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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清原縣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案例概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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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接上文

二、清原縣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部份案例

非法判刑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主要手段之一。據不完全統計,從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被清原縣「六一零」公、檢、法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達三十三名。冤判五年──五年以上至少十四人,其中被枉判十年或十年以上重刑的有四人。

目前,中共的所謂司法程序,主要是用《刑法》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罪」),來給法輪功學員定罪判刑,打著法律的幌子,來掩蓋迫害,讓迫害顯得「合法化」,以低劣的手段來欺騙各界。

很多正義律師都指出這完全是誣陷,法輪功教人向善,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法輪功是×教,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與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沒有直接聯繫,法輪功學員製作真相材料並傳播法輪功沒有利用任何組織,製做法輪功真相材料並宣傳法輪功也沒有破壞中國的任何一條法律。犯罪的幾個主要要素都不成立,既沒有任何受害者,當事人也沒有任何傷害他人和破壞法律的主觀意願。相反,法輪功學員們所傳播的「真、善、忍」理念是造福社會的大善之舉,是人類未來的希望。

《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和示威的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由以上可見,法輪功學員不論是對「真、善、忍」的信仰,還是上訪、或講法輪功真相都是合法的。那麼傷害合法的就是違法的,所以我們也可以得出,對法輪功進行的打壓、騷擾、各種迫害都是在犯罪。清原縣「六一零」公、檢、法等部門無論以任何藉口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都是在執行錯誤命令,都是在違法犯罪。

其實人們已經認識到中共才是一個邪教,一直對中國民眾進行洗腦和殘害。「六一零」是中共邪教的一個犯罪組織,專門迫害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是中共邪教組織在破壞法律實施。

清原縣法院多次參與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的審判長:華玉哲;陪審員:于波、劉偉、李岩、孫素、隋麗芹;書記員:彭曉強 檢察院檢察員:范東鳳、徐清文、曹吉星。

其中清原法院審判長華玉哲;陪審員于波、李岩;書記員:彭小強。多次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並在原本冤判的刑期又非法加期,表現極其邪惡。(見本概述被非法判刑的部份案例之張金生、高桂蘭、高珊的迫害簡述)

清原縣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張金生(十三年)、盧廣林(十三年)、楚德福(十一年)、韓桂萍(十年)、臧玉雲(九年)、林桂蘭(九年)、徐大為(八年)、馬德生(八年)、蓋秀芹(八年)、劉桂英(七年)、李文松(六年)、周玉仁(六年)、王法軍(五年)、冀龍(五年)、粱淑娟(四年半)、高桂蘭(四年半)、於世全(四年半)、葛維東(四年半)、劉青春(四年)、於俊(四年)、王有才(四年)、杜金玲(四年)、高財(四年)、曲金霞(四年)、張友金(三年半)、高珊(三年半)、隋英華(三年半)、鄭紅英(三年)、王亞平、劉力、呂焱、戴守金。

◇張金生被清原縣法院非法判刑十三年

張金生
張金生

張金生,男,今年五十二歲,清原縣清原鎮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被撫順市國家安全局綁架。二零零四年九月六日,張金生被非法判刑十三年。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被送到瀋陽大北監獄。張金生現被非法關押在瀋陽第一監獄三監區二分隊。

二零零四年四月初,邪黨惡警以張金生與外國法輪功學員有聯繫,懸賞三萬元以逃犯的名義非法抓捕他。在張金生被非法關押期間,惡警頭子為逼出張金生所謂「裏通外國」事兒,對張金生刑訊逼供,用盡各種手段,當時將張金生的頭骨都打壞了。

他們明知道沒有任何理由拘捕張金生,可他們不但不放人,於二零零四年九月六日清原縣法院對張金生非法開庭審判,檢察院的曹吉興、范東鳳非法羅列罪名,進行所謂的公訴,對張金生進行迫害,最後清原縣法院出籠非法判決:張金生教別人上明慧網判八年;張金生在法庭上喊「法輪大法好」判五年,共冤判十三年。古今中外也只有中共邪黨能幹出來的。

參與迫害張金生的公檢法人員有:清原檢察院的曹吉興、范東鳳(非法羅列罪名加害張金生);非法審判審判長華玉哲、陪審員于波及劉偉、書記員彭曉強。

◇楚德福被盤錦市雙台子區法院法院非法判刑十一年

楚德福
楚德福

楚德福,男,41歲,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工口子鄉人。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五日,楚德福在盤錦市雙台子區家中(租房)被盤錦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家中現金五萬七千二百元被搶走。二零零四年三月五日,被盤錦市雙台子區法院非法判刑十一年半,被劫持到大北監獄非法關押,二零零五年被轉到錦州南山監獄迫害。

