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講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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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五日】十年講真相過程中,我沒過一個年一個節,沒過一個生日。家中親人也學我一切從簡,還挺高興。我的三百六十五天就是講真相,越是休假日越忙,因為各處都有人,求之不得。有時講的忘了回家,有時講的雙方都有共鳴,從白天講到掌燈時分。有的人問題提的很高,我把所提的問題當作驗證我學法的程度而一一予以解答,對方滿意而歸。

我是九六年得法的女弟子,今年六十三歲。在師尊的導航下開始做「三件事」。記的第一次和人講真相時,心裏七上八下,只講了十分鐘就結束了,因毫無經驗,一下子不知該如何收尾,就跟對方說:「我講完了,下面該怎麼辦?」對方樂不可支的說:「那就再見吧。」我也笑了說:「對,再見吧。」現在回想起來還想笑。從此,我踏上了面對面講真相的十年風雨歷程。

初始,我的先生由於害怕遭惡黨迫害而極力反對我修大法,並多次動粗,對於我天天外出講真相就更不能接受了。我用了很長的時間,既把他看作是我的先生,但更是我講真相的眾生。我細心的、耐心的開解他,用「真、善、忍」善待他,用大法智慧面對他,並更加天天早起煉好功,讀好書。家務事樣樣做好,中午飯燒好,把他的皮鞋擦得光光亮,一切收拾妥當,我就出門了,並堅定的告訴他:「我要出去講真相!」他從此不再阻攔我。

我講真相,不分熟人陌生人,也不看地位高低。通過講真相實踐過程中,我發現用「第一人稱」效果最好,給對方的可信度高,對方很快就能接受。同時按照師尊在講法中提到的幾點講真相:利用世間的法律;講法輪大法如何好,修煉的受益情況和調理疾病情況;講被迫害情況等。這樣效果快又好,尤其是先講憲法和法律:憲法第三十六~四十一條明確規定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人身自由等等,使對方立即明白了我們並不違法,是共產邪黨在違法等話,如此一下子就加快了講真相的時間,對方會如夢初醒的說:「噢,原來你們不犯法?!」下面的話就好講多了。

在這些年中,我去過北京、區「人大」、黨委、監察局、公安局、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寄真相信、挨家挨戶發《九評》、小冊子、面對面發神韻光盤,買上點心水果登門講真相,走路中、上車、去公園、超市、書店、光碟店、各種商店、打的、買菜等,講遍各個角落。有時來不及和對方多說,就記著師尊那句話:「就是在人世匆匆的一走一過中來不及說話你都要把慈悲留給對方」(《二零零三年亞特蘭大法會講法》)。我立即發正念給對方,讓有緣人得知真相。

有時下大雨,路上無行人,我就鑽進一輛「的士」跟對方講真相。我請他不用開車,並付足車資。這樣對方樂得不開車又聽真相,還不影響收入。因時間、條件、環境很有利,我講的也更詳細,對方聚精會神的聽,效果非常好。分手時,對方連連致謝並表示不要車錢了。我說:「不行,我師父讓我們要時時處處為別人考慮,你們開車賺錢也很不容易,你要真謝我,就收下這個生活費。」對方不住口的說:「法輪功好!法輪功好!你們師父是好人,是好人!」

有時去「律師事務所」講真相,但對方要求先付諮詢費才肯談,我就按規定付上50~100元錢再講,幾個講下來這個開支就不得了。但我想到邪黨曾通知全國法律界不准介入法輪功的訴訟活動後,沒有一個律師敢於公開站出來為法輪功講一句公道話,而他(她)們能站出來講話也是有一定影響力的,我就要用神念破除人間這個惡念、去鼓勵他(她)們認知法輪大法和有所作為。事實證明效果奇佳,他們雖在當時的大氣候下不敢出面,但也鼓勵我堅強的修下去。當然現在不同了,很多正義律師都敢於堂堂正正的為大法修煉者進行辯護了。

講真相時心一定要在法上,要正,坦坦蕩蕩。遇到數次惡人逼迫,正念坦然化解,正念闖過驚險。僅舉一例:一次乘車,我專找雙人座好講真相。可這次同座是一個便衣武警,我開始不知道。待我開講一段後,他說:「你不要講了,我是武警戰士。」我說:「武警戰士也需要知道法輪功的真相啊。」我繼續講下去,他突然變了臉,拿出手機開始撥打110。我當時第一個念頭是「快下車」(因車還在等人,沒有開),但即刻想到「大法弟子做的是最正的事,怎麼能如此心虛呢!」我旋即飛速想到「發正念」,我反而緊緊貼在他身邊一門心思發正念:「你的手機打不出去。」奇蹟發生了,他的手機死機了,無論怎麼摁也沒反應。他反覆的拍、抖,嘴裏還叨咕著:「怎麼回事,咦?!」我不停的發著正念直至車到目地地。至此,他和他的手機還在「發昏」呢。此時說甚麼呢,唯有謝恩師!

有同修講我有文化,講真相腦子反應快,嘴巴會講也能說。我說:「錯,你們用了人念,我以往在單位是受氣包,只會掉眼淚,忍氣吞聲。學大法後,是大法開啟了我的智慧,而我的心又時時都在法上,師尊怎麼說我就怎麼做,沒有雜念,心中只有三件事,一天不出去講真相就難受,總有種緊迫感、責任感、憐憫感,可憐天下眾生。而有的同修文化成度高,也能說會道,可他不出去講又有甚麼用?有的同修在四處無人的曠野裏和常人拔草藥聊了個把小時卻沒想到講真相,而講起他的小孩子多麼多麼可愛能講大半天。我這麼說,不是為了自誇或者批評別人,我的一切都是師尊一路導航、指引並造就,沒有師尊沒有我!我是急師尊之所急,有部份同修至今還處在上述之狀態而不自知。

學法、煉功,我是一直按照師尊的要求和明慧網的通知而做的。如果當天有其他大法事急需做而不能如常進行,那第二天一定要補上。我的體悟是:法學的好,遇事反應快,做甚麼事都順利。就是偶爾做錯甚麼了,也能及時在法中得以糾正!

發正念,我是最早期到各個同修處提示和示範師尊的發正念手勢,並告知大家發正念的重要性和內涵意義。我不是負責人,但我記住師尊講的大家都是修煉人,也都是負責人。為大法負責,為自己負責,為同修負責,為社會負責等話,自覺做到像金剛一樣對待每一個整點發正念。有時因客觀原因不能達到整點發正念,我也是按照師尊講的事後趕快補上。師尊的法,師尊的話句句字字是真言哪!

這麼多年了,做了很多,經歷了很多,也摔過跟頭,幾天幾夜也寫不完,還要繼續平穩的做到結束,真修上去,暫寫到此吧,只覺時間不夠用。最後,我更要做到師尊的《再精進》不離心,時時修自己,再精進、再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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