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王春香在遼寧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圖)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丹東市五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王春香女士於二零零六年被中共非法判刑八年,關押在遼寧省監獄九監區一分隊,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在獄中被迫害致死。

王春香

王春香

王春香,丹東公路工程處的退休工人,家住丹東市振興區。王春香是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修煉後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在單位裏她是一個好職工,在家裏她是一個好妻子、好母親、好兒媳,得到單位同事和家裏親戚的好評,大夥都公認王春香是一個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很多法輪功學員被警察非法抓捕。王春香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樣,運用和平理性的方式,讓人們擺脫中共謊言的欺騙,明白法輪功真相。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被丹東公安局一處綁架,非法關押在丹東看守所,後被丹東振興區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七年被關進瀋陽遼寧省女子監獄九監區一分隊,遭受迫害。

獄方不告訴家人死因

王春香的家人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中午十二點多接到監獄警察姓吳科長打來的電話:「王春香心臟病犯了,現在正在醫院搶救。」半個小時後姓吳的警察再次打來電話說:「王春香沒有搶救過來,現在已經死了。」並告訴家人,監獄出車到車站接站。

二十六日上午,王春香的丈夫等人乘車到達瀋陽車站時,姓吳的警察又來電話叫他們到瀋陽市骨科醫院等他(吳姓警察的家住在此地)。後來來了一輛車牌是AB398(七)的車把王春香丈夫等人接到瀋陽「適家賓館」,開了兩個房間。

姓吳的監區長告訴親屬說:「昨天是星期天,監獄裏的人員休息,我們是兩頓飯,開飯時,王春香說她有點不對勁,其他的人說,你不舒服,就去躺一會兒吧,王春香躺下之後不久,嘴就開始抽搐,不會說話了,後來我們就把她送去監獄裏的醫院搶救(是指在監區裏的醫院)。一看不行我們就把她從監區轉到監獄的分局總醫院……」親屬問:「你從監裏移到監區醫院,又從監區醫院轉到監獄的分局總院,整個過程需要很多時間,可你給我打的兩次電話的時間總共才半個小時時間,這麼短的時間你能辦完各種手續嗎?」警察吳科長說:「特事特辦」。

親屬又問:「有沒有醫院的檢查單據?」警察說:「有。」於是親屬向警察索要醫院的檢查和化驗單據等,但警察卻拿不出來。親屬又和警察要王春香的衣物和信件,警察說沒有。最後在親屬的再三要求下,只給了一張死亡證明。

王春香的親屬在殯儀館看到了王春香消瘦的遺體,遺體上沒有外傷的跡象。從上午王春香親屬到達瀋陽和警察見面不久,警察就要求親屬簽字,親屬沒有簽,但王春香的姐姐哭的死去活來,家裏八十多歲的父母也沒有人照看,在晚上八點多後才無奈的簽字同意火化,第二天親屬把王春香的骨灰盒拿了回來。

在監獄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七年冬天,因王春香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遼寧省女子監獄惡警指使惡犯王秀蘭、何義傑用板鞋猛打她的頭部,用腳亂踢她的下身,並將她關入冰冷無人的倉庫毒打、酷刑折磨,致使她糖尿病、高血壓復發,一直未能恢復。

有一次王春香的家人去監獄看她,王春香告訴家人說:在工地王春香要喝水,她們連水都不給她喝,原因是她喝了水就得去廁所,王春香去廁所,還得兩個人陪她去(包夾),這樣這兩個人耽誤了幹活的時間,就完不成任務。在王春香對家人訴說此事時,警察就訓斥她不讓她說,家人質問警察為甚麼不讓說,警察無奈只好讓王春香說完。有一次王春香的姐姐去見她,看到王春香的眼眶是青紫色的,就問警察王春香怎麼了,警察謊說是碰的。

王春香沒有幹活,但每天都要被逼到工地。雙休日和上面來檢查時每天八小時的工作日外,其餘的都是每天幹十二小時的活,這樣王春香每天都要陪著犯人幹活八小時以上。

非法抓捕、非法判刑

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王春香上樓時被跟蹤她的丹東市公安局一處的警察曹禺家(音)等人綁架、非法抄家,搶走私人的電腦、打印機、紙張、大法書籍和各種真相資料等。據目擊者說:一三零型號的車裝了半車。在王春香被綁架下樓時,王春香把自己家的鑰匙給了樓下的鄰居家,可後來據鄰居說,警察又拿鑰匙打開王春香的家門,進行第二次抄家,搶劫了家裏的現金,家人後來與王春香核實大約有兩千元錢。

王春香被非法抓捕後關押在丹東看守所,家人去看守所看望王春香,她對家人說,她的腰被警察穿皮鞋給踢的到現在還疼。看守所的警察王晶,就因為她犟,打了她兩個嘴巴,並用手銬銬了一宿。第一次送去監獄時,因檢查出來有心臟病,高血壓,腦動脈硬化等病症,被監獄拒收。

中共不法警察第二次送王春香去瀋陽遼寧省女子監獄時,看守所的警察沒讓她帶任何東西,也沒有通知家屬。當天下午,王春香的家人就接到監獄打來的電話,叫把王春香的病誌給送去。家屬幾次去丹東看守所找警察王晶要王春香的病誌,都是你推我,我推你,推來推去,這樣家屬去看守所三、四次也沒拿到王春香的病誌,就這麼不了了之了。到今天王春香的病誌也沒有送到監獄去。

後來王春香見到家人,告訴家人她是被看守所的警察王晶騙到瀋陽監獄的。家屬在二零一零年已經給王春香辦好了保外就醫的手續,當時王春香經醫院檢查出四種病:心臟病、高血壓(高壓超過二百四十毫米汞柱)、腦動脈硬化、腎功衰竭等,常規是只要醫院診斷有三種病,監獄就可以放人。就因為王春香不認罪,也不說大法不好,監獄就草菅人命不放,直至迫害致死。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