◇韓桂萍被非法判刑十年

韓桂萍,女,四十多歲,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人。清原縣法輪功學員韓桂萍及其兒子王斌、妹妹韓桂梅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被遼寧省鐵嶺市西豐縣惡警綁架,韓桂萍的住處被抄。韓桂萍後被非法判刑十年。韓桂梅被非法勞教。

韓桂萍在煉功前身患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嘗到了沒有病滋味。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法輪功遭打壓後,韓桂萍為法輪功鳴不平,幾次被邪惡迫害,被送過精神病院,曾在馬三家勞教所遭受迫害。其丈夫在她被非法勞教期間含冤去世。韓桂梅家中有兩個年幼的孩子無人照管。

◇林桂蘭被邪黨法院非法判刑九年

林桂蘭,女 ,遼寧省清原縣紅透山鎮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五點多鐘,撫順公安一處十幾名惡警闖入清原縣南口前鎮一位法輪功學員住處,強行將蓋秀芹和盧廣林夫妻、林桂蘭、呂焱、陳桂鳳等綁架至公安一處,非法抄走所有機器、紙張,搶走二萬元現金。三月二十二日,林桂蘭被劫持到撫順市第二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九年。

林桂蘭曾被遭清原縣「六一零」歹徒強制洗腦、非法勞教等迫害。

◇臧玉雲被邪黨法院非法判刑九年

臧玉雲,清原縣原林業賓館服務員,約在二零零四年前後,在外地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九年。

臧玉雲曾在一九九九年去北京上訪為大法說公道話,在信訪辦門前被綁架,被劫回當地拘留所非法關押,臧玉雲當年是二十一歲的女孩,在拘留所遭到殘酷的迫害。一天半夜,法輪功學員馬秀文起來煉功,被惡警趙立華看見,對她拳打腳踢,電刑折磨。次日,法輪功學員集體絕食抗議,清原縣公安局去了一車惡警,給每個法輪功學員灌酒、灌食。

一群惡警給臧玉雲銬上手銬灌酒,沒灌進去,兩個惡警手裏各拿一個三角帶猛力抽打臧玉雲,當時是三九天,兩惡警邊打邊擦汗,臧玉雲被打倒,又堅強的爬起來,不知道多少次被打倒,多少次爬起來,直至她被打的爬不起來,被兩個人架著回監室,她被打的滿身黑紫色,不能躺不能坐,仍被銬手銬一個星期。

◇馬德生被邪黨法院非法判刑八年

馬德生
馬德生

馬德生,男,約六十八歲,撫順市清原縣土口子鄉人。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公主嶺被公主嶺市國保大隊、東三派出所和梨樹縣公安局聯合綁架,關押到公主嶺市拘留所十五天後,劫持到九台勞教所迫害,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份被遣返到公主嶺看守所關押,惡黨法院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對他非法判刑八年,於二零零八年八月底非法關押吉林監獄九監區迫害,期間傳出他被迫害身體極度虛弱,患嚴重肺結核重症。目前馬德生被非法關押在吉林二監迫害。

◇劉桂英被清原縣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劉桂英,女,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紅透山銅礦的法輪功學員。先後多次被綁架,曾被非法勞教兩年,被紅透山礦開除工作,被非法判刑七年,罰款上萬元,多年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七日,劉桂英在北京學員家被北京惡警綁架,九天後,被清原縣警察從北京海澱區拘留所押回到清原縣大沙溝拘留所,被敲詐八千元的所謂「遣送費」。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清原縣法院對劉桂英非法判刑七年。劉桂英絕食抗議,遭拘留所暴力灌食,幾個雜役把她按在床上,往鼻子插管灌食,灌的她噁心、嘔吐,食物從嗓子裏湧出,灌食後胃脹的難受,話都說不出來,灌完就吐,拘留所所長尹長江指使倆犯人架著她的胳膊,一個在後面狠勁拽她的頭髮,在院子裏拖著走。晚上,劉桂英的胃像火燒一樣,渴得難受,惡警給灌的是奶粉加濃鹽水。一個多月後,劉桂英被劫持到瀋陽大北監獄。獄警看她沒有勞動能力,拒收。劉桂英又被帶回清原縣大沙溝拘留所。由於長期的折磨,她走路直晃,身體極度虛弱。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五日保外就醫回家。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二零零四年三月,拘留所企圖將劉桂英抓回。她再次流離失所。 後因做真相資料,劉桂英再次被抓捕,在撫順市公安一處,她被銬在暖氣片上,惡警們編造罪狀材料讓她簽字,被拒絕,惡警馬上撲上來用力拽她的頭髮,拳打腳踢,她的臉被打變形,惡警打累了才住手。她拘留所絕食抵制迫害,身體極度虛弱,五十天後被保外就醫回家。

