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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兩次駁回起訴 邪黨頭目陷害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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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阜新市海州區法院九月二十八日再次對耿淑鳳、馬清元、張忠仁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因證據不足,法院駁回起訴,卷宗退回海州區檢察院,檢察院又退回海州公安分局。這是海州區法院第二次駁回起訴。

據悉,阜新市長齊繼慧、政法委書記劉寶興、「六一零」主任欒利民等人已指令海州公安分局羅織罪狀,要強行對耿淑鳳、張忠仁、馬清元三人非法判刑。

耿淑鳳(女,七十歲左右)、張忠仁(五十多歲)、馬清元(五十多歲),三人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遭海州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伍忠啟等惡警綁架。八月十八日,阜新市海州區法院非法開庭審判法輪功學員耿淑鳳、張忠仁、馬清元等,臨非法開庭前,海州區檢察院因法院判定「證據不足」而撤訴。

齊繼慧,錦州人,周永康親屬,在任職盤錦市委副書記期間,瘋狂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在其授意下,至少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多人被非法勞教甚至判刑,其中法輪功學員辛敏鐸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盤錦市興隆台區法院對辛敏鐸非法判刑十三年,辛敏鐸上訴中級法院,中法認為此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原判,將案件返回區法院。然而區法院二次開庭仍維持原判,辛敏鐸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在錦州南山監獄被迫害致死,年僅三十三歲。

正告齊繼慧、劉寶興、欒利民等人,你們一意孤行的作惡,將無法逃脫法律的制裁和上天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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