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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德明老人當庭自辯 合肥市法庭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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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八時四十分,合肥市廬陽區法院非法對六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鄭德明開庭審理,庭審前未通知家人。鄭德明被警車送至法庭入口處,一下車時,他就連聲高呼:法輪大法好!

事前得知開庭消息的家人、親友紛紛迎上前去,不讓法警將他帶入法庭。家人、親友對法警講真相說,他沒犯法,沒犯罪,為何給他戴上手銬,這是執法犯法,講真相並阻止把他帶進法庭,雙方僵持約十分多鐘。

非法庭審過程中,法輪功學員鄭德明根據公訴人對他的指控進行了即席的自我辯護。辯護中大體講了下面幾個問題:針對公訴人利用刑法第三百條對他進行指控,他說:實際刑法第三百條未提法輪功一個字,不信你把刑法第三百條讀給大家聽。針對公訴人污衊法輪功,他說:我就要問問公訴人,到底哪部法律、哪一條文定法輪功為×教的,你應該說出依據來。據我所知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全國人大的決定未提法輪功一個字,二零零五年公安部定的十四個邪教組織中法輪功不在其內,你怎麼還說是邪教呢?只有江澤民和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污衊法輪功是「×教」,但那不是法律。

針對公訴人所說破壞法律實施,鄭德明庭上質問:我到底破壞哪部法律實施,怎麼破壞的,你要說出具體事實嘛!沒有事實怎麼給我定罪呢?當講到這一問題時,旁聽席上的聽眾說,要他們回答這些問題,為甚麼不回答?這時審判長以擾亂庭審秩序為由要驅趕聽眾。

針對公訴人說他多次犯罪。鄭德明說:我可以理直氣壯的告訴你們我沒有罪。第一次是在公園煉功你們抓我誣判三年,請問我煉功破壞了甚麼法律實施,我不偷、不搶、不騙、不貪、不嫖、不賭,是你們不讓我有個好的身體,是你們在迫害我。講到這裏審判長問他,你有甚麼證據說我們迫害你,鄭舉起戴手銬的雙手說:這就是你們迫害的證據。第二次是江澤民導演天安門自焚偽案栽贓陷害法輪功,我插播真相予以揭露,這有甚麼罪?你們判我五年。我告訴你們那個天安門自焚的沒有一個是法輪功學員。這個天安門自焚已被拍成電影《偽火》,這個《偽火》在聯合國已有備案,你們現在還把天安門自焚偽案當成作證據栽贓法輪功。這次你們又抓我,抄我家,說我家裏有小冊子、有材料、有光碟、有《九評》,我告訴你們這些都是用來講真相救人的,包括你們,我有甚麼罪?這些材料都是網上下載複製的。中國共產黨執政以來,搞死了中國八千萬的老百姓,這才是有罪啊!你們跟著他們整好人,你們才有罪。別看你們現在坐在這裏很神氣,人在做,天在看,整好人遭天報,誰也逃脫不了。如果你們不立即醒悟,你們將來就要遭天譴,下地獄。我講這些都是為你們好!難道這些真相資料也是擾亂社會秩序?你們這些人為了保自己的名、利、權,不敢公平、公正、正義的對待法律,對待法輪功,你們才是在犯罪啊!

鄭德明在自我辯護時,審判長、公訴人等都啞口無言,呆呆的在那聽著。非法庭審大約經歷了一個多小時結束,沒宣布結果。

鄭德明,合鋼三廠退休老職工,修煉法輪功,多次遭中共迫害。二零零零年元旦他因在公園煉功曾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七年關押在巢湖監獄。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晚六時許,被當地亳州路派出所及廬陽區六一零、區國保大隊等一行多人突然闖入家中被綁架至市第二看守所關押至今。

相關報導:《曾遭十年冤獄 鄭德明又被中共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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