◇張志芹被邪黨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張志芹
張志芹

張志芹,女,四十九歲,原籍撫順市清原縣南口前鎮。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晚十點,張志芹在瀋陽市大東區長安小區內被惡警綁架,惡警用腳狠踢張志芹的頭部、身上、腿部,張志芹高呼:「法輪大法好」,被綁架到大東區小東門派出所鐵籠子。四月二日,王建東、李志江等人將張志芹非法關押到瀋陽市於洪區造化鎮高力村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七年,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非法關押。

◇李文松被清原縣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李文松,男,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清原鎮人,在撫順市清原電力安裝處工作。十年來李文松屢遭迫害,曾四次被綁架,遭非法拘留兩次、非法勞教兩年、非法判刑六年,被輾轉關押於瀋陽大北監獄、遼陽鏵子監獄、大連市監獄,累計被非法關押達七年之多。出獄後被非法開除。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李文松去北京上訪被當地公安劫持,被清原縣公安政保科長阮力非法罰款五百元。清原縣公安局先後勒索李文松家現金達六千多元。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夜裏十點多鐘,清原縣公安局三警察闖進李文松家後,其中一女警察叫徐金榮,口嚼口香糖,和那兩個警察一樣,非常地傲慢無禮,穿著皮鞋就往臥室裏闖,然後就開始到處亂翻,說要搜查法輪功的資料,其中一警察還要把地板撬開,之後把李文松和妻子一起綁架,關在清原大沙溝看守所三十多天,又以李文松家有大法書籍等藉口非法將李文松勞教兩年。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下午,撫順國保大隊(撫順公安一處)、清原公安局警察闖到李文松的工作單位清原電力安裝處,讓單位書記曹志書將李文松騙到單位,將他綁架。李文松妻子魏明華也被惡警從課堂上抓走。清原電力安裝處的孫選山領著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阮力、撫順國保大隊惡警闖到李文松家非法抄家,把魏明華的工資也偷走。當晚撫順公安一處的三惡警對李文松刑訊逼供,李文松的左耳朵當時就被惡警打的失聰,聽力下降,至今未恢復。

五月底的最後的一個星期天的下午,惡警把李文松從撫順女子收容所拉到一個大院深處,好像是剛剛維修過的房子,地磚和牆上的水泥還沒幹,地磚還很潮濕,他們把李文松的手背銬著還給他戴上腳鐐,頭上給套上一個絲袋子,把李文松按到地上,頭上加了把椅子,讓他動不了,他們當時四個惡警,最邪惡的就是他們內部常叫「工作狂」外號「德國的蓋世太保」的關勇、劉平和、張濤,還有個年輕的不知道姓名,他們對李文松的前胸、兩肋、小腹、小便、大腿內側猛烈的拳打腳踢,一直打到他沒有了聲音,昏死過去。當李文松醒過來的時候,他們惡徒就逼問,李文松不理他們,那個叫劉平和的說給他上老虎凳,他們用重物壓著李文松的膝蓋和小腿,連拎帶撬往腳底下墊磚頭,把李文松折磨的死去活來的。惡徒們怕把李文松折磨死了承擔責任,還採取了一個嫁禍於人的招數,寫了一個遺書,強行按上李文松的手印(因李文松的雙手被銬在背後),還對李文松說:如果你死了就通知你單位和家屬說你是自殺,還上網。二零零三年六月中旬,惡警才把李文松拉回到清原看守所,當時李文松的兩肋還不能觸動,腰部還有許多地方青紫沒消淨,小腹部位還有腫塊。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清原縣邪黨公檢法秘密對李文松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四年初正月十四日,李文松被劫持到瀋陽大北監獄。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四日,李文松被劫持到遼陽第一監獄(鏵子監獄)。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李文松劫持到大連市監獄。

剛到鏵子監獄,李文松等法輪功學員被逼坐小板凳,限制上廁所。後惡警逼法輪功學員到縫紉車間做奴工,遭李文松、白鶴國拒絕,李文松說:我不是犯人,不參加奴役勞動。監區長李成新惱羞成怒,對二人拳打腳踢,李文松被打的鮮血直流,李文松、白鶴國絕食抗議,惡警指使三個犯人對他們強行灌食。

