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到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晏小寶被原羅田「六一零」(專司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辦公室主任易德知、林伯明,原公安局副局長徐津泉、原政保科科長塗曙光、副科長夏楠等綁架五次,勒索錢財一萬餘元。
二零零一年三月,易德知、徐津泉等在縣民政局辦洗腦班,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真、善、忍。期間,南民、晏小寶、葉冬銀、秦春梅等四名法輪功學員,因不願參加洗腦班而出走,十幾天後,四人再次被綁架。在羅田幾次被非法關押期間,晏小寶多次遭到看守所人員的暴打、潑冷水、戴幾十斤重的腳鐐等折磨。一次晏小寶戴著腳鐐手銬,盤腿坐在放風場,原看守所副所長葉承德以不讓盤腿為由,將一瓢開水從她頭上淋下來……從看守所到監獄的非法關押和非法服刑期間,晏小寶的身心遭受令人難以想像的非人迫害。
二零零二年,晏小寶被非法判刑四年,送往武漢女子監獄,被分到一監區二分監區。直接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獄警有顏麗峰(指導員)、陳信、陶靜、舒某,她們指派殺人犯去「包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主要包夾犯人包括:侯昌奉、劉秋香、劉寶菊、朱彩雲、柳紅梅、劉冬枝等。在那裏,不聽從邪惡指使的法輪功學員天天面臨的是被拳打腳踢,各種污言穢語的辱罵、罰站、「挖牆」(罰站的另一種形式)、吊刑、長時間不讓睡覺、超強奴役勞動、不讓上廁所、關小號等。惡警為了迫害法輪功學員,將法輪功學員的表現與包夾人員的獎懲掛鉤,致使包夾人員受利益的驅使變得毫無人性,黑白不辨,對法輪功學員百般刁難。
晏小寶到該隊後,白天逼她「轉化」(即放棄修煉法輪功),寫不煉功的保證書等「三書」,顏麗峰、陶靜、侯昌奉(犯人中的頭兒)指使惡人劉秋香、劉寶菊、柳紅梅等人對晏小寶圍攻拳打腳踢、辱罵、罰站、挖牆,將她的頭往牆上撞,撞得滿頭是包,擰她的胳膊,擰得她撕心裂肺般地疼痛,幾天後手還拿不了東西,沒勁。到了晚上,就逼迫她做事,做完了接著再做,不讓她睡覺,兩天後將她雙手反銬,吊在雙層床踏腳的橫檔上,腳尖落地,身體幾乎呈九十度,三天兩夜,銬子深深陷入手腕內,血肉模糊,至今留有傷痕,兩胳膊韌帶吊傷,痛得她幾天晚上不能入睡……
因兩次吊刑之後晏小寶長期腰痛(第二次就是因為腰痛得受不了被迫妥協)不能睡覺,好幾個月她晚上只睡一、二個小時,她們將晏小寶送醫務室驗個血、檢個尿就不管了。出獄後家人送晏小寶去醫院檢查,兩節脊椎損壞,現已經磨損的沒有了,整個脊椎嚴重變形,直不起腰來,已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二零零九年七月,晏小寶在羅田縣人民醫院住院四十多天,後來還是癱瘓在床。就這樣晏小寶由一個非常健康的人被他們迫害致殘。
易德知:0713──5054157
塗曙光:0713──5059158
周玉林:羅田縣公安局一科科長
13707252219 0713──5051742
夏楠 0713-505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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