趙春文,女,五十九歲,天津市寧河縣人。法輪功學員趙春文只因堅修大法,不斷被縣「六一零」協同單位、街道居委會騷擾、監控甚至非法拘留。使全家老小受到很大的傷害。一九九六年,趙春文從蘆台棉紡廠退休後,到寧河縣經濟開發區華人酒飲有限公司工打工,同年得法,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開發區派出所,逼迫找趙春放棄修煉,並給單位領導施壓,因為她的工作是化驗,沒人替代,就在在經濟上迫害,經常讓她到車間加班加點,不給加班費,甚麼髒活累活都讓她幹,打掃浴池等。讓她培養了化驗員(公安局長的小姨子)後她被解雇。趙春文被解雇的前有一天,派出所扣押了她的身份證。趙春文去派出所要身份證,惡警逼迫她寫保證書,不寫不讓回家,不給身份證。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晚上七點多鐘,警察楊術俊帶著三、四個警察和「六一零」人員闖入趙春文家中,非法抄家,並將她綁架到蘆台派出所非法審問。十四日由棉紡廠廠長王學英帶人把趙春文劫持到單位繼續迫害,由專人監視,上廁所都有人跟著,並有幫教。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六日,警察從單位把趙春文劫持到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回家後一直到二零零八年,趙春文始終是在單位,居委會的監控下度過的,每逢節假日即所謂的「敏感日」就有電話騷擾,趙春文及家人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法輪功學員王子忠,女,四十八歲(一九六三年出生),寧河縣表口鄉人。王子忠因堅持信仰修煉法輪大法,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多次遭受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五日,王子忠和幾名同修在家煉功,幾名警察突然闖進屋內,像瘋子似的滿屋亂翻東西。將所有人的煉功坐墊搶走。從這以後王子忠家周圍長期有蹲坑監視。二零零零年六月的一天,她在街上行走,被村治保主任於步田等人開車追逐,在眾人面前惡毒羞辱她。一次,村民於士香與於步田及派出所的惡警密謀,逼迫王子忠交出大法材料並且恐嚇說如不交出就被關押,王子忠被派出所非法關押了三天。二零零零年十月的一天晚上九點多,於步田強行扣留了王子忠的身份證,並恐嚇說:「你的活動範圍僅限於表口莊內,不許你出遠門。」人身自由這最基本的權利被剝奪,身份證至今未還。二零零零年臘月二十三,王子忠被派出所強制洗腦迫害三天,逼迫寫「悔過書」並勒索現金三百元(二零零二年已退還)。二零零二年臘月二十五日,惡警再次闖入王子忠的家,強迫她寫「悔過書」放棄修煉,並恐嚇說:「不寫就把你送到大於(洗腦班)集中營到那裏過年。從這以後惡警田樹中等人每天都到她家騷擾,攪的她和家人不能正常生活。有一天村幹部於步田和惡警發現村裏電線桿,牆上寫有「法輪大法好」的字幾十名便衣把她家團團圍住。像這樣的陣勢發生在王子忠家不只是一兩次。她就在這種被監視,圍追、恐嚇、洗腦迫害等強大的精神壓力下整整的生活了八年。