李文松出獄前一天,清原縣政法委和「六一零」妄圖直接把李文松劫持到洗腦班,後在親友及強烈反抵制下沒有得逞。

二零零九年四月,李文松的工作單位非法將他開除。

◇ 周玉仁被邪黨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周玉仁,男,撫順市清原縣法輪功學員。從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九年十年中,周玉仁遭中共非法勞教一年半,又因揭露妹妹周玉玲被迫害致死的消息,二零零三年五月被中共綁架、非法判刑六年,經歷了撫順吳家堡教養院、遼陽鏵子監獄的折磨迫害。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九點多鐘,撫順市國保大隊和清原縣「六一零」惡警闖到周玉仁家,將他強行綁架,非法勞教三年,將他劫持到撫順教養院。撫順教養院九大隊隊長王立國曾領著四、五個打手對周玉仁電棍電,用腳往他的頭部、面部猛踢, 當時鼻子就往外淌血。不到一個月,惡警得知周玉仁的妹妹周玉玲被迫害致死的曝光材料是周玉仁寫的,將他非法判刑六年。

周玉仁被劫持到遼陽鏵子監獄。在鏵子監獄裏一切都是強制的,強制奴役勞動、強制學習、強制看新聞、強制穿號服鏵子監獄曾因為法輪功學員不戴胸牌而停止家人探視、停止洗澡、停止購買日用品。

◇孫洪昌被清原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孫洪昌
孫洪昌

孫洪昌,男,五十二歲,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五點左右,撫順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公安一處)關勇夥同清原國保大隊大隊長王興傳等七、八名警察將孫洪昌強行綁架,並採用「劈胯」、暴力毆打等手段迫害使孫洪昌左腿致殘。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清原法院又將孫洪昌非法判刑五年,孫洪昌曾多次被送往瀋陽大北監獄,由於身體原因被監獄拒收,在這種情況下,大沙溝看守所所長祁成彬不但不放人,為了不承擔責任,反而使用手段將孫洪昌送到瀋陽大北監獄,後又被轉送到瀋陽東陵監獄非法關押。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五點左右,撫順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公安一處)惡警關勇夥同清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王興傳等七、八名警察,將正在清原縣興隆小區室內乾裝修工作的孫洪昌非法抓捕到清原鎮派出所(又叫天橋派出所)。此前惡警們曾利用徐崇(清原縣公路工程保衛科科長)非法暗中監視、監聽、跟蹤孫洪昌等人。

二十八日夜間十一點開始,撫順市國保大隊關勇、郝建光、趙大壯(郝建光、趙大壯的名字不一定準確)等六名警察對孫洪昌酷刑折磨,主要兇手是惡警關勇。惡警對孫洪昌拳打腳踢一個小時之後,用電棍電擊孫洪昌的小便,然後用拳頭猛力打其小便處。還覺得不夠狠,就用雙手劈孫洪昌的腿過頭;再後來用劈胯酷刑折磨孫洪昌,就是將孫洪昌右腿銬在鐵床上固定住,惡警用雙手劈孫的左腿(劈胯是撫順公安一處惡警折磨法輪功學員的殘忍手段,受過此刑折磨的人腿就被劈殘疾了,被折磨的人疼痛難忍,痛苦難以用語言表達)。在這個過程中有四、五個警察還在想折磨孫洪昌的手段,關勇說:「你們去找兩根木棍,再買寬的膠帶。」不一會兒,他們就拿來了。將兩根木棍分別放在孫洪昌的兩條腿的外側,不讓腿打彎,用寬膠帶從上到下緊緊的將木棍纏在孫的腿上,然後再把孫的右腿銬在床上,關勇用雙手劈孫洪昌的左腿過頭,每一次都長達一、二個小時,疼的孫洪昌多次昏了過去。派出所周圍的居民都聽到了孫洪昌的慘叫聲,就這樣一直折磨到第二天早晨五點鐘。

在折磨孫洪昌的過程中撫順公安一處的惡警關勇等還叫囂:我們就是沒有人性,你媳婦就是被我們打死的。你死了,我們也就是再花上二千多元錢。三十日晚上,他們又對孫洪昌拳打腳踢之後,再一次用劈胯酷刑折磨,同時還用腳猛踢孫的左腳。關勇等人完全喪失人性,一邊折磨一邊還問孫洪昌:疼不疼?酷刑折磨使孫洪昌左腿全部青紫,腿腫的很粗,致使孫左腿傷殘,不能站立和行走,只能躺著,生活不能自理。

