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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第一監獄集訓監區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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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與江氏集團相互利用迫害法輪功以來,雲南先後有兩百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有近一百名男性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以下稱「省一監」)。

被非法關押在省一監的法輪功學員遭受了種種迫害,如關禁閉、嚴管、集訓、洗腦、體罰、加戴刑具、吊銬(戴上腳鐐、用手銬一天二十四小時銬在鐵欄上)、高壓電棒電擊、獄警唆使包夾群體毆打、不准與他人交流。每名法輪功學員一般由二至五名暴力犯 「包夾」,惡警不准家人探視、不准通信、不得參加任何娛樂活動,不得閱讀書報等等。

而省一監集訓監區(一監區)又被人稱之為人間地獄中的地獄。全監獄「違規」的人都集中在集訓監區「嚴管」,專門建立有嚴管隊。嚴管分三個等級,第一等處罰輕一點的:戴上腳鐐、手銬,可以坐在凳子上,吃飯、上廁所時取下,吃完飯或上完廁所後又戴上,睡覺時取手銬,仍然戴著腳鐐;第二等除戴上腳鐐、手銬外還加上其它體罰手段,如站立、蹲、曬太陽或幹苦活等;第三等除戴上腳鐐、還用手銬將人吊在天花板上特製的鐵欄杆鐵環上,或固定在鐵欄杆上,或者固定在床板上(稱睡死人床),反正使人處於非常難受的狀態,被折磨的人,不死的也是奄奄一息,若被折磨死了的開個「病故死亡」通知書就完事。

其它酷刑還有獄警群體毆打、高壓電棒電擊、不讓睡覺。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採用的酷刑有罰蹲,罰站,或者在地上畫個圓圈(叫所謂「畫地為牢」)不得超出圓圈範圍,如超出就要被看守的犯人毆打,有的被戴上手銬、腳鐐折磨等等。凡是被關進嚴管室的每餐只有二兩米飯,一點點菜,不得吃肉。

凡是入監的人首先都要在集訓監區進行「集訓」,名曰「集訓」實際就是幹苦力,主要是撿豆子,有一部份留在集訓監區的人磨寶石,每天最少要幹10多個小時,新入監的人除了每天幹苦活外,還要進行隊列操練。

凡是被綁架進入集訓監區的法輪功學員首先都得關進嚴管室「過渡」(稱「下馬威」),由兩名「包夾」看守(包夾多由暴力死刑犯擔任),限制活動範圍。

集訓監區幹的是牛馬活,吃的是豬狗食。據稱,被關押者每人每月應有撥款一百元,監獄從生產效益中補貼三十元,稱這是監獄邪黨黨委對人的關懷,天下真有這荒謬之事,真是強盜邏輯。其實這一百三十元的生活費扣除水電費、燃料費,再有獄警吃、拿,犯人的拐拐棒棒(犯人頭目,如:勞積主任、監督崗、大小組長、伙房的「親朋好友」等等)吃、拿,等輪到被關押者頭上已所剩無幾了,新來的人更是可憐。

被關押者每月僅十元錢「零花錢」,所以大部份人都要家裏貼補,更離奇的是被關押者「違規」或者生產中出廢品,或者生產工具(包括設備)損害,有的除要戴鐐「嚴管」外,還要被罰款,有的欠款達數百元,甚至上千元。這就是當今中共的「人性化管理」下的監獄。以下是已知在省一監集訓監區遭迫害的部份法輪功學員情況:

1、侯發勇,男,五十歲左右,四川籍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五年一月在雲南省楚雄市被惡警綁架後非法判刑三年,送入省一監後被關押在集訓監區。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日(正月初三),監獄就逼迫被關押者出工做苦役。侯發勇向副監區長趙凡請假給家裏的親人寫封信被拒絕。副監區長趙凡和惡警趙靜不但不准侯發勇請假,還以侯發勇破壞監獄管理秩序為由,指使一夥犯人將侯發勇推進嚴管室關押,並且用手銬將侯發勇的雙手銬吊在鐵欄杆上,雙腳又戴上十多公斤重的鑄鐵腳鐐,每餐只准吃二兩米飯,不讓吃肉類食物,連續迫害八十六天,致使侯發勇體重從八十三公斤下降至六十七公斤,身心受到嚴重的摧殘。