三、天津市寧河縣部份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或判刑迫害事實

法輪功學員盛富華,女,五十七歲,寧河縣豐台鎮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法輪功學員盛富華去縣政府為法輪功和平上訪,途中被鎮政府劫持非法關押兩天。一九九九年十月下旬,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綁架到帶附近的派出所,後轉到北京體育場,當晚十二點左右被押到八達嶺監獄,第7天被寧河縣公安局接回,以干擾社會秩序罪被非法拘留十五天,遭受女警趙某嚴重迫害。後被鎮政府非法關押十五天,被勒索現金六百元。參與者:寧千英、藺衝開、李炳泉、小段、王保軍、董洪義等。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四日,第二次到北京上訪,當晚被李炳泉等人劫持到縣公安局,關押在看守所四十多天,後被寧河縣公安局判勞教一年,關押在天津板橋女子勞教所迫害後轉至五大隊,經常被罰站,不准睡覺。參與人:勞教所中隊長高某、張某、劉某、哈某。二零零二年元旦期間,豐台鎮派出所李炳泉帶人非法抄家,並將盛富華綁架至鎮政府非法關押九天,勒索現金一千元,後被劫持到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晚,因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關押在潮絡窩鄉派出所,轉天被送到玉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八十一天,後被勞教一年半。十一月九日送至唐山市開平區勞教所迫害,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七日回家。參與迫害人:石德海(潮絡窩派出所所長),馬樹良(政法委),劉秀花(玉田縣看守所所長),邊久中(六一零),勞教所的周某、陳某、安某、劉豔、王豔、賈某。

法輪功學員李春豔,女,四十九歲,寧河縣小李鄉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李春豔被小李鄉政府劫持到鄉里迫害,白天在陽光下曝曬,晚上讓蚊蟲叮咬,不給飯吃。鄉劉副書記參與迫害。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鄉長韓慶年上門騷擾,因親戚同修去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公開叫囂要株連九族。二零零零年六月,又因親戚同修的緣故被株連,遭綁架至小李鄉政府,男女同關一室,睡在水泥地上,被非法關押十多天。二零零零年七月,李春豔又一次被劫持到鄉政府,被曾祥朝打了兩個耳光,打的滿臉是血。之後被劫持到寧河縣看守所迫害十五天,期間家裏並被非法抄家兩次,被騷擾多次。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李春豔再次被關押在鄉里不供暖的大會議室內,凍得上牙打下牙。二零零零年中國新年前夕,李春豔被鄉政府劫持到大於洗腦班迫害,床鋪全被拿走,睡在地板上,每天被強制看誣陷大法的電視宣傳片。參與迫害者:寧河縣婦聯主席閆淑榮、惡警吳鳳江、武裝部的李軍峰等人。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李春豔因不放棄修煉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之後被勞教一年半,在板橋女子勞教所受盡迫害,強制做奴工,每天只睡四、五個小時。二零零二年,鄉政府以邪黨召開十六大為由,將李春豔被非法關押十五天,直到邪黨會議結束。二零零二年十二月,鄉派出所警察及鄉鄉政府人員經常上門騷擾,抄走了身份證,至今未還。被迫害的度日如年。全家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

法輪功學員齊玉英,女,五十七歲,寧河縣豐台鎮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功學員齊玉英被綁架至豐台鎮政府關押兩天。一九九九年十月下旬,齊玉英去北京為法輪功和平上訪,被綁架後送回豐台鎮派出所,後轉至鎮政府,共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現金七百元。參與迫害者:寧千英(鎮黨委書記)、藺衝開(政法委書記)、李炳泉、小段、王保軍等。二零零一年年底,齊玉英不放棄修煉被鎮政府劫持到大於洗腦班非法關押十二天,並遭強行繳納伙食費、車費二百多元。參與人:張有會、藺衝開,寧河縣婦聯主席閆淑榮、惡警吳鳳江、武裝部的李軍峰等人。二零零二年一月,齊玉英被非法抄家。參與人:劉愛民、董洪義。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晚,齊玉英因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關押在潮絡窩鄉派出所,轉天被送到玉田縣公安局,在公安局的鐵籠子裏被迫害三天兩夜,不給飯吃、不給水喝,八月二十八日被劫持到縣看守所迫害。強制幹活摘辣椒,因勞動強度大,兩手的大拇指指甲均脫落,夜間鑽心的痛,白天還要繼續幹活。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九日,齊玉英被非法勞教兩年,關押在唐山市開平區勞教所,期間強制洗腦迫害、強制轉化,不讓睡覺,逼迫看污衊大法的錄像。潮絡窩鄉迫害參與人:石德海(派出所所長)、馬樹良(政法委)玉田縣看守所迫害參與人:劉秀花(所長)、邊久忠(六一零);勞教所迫害參與人:周某、陳某、王豔、賈某、劉某