三十一日,孫洪昌被抬著關進了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非法關押。從此,孫洪昌的左腿殘廢了。在看守所裏,孫洪昌腿痛的難忍,每一天都在痛苦的呻吟中度過,整整躺了一個多月。

五月九日,清原看守所打電話通知家屬送一千元錢給孫洪昌治病,據說在縣醫院無法醫治。家屬聽說生命垂危,就到天橋派出所要人,國保大隊長王興傳不但不放人,還說「煉法輪功的給打死了也沒人償命,當初還不如把孫洪昌給打死了。」

期間看守所帶孫洪昌到清原縣中醫院就診過一次,診斷的結果是腿的神經損傷。五月二十五日,在撫順市中醫院診斷的結果是左側腓總神經小脛神經損傷。六月十二日又到瀋陽醫大附屬第一醫院檢查,診斷為:左坐骨神經損傷。過了一段時間以後,孫洪昌的左腿、左腳明顯的萎縮,比右腿、右腳明顯細了很多,左腳趾頭彎曲。

孫洪昌的身體被撫順公安一處關勇和清原縣國保大隊惡警用殘忍的手段──劈胯折磨的殘廢了,參與迫害的主要兇手撫順公安一處的惡警關勇不但沒有承擔任何責任。在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清原縣邪黨法院非法開庭重判孫洪昌有期徒刑五年。

由於孫洪昌身體原因 生活不能自理,瀋陽監獄拒收,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在這種情況下,孫洪昌年邁的父母多次找到縣、市公安、檢察院、法院要求釋放孫洪昌,也就是讓孫洪昌的腿能得到及時的醫治,可是,清原縣政法委書記祁瑞(據了解內幕的警察說是政法委書記不同意,用他的話說一把手不點頭別人沒法說)、「六一零」主任高山無視法律就是不同意放人,不讓孫洪昌保外就醫。從二零零六年到二零零九年,清原大沙溝看守所曾經七次送孫洪昌到瀋陽大北監獄,前六次都是因為身體不合格被退回。二零零九年六月清原大沙溝看守所所長祁成斌對孫洪昌說:「這次就是花錢也要把你送進去(監獄)」。

孫洪昌當時的身體狀況無論是從法律角度還是從人的良知上講都不應該送到監獄被非法迫害,孫洪昌的兩條腿都不能行走了,然而瀋陽大北監獄卻收下了,可想而知,瀋陽大北監獄的主管者得到了(清原公安局送的「大禮」)才昧著良心「特批」把孫洪昌收下。孫洪昌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由瀋陽大北監獄又被轉送到瀋陽東陵監獄。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孫洪昌結束被非法關押出獄。幾年來由於孫洪昌的腿得不到應有的醫治,到出獄時還不能獨立行走。

詳見明慧網相關文章:《撫順惡警以劈胯酷刑折磨孫洪昌》、《撫順清原縣邪黨法院重判被酷刑致殘的孫洪昌》、《迫害致死致殘 孫洪昌一家的遭遇》、《從「劈人」極刑到「劈胯」酷刑》、《孫洪昌被撫順公安一處惡警迫害成殘廢 現生命垂危》、《致死致殘 孫洪昌一家三口的血淚》、《遭迫害兒殘媳死 孫洪昌老父含冤離世》。

◇王法軍被邪黨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王法軍,男,四十歲,家住清原縣鎮內,王法軍曾遭到毆打、謾罵、拘留、洗腦、判刑等多種殘酷迫害。

二零零零年,王法軍去同修家,被以阮麗為首的惡警綁架到灣甸子派出所,兩名公安惡警對王法軍拳打腳踢,用木板子將他左臉打腫,將他臉部向地面上撞,用腳踩他後腦勺,當時將其門牙打斷一顆,折磨數小時後被劫持到清原縣大沙溝拘留所。幾天後,當時東園派出所所長周繼斌帶領其手下將王法軍綁架到東園派出所迫害一宿,將其綁在他們特製的鐵凳子上,手腳身體同時固定,眼睛蒙上點著兩根煙,一個鼻孔插一隻進入,同時用高壓電棍電擊,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用長毛巾將鼻子圍住,將酒精倒到鼻子周圍的毛巾上熏,難受至極。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王法軍後來被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瀋陽大北監獄迫害。在大北監獄期間,他因不參加獄中奴役勞動,被關禁閉九次,在第一監獄十一監區被迫害的最為嚴重,關過多次小號以後感覺雙腿無力,腳無知覺,身體疲憊。十一監區邪惡管教隊長張雨江、吳景祥多次指使犯人對他拳打腳踢,用螺絲刀子插他的肚子,把黑塑料袋套在他腦袋上要憋死他等多種迫害。