2、李正,男,三十多歲,雲南省臨滄市鳳慶縣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六年。李正剛到省一監集訓監區時,他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就被數名惡警圍上來拳打腳踢,門牙被惡警用腳踢落,滿嘴、全身都是血,多處被踢打致傷,一直到惡警們打累了才停下。李正被分到四監區後,仍然每天堅持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除遭毒打外,四監區惡警給他長期戴上手銬,重新換手銬時手銬鏽的都打不開了。現仍被關押在省一監四監區。

3、飛雪龍,男,四十歲左右,雲南省玉溪市高級講師,被綁架到省一監集訓監區後就被戴上手銬、腳鐐關進嚴管室並吊在鐵欄杆上。惡警王昆(男,三十歲左右,一監區副監區長,後任集訓監區教導員)還強迫飛雪龍跪磚頭,頭上還要頂著水,如水洒出來時就被一頓毒打;並指使看守的犯人每天毆打折磨他,致使飛雪龍內臟損傷,全身浮腫,生活不能自理,生命出現垂危症狀,惡人才停止對飛雪龍的各種懲罰和酷刑。

4、鄭智陽,男,三十六歲,重慶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被昆明國安綁架,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省一監集訓監區,由於鄭智陽拒絕幹奴活,被中隊長峗玉群指使犯人給他戴上手銬、腳鐐關進嚴管室,被罰坐在小凳子上二十四天,每餐只准吃二兩米飯,不讓吃肉,還遭惡警和犯人毆打,牙齒被打鬆動,由於長期遭受殘酷迫害導致「糖尿病」危症住院搶救,隨後被調二監區迫害,出獄時身體被摧殘的非常消瘦虛弱,一直都未康復,於二零一零年不幸去世。

5、雷雲波:男,四十多歲,湖北武漢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非法判刑五年,之前在武漢曾被迫害非法關押了三年。二零零九年初剛被關押在省一監二監區期間,因向犯人講真相,被「犯人頭」將他關進嚴管室,隨後又被送到集訓監區進行非法強行「轉化」,由於他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被戴上手銬、腳鐐關進嚴管室,九天時間不得閤眼,受盡了各種折磨。現仍被關押在省一監集訓監區。

6、李桃有,男,五十多歲,昆明官渡區雙橋村農民,為人非常老實。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到朋友家玩時給了朋友一張「神韻」光碟,被「村治保主任」誣告,被昆明尋甸縣奇心派出所所長和一個姓李的民警(警號020100)把李桃有綁架到派出所後關進看守所,在看守所吃不飽,由於只發了一張光碟縣檢察院退檢,派出所所長還不罷休,夥同昆明官渡區六一零、國保大隊到家裏抄家,說:「不交出大法資料就用推土機把你的家推平」,威脅其家人說:「你們不說出來就把你們都用手銬銬起來。」隨後只從家中抄走了大法書。半年後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送到省一監,一到集訓監區就被關進嚴管室,被罰蹲在地上三天後被強迫去撿豆子三個月,一天要檢二至三袋,最多檢八至九袋。有一天他洗腳,犯人大組長周忠華(緬甸人)說他盤腿煉功,就打他的嘴巴。隨後把他從集訓監區調到二監區,後來又把他調到五監區迫害。

7、王雲,三十多歲,昆明市交警支隊警察。王雲被劫持入省一監集訓監區後就被關進嚴管室,惡警並用手銬將兩手分別銬在兩邊的床檔上3天,隨後把他送到十監區關押,在十監區他收集監獄強迫犯人做奴活的情況資料時被犯人誣告,警察要王雲交出所收集到的材料,王雲拒絕交出,警察就指使5名犯人將王雲扭倒在地強行搜身,隨後5名獄警圍著王雲腳踢拳打十多分鐘,鼻子、嘴、臉被打破,打出血,身上多處軟組織被打傷,瘀血、腫脹,被打後關進小號一個星期。

8、有一個犯人,聽了法輪功學員介紹了法輪功後,處處用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善待別人,也告訴其他犯人做好人,後來被犯人舉報他煉法輪功,獄警就找藉口折磨他,戴上腳鐐進行「嚴管」三個月,而且每天還要他幹活,從樓下扛豆到樓上檢,比別人檢的還要多,出嚴管室時被迫害折磨的已經不像人樣。

集訓監區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惡警有:

王昆:男,30歲左右,副監區長,後任教導員。
峗玉群:男,30多歲,中隊長。
趙凡:男,30多歲,副監區長。
趙靜:男,30多歲,惡警。
方昆:男,30多歲,惡警。
馬某某:男,30多歲,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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