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春的一天,一社區邪黨人員拿著筆紙闖到該村一法輪功學員家中,逼法輪功學員寫保證、簽字等。方明聽聞後趕到,打著圓場對社區人員說:「哎,簽啥字保啥證呀,你就是強讓她寫了,反過來繼續煉,你不是白耽誤工夫嗎?快忙去吧,這裏有我呢。」社區人員翻了翻白眼,沒趣地走了。以後再也不來了。
時隔不久,東村一醉漢去方明家鬧事,當時只有方明一人在家,醉漢突然亮出刀子就刺向他,可就在那一瞬間,就像有誰用力擋了一下,刀子飛出去了,方明只被劃破一點皮,其它啥事也沒有。
事後,方明找到本村一位法輪功學員告訴此事,並激動地說:「大姐,法輪功到真格的時候,真管事啊!那天要是沒有大法保護,我可就危險了,說不定出啥事呢,有朝一日我要是見到李大師,我親自給這位活佛磕頭謝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