◇ 高桂蘭被清原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

高桂蘭,女,五十九歲,家住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繫縣鍋爐廠退休工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高桂蘭等幾個人決定印製真相材料發給世人,後來被縣公安局發現,高桂蘭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高桂蘭和高珊決定去北京上訪,可是一到北京就被警察綁架,後被劫持回清原東園派出所,幾個警察鐵椅子上,雙手和雙腳被扣在鐵椅子上,全身不能動,一邊一個警察壓住她,一個警察用酒把毛巾弄濕蒙在高桂蘭的臉上燒她,另一個警察用手捏住她的鼻子往嘴裏灌白酒,行惡的警察有姓李的、姓潘的副所長。姓張的惡警、王利峰(音)用大皮鞋兇狠的踢、打她。

在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高桂蘭被非法關押九個月,她絕食抗議期間,幾次出現生命危險,被送醫院搶救。在這種情況下,清原縣檢察院、法院對她非法判刑。高桂蘭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清原法院又因此多加了六個月的刑期。當時由於高桂蘭絕食已經奄奄一息,看守所怕她死在裏面,二零零二年十月二日把她送回家,縣公安局警察向高家勒索四千七百六十元錢。

高桂蘭回家後,清原縣東園派出所的警察王利峰、辛延雷、義鋼等人經常騷擾高桂蘭家人,有時半夜三更的往家打電話,家人經常受到騷擾、驚嚇,整天生活在恐懼之中,嚇得她丈夫得了心梗住進了醫院,差一點沒了命了,女兒為了給她父親治病,撇下三歲的孩子到外地打工掙錢。老父親為此整日擔驚受怕,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在二零零五年去世。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二日,清原大沙溝看守所的崔永強、王雪晶等十幾個警察突然闖進高桂蘭家,把她綁架到遼寧省女子監獄。在監獄裏,因她不妥協,不寫所謂的「五書」(「悔過書」、「保證書」等),遭惡警指使犯人毒打,不讓睡覺。監獄強迫法輪功學員做奴工,抵制幹活就遭關小號、不讓睡覺、電棍電擊、坐小凳子、扒光衣服在廁所挨凍等折磨。

◇葛維東被邪黨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

葛維東,一九六七年六月二十八日生人,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夏家堡鎮人,原工作單位:夏家堡鎮中學。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三日,葛維東在家被夏家堡鎮派出所惡警抄家、綁架,非法關押於清原縣看守所,強迫奴役勞動每日十幾小時。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他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被劫持到瀋陽市新入監監獄迫害;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轉至盤錦監獄四監區非法關押。盤錦監獄設置包夾犯人嚴密監視法輪功學員,安置犯人非法記錄葛維東的每日言行,定期上交獄政處,二十四小時監控,不許接見帶任何物品,不許郵寄任何物品等迫害。

◇ 高財被清原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高財,男,六十歲,撫順市清原縣清原鎮政府退休職工。因堅持信仰法輪功屢遭中共迫害,多次被非法關押,曾在公園煉功被非法勞教二年(撫順武家堡教養院)。二零零五年三月又遭非法抓捕,被清原縣法院枉判四年,在瀋陽大北新入監監獄、本溪監獄裏遭受種種酷刑迫害暴打、罰坐小木條凳、不准睡覺、強迫洗腦、強迫做奴工等。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八日晚,高財同妻子騎摩托車去農村,途中被清原縣公安局李宏斌等人非法堵截,關押在清原大沙溝看守所,期間遭到國保大隊長王興傳 、警察李宏斌等五、六個人的刑訊逼供,手段十分殘忍下流。他們將高財扣在鐵椅子上,鐵椅子共有七道手動螺絲可鬆可緊的扣子,加腳鐐子共九道扣子,鐵椅子四腳焊在一塊一點二米見方的厚鋼板上,牢牢地將人固定住,全身只有頭部和手指能活動。惡警們使用的手段和刑具有:同時用多根高壓電棍對高財身體敏感部位進行電擊如:臉、唇、肚子、乳頭、腋窩、後背等處;用硬木地板條兇狠地抽打頸部、肩、背、大腿、兩臂等處;煙熏火燎:將高財兩鼻孔插香煙或戴上頭套把報紙捲成喇叭狀,點燃往套裏吹煙;灌白酒;扒掉棉衣,打開門窗,用電風扇開到最高速猛吹;兩人一組輪番電擊。當高財被拉回看守所時,人已面目全非,臉、頭部都被電棍兩極撕成許多小口子,前胸、後背被電流燒焦,手臂、大腿等處都被打得青腫,眼睛睜不開流淚不止。由於近五十個小時沒睡覺,被迫害的頭暈目眩,反覆出現幻覺。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上午九時,清原縣法院對高財非法開庭。開庭前一小時才通知本人,高財找人將此事告之家人。在非法庭審過程中,法官只讓所謂公訴人講話,而不許本人辯護,最後法官將早已定好的四年刑期強行宣判,前後不到一小時就草草收場。

