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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毒小人當選大連市「雙十佳」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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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在2010年8月28日遼寧《大連晚報》A10版刊登了一篇專題文章,標題是《大連市「雙十佳」檢察官事蹟(之八)》,介紹了被評為所謂的「十佳檢察業務能手」的甘井子檢察院檢察官張鑫釗的「事蹟」。看到這篇文章以後,我驚詫不已,倍感噁心,因為在今年年初發生了一件事情,讓我見識了張鑫釗的真面目。

事情是這樣的,法輪功學員王豔(見照片)與孫淑榮2009年8月8日晚7點多鐘,在甘井子區甘井子街講述法輪功真相,遭不法警察綁架,被甘井子街派出所劫持到大連市姚家看守所迫害。中共邪惡之徒妄想對法輪功學員王豔和孫淑榮進一步迫害,對她們二人非法逮捕,轉到甘井子檢察院公訴二科捏造罪名,圖謀非法審判。

大連甘井子區被迫害離世的法輪功學員王豔遺照
大連甘井子區被迫害離世的法輪功學員王豔遺照

王豔被非法關押在大連看守所期間,身體出現嚴重病態。迫害單位甘井子派出所的吳警官、甘井子檢察院公訴二科張鑫釗和大連看守所明知此情況,卻互相推諉拖延,不予救治,致使王豔病情逐漸惡化,後來出現生命危險,血色素含量只剩3.2克(正常人為12克),才匆忙將王豔推給家屬。待家屬將王豔送至醫院時,她的血色素含量只剩1.7克,同時發現腹部有一個8釐米大的腫瘤,生命垂危。即使這樣,甘井子派出所和甘井子檢察院、法院人員仍然到王豔家中恐嚇,準備非法開庭審判王豔,尤其是甘井子檢察院公訴二科張鑫釗滅絕人性,親自到家中向王豔施以恐嚇、施壓,從而導致王豔精神徹底崩潰,在身體與精神的雙重壓力下,病情急速惡化,於2010年2月24日含冤離世,王豔父母雙亡,留下一個年僅四歲的女兒。孫淑榮被非法判刑三年,由於孫淑榮離異多年,現家中兒子無人照顧。

這就是被稱為「青少年權力保衛者」張鑫釗保衛青少年的「事蹟」,作為迫害死王豔的主要兇手之一,這種罪犯竟然被中共評為「大連市「雙十佳」檢察官」、大連市「十佳」公訴人,這不僅僅是大連市的恥辱,也是對大連人民的智商和尊嚴的愚弄,更是對大連檢察系統的嘲諷。如果這種惡毒之人都能當選十佳檢察官,那豈不是說明未當選的檢察官更惡、更加沒有人性!大連──這座享譽中外的美麗城市,我由衷的為你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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