法輪功學員宋之山,男,六十七歲,天津市寧河縣東豐台人。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法輪功學員宋之山因去天津師範學院講清真相遭警察毆打,後在豐台鎮洗腦迫害一個月。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宋之山去北京為法輪功和平上訪,被寧河縣公安劫持到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冬天睡在水泥地上。二零零零年,宋之山再次進京上訪,被寧河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天津梨園監獄迫害,被勒索現金四百元。在監獄遭受的迫害:非法抽血;扣「破壞法律實施」的帽子;超體力奴役;野蠻灌食導致肺出血,差一點喪命;坐小板凳;三天三夜不讓吃飯、上廁所、睡覺等等,不勝枚舉。宋之山回家後,其妻帶著兒子已走,並與其離婚,和睦的一家被邪黨迫害的妻離子散。就是這樣惡警張賓等人多次上門騷擾。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宋之山被當地派出所綁架,並搶走大法資料。參與人:張賓等惡警。

法輪功學員張建文,女,天津市寧河縣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張建文被小李鄉政府綁架到鄉里,白天在烈日下曝曬,晚上讓蚊蟲叮咬,並被關進鐵籠子,後被送至板橋派出所非法拘禁兩天,被非法抄家並勒索現金五百元(後要回)。一九九九年十月,因張建文不放棄修煉,被鄉政府人員劫持到小李鄉政府非法關押半個多月。二零零零年六月,一天深夜,鄉吳書記、派出所小侯等人上門騷擾, 將她和六歲的孩子一併綁架至鄉政府的一間屋子,拉上窗簾,鄉長韓慶年、曾祥朝逼問還煉不煉功,張建文說「煉」,就遭毒打,張建文的眼鏡被摔碎,臉頰被打青,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七月中旬,張建文被派出所所長劉士華、李長學劫持到鄉政府非法拘禁,並被勒索現金一千元。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八日,張建文進京為法輪功和平上訪,被非法關押在天安門派出所後被寧河縣公安局押回,銬在鐵籠子裏,後被非法拘留十八天,後被寧河縣公安局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一年十月,張建文被鄉派出所所長劉士華、惡警王志力等人非法騷擾、抄家。二零零二年,邪黨召開十六大期間,張建文被惡警王志力等人騙走,非法拘禁十五天左右。此後幾年,鄉政府人員劉愛民、惡警王志力等人曾多次上門騷擾。

法輪功學員劉秋芳,女,寧河縣小李鄉人。一九九九年八月,劉秋芳被小李鄉派出所和鄉政府等有關人員劫持到鄉洗腦班進行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劉秋芳被小李鄉派出所警察劫持到鄉洗腦班迫害一個月,受到非人的虐待和折磨,並勒索現金五百元。二零零四年九月三日晚,劉秋芳因傳遞大法真相資料,被寧河縣「六一零」、豐台鎮派出所劫持到寧河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後轉押到天津市漢沽區看守所非法拘留三個月。同年十二月又轉至寧河縣看守所繼續迫害。二零零五年六月五日,劉秋芳被寧河縣中共法院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二年六個月審判長李志軍,被非法關押在天津女子監獄三分隊四監區迫害,獄警指使犯人李會芹、李學華毆打劉秋芳,強制坐小板凳,導致左腿不能走路。參與迫害的有,四監區大隊長李紅、副隊長、三分隊隊長吳某、小隊長劉爽等人。

法輪功學員郭玉文,女,寧河縣人,孫建富,男,寧河縣人。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郭玉文與兒子孫建富進京為法輪功和平上訪,郭玉文被寧河縣公安局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天津板橋女子勞教所受盡迫害。孫建富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天津雙口勞教所遭受迫害。郭玉文的丈夫與次子相依為命,整天擔驚受怕,度日如年,受盡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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