二零零五年八月八日,高財被劫持到瀋陽大北新入監監獄,在那裏受到非人的奴役折磨,每天被強迫勞動至少十六個小時,經常連軸轉,高財因不配合他們,抵制奴役迫害,多次遭到惡徒暴力毆打。

後高財被轉到本溪監獄,因不放棄信仰,每天被強迫坐小木條凳十八、九個小時,額頭離牆十公分,不准活動、閉眼、不准上廁所,幾天後臀部磨破,血水粘在褲子上脫不下來。一次,高財抵制迫害,遭到七八個犯人圍著暴打,渾身是傷,整個後背全是黑色,骨頭與肉分離,左耳被打傷致殘失聰。

高財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出獄,被原單位清原鎮政府非法扣除退休金。

◇於俊被邪黨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於俊,男,撫順市紅透山鎮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九日下午五點左右去本地農村二伙洛發真相材料,被邪黨村幹部夥同章黨派出所惡警李鳳榮等人綁架,非法關押在撫順縣第一看守所,後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遼寧省本溪市溪湖監獄迫害。

◇曲金霞被邪黨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曲金霞,女,清原縣硫化鐵礦工人。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六日被一女警察跟蹤綁架,在清原縣公安局,惡警和「六一零」人員追問曲金霞資料來源,她不回答,惡警們氣急敗壞,就狠狠地打她,打得她鼻青臉腫,眼睛幾乎無法視物。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八日,曲金霞被非法批捕,後被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瀋陽大北女子監獄,受盡了非人的折磨,經常被罰站、罰蹲、不准睡覺,每天都在超時、超負荷的奴役,並強制進行洗腦迫害,惡警利用刑事犯毒打她。

◇高珊被清原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高珊,女,家住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原是清原縣聯營商場職工,只因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屢遭縣公安局不法人員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高珊和高桂蘭去北京上訪,一到北京就被警察綁架,三天被清原駐京辦事處警察徐金榮認出,劫持回當地,被非法關押在清原大沙溝看守所。縣公安局以要去北京往返路費為名敲詐五千多元錢,高珊不給,他們就勒索她單位五千多元錢。高珊在清原大沙溝看守所絕食抗議,被清原東園派出所惡警非法提審,被捆在鐵椅子上,警察王利峰用煙熏她,把她的眼睛蒙上給她灌酒。

在看守所以後,高珊絕食抗議,每天都被拖去灌食,有時一天灌二次,有時給灌鹽水,由於身體很虛弱灌完食後她就休克了,警察怕她吐出來就讓犯人拖到院子裏來回走。有一次,灌食回來她跟別人說了一句話,被女管教王雪晶打了幾十個耳光,高珊跟她講道理,她打得更兇了,她用開門的鑰匙把高珊的門牙都打活動了,頭被打了個大血包。由於身體極度虛弱,灌食後就休克,再由犯人背回來,嚴重時都是找縣醫院的郭大夫扎人中才能醒過來。當時,高珊被迫害的皮包骨,整個人都脫相了,樣子很嚇人,幾次出現過生命危險,曾經三次到縣醫院體檢,結果都是:嚴重心衰、腎衰、離子混亂等,醫生說活不了幾天了,看守所所長怕她死了,讓六個人輪班看著她,有一天晚上,看著高珊的人發現她不喘氣了,認為死了,誰也不敢靠前,有一個膽大的推了她一下,她睜開了眼睛,才知道她沒死。

就是這樣,在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二日,清原縣檢察院、法院還非法開庭,旁聽的只有高家幾個人,當時高珊全身浮腫,不能行走需要人攙扶,家人以為她的腿被打壞了。清原法院的華玉哲判的高珊有罪(此人曾多次參與非法宣判法輪功學員,曾幾次給法輪功學員原本非法判決的期限內又多加刑期),高珊拒絕在非法判決書上簽字,並告訴他們說修大法做好人沒罪,不簽字,因此又在原本冤判三年的刑期多加了六個月,不知這是甚麼法律。在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她絕食七個月,被迫害得奄奄一息,全身浮腫,不能行走。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日,高珊又一次被送到縣醫院,剛到醫院就昏過去了,很長時間才醒過來,全身動不了,醫生給她量血壓為零,當時的看守所長尹長江怕她死在裏面,把她送回了家。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二日,清原大沙溝看守所警察,又一次非法劫持了高珊,要把她送到瀋陽大北監獄,由於體檢身體不合格監獄拒收,被非法關在清原大沙溝看守所,她抵制迫害,在看守所又一次絕食,二個月後,身體完全就不行了,當時的政法委書記李永志非要敲詐家屬一萬元錢才肯放人,否則不放人。由於家裏拿不出錢,最後看她只剩下一口氣了,政法委、「六一零」才同意放人。

◇隋英華被邪黨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隋英華,男,三十九歲,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清原鎮人。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三點鐘左右,隋英華和幾十個法輪功學員在北京的天安門廣場打開一條長九十九米的巨型橫幅,打橫幅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隋英華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冀龍、梁淑娟夫婦被邪黨法院非法判刑

冀龍、梁淑娟夫婦從一九九五年就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冀龍沒修煉之前經常用公款吃吃喝喝,喝多了就和妻子吵架、打罵,搞得家裏不得安寧,孩子大人都為他犯愁。自從修煉了法輪功,就像變了一個人似的,總是面帶笑容,對孩子、妻子都非常關心,改掉了原來所有的壞習慣,鄰居和同事都說他變好了。

梁淑娟以前渾身是病,頭痛、腰痛、胃病、神經官能症通過修煉都好了,一家人和睦相處,感恩大法。可是好景不長,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為證實大法好,冀龍、梁淑娟夫婦進京上訪,遭非法抓捕,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秘密非法判刑。冀龍被枉判五年,梁淑娟被枉判四年半,分別被關押在瀋陽大北監獄和瀋陽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冀龍在大北監獄被迫害得骨瘦如柴、身體虛弱、雙眼看不清人,在獄中也不給醫治,眼底嚴重出血,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回到家中。由於夫婦二人多年的被迫害(還被敲詐勒索罰款六千元,至今未返還)。沒有經濟來源,沒錢醫治,後冀龍被迫害離世。

◇呂焱被邪黨法院非法判刑

呂焱,女,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在清原縣南口前鎮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非法判刑期限待查)。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四日,撫順公安一處夥同清原縣公安局惡警,竄至清原縣南口前鎮非法抓捕五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抓去的人被輪流單獨過堂。呂焱被四個惡警輪流打,戴手銬、腳鐐掛起來拷打,用高壓電棍電擊、劈腿等,直到她昏死過去。她被打得臉走型,鼻青臉腫,頭髮被拽掉很多,半身不能動彈。後來呂焱被非法判刑。

演示圖:電棍電擊

◇鄭洪英曾被非法判刑三年 如今又遭非法庭審

鄭洪英,女,六十五歲,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南口前鎮耿家堡村人。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鄭洪英在南口前鎮王家堡村黃金卜民組講真相時,被村民李國華、趙晶夫妻構陷,清原縣南口前派出所所長和兩名警察綁架鄭洪英,並用拳頭打在了鄭洪英的胸部,造成她肋骨疼痛。十一月十八日,清原縣法院對鄭洪英非法開庭,要把她關進監獄迫害。

鄭洪英所在村的村民們聯名上書呼籲:「好人不應該關在監獄裏,我們老百姓呼喚正義良知,讓我們的老鄉鄭洪英回家。」

鄭洪英所在村的村民們聯名上書呼籲
鄭洪英所在村的村民們聯名上書呼籲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清原縣檢察院、清原縣法院非法開庭要加害於她。在法庭上,鄭洪英義正辭嚴地說:大法弟子沒有罪。家屬聘請律師做了無罪辯護,律師從法律和道德良知方面做辯護,認為鄭洪英傳播自己的信仰是大好事,要求法庭無條件釋放鄭洪英老人。檢察院的李靜作為公訴人還是堅持起訴鄭洪英,法庭休庭。

此前,鄭洪英曾幾次被迫害,二零零五年,被西豐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瀋陽第二監獄非法關押期滿,回到家中。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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