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華華為期一週的台灣行,從他在桃園機場一下飛機,到國父紀念館「廣東週」活動、外貿協會晚宴、故宮參訪、新竹「義民廟」祭拜、苗栗農會參觀及日月潭觀光,行程所到之處,法輪功學員一路如影隨形,送訴狀、高舉「法輪大法好」「制止迫害」橫幅,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因為法輪功學員的抗議及媒體的曝光,使他在廣東迫害法輪功的暴行無所遁形,黃華華的招商之旅,成了被正義圍剿之旅。
各級民代強烈支持對黃華華進行拘提
透過媒體得知黃華華在廣東對法輪功學員及台灣兩名大陸籍配偶的令人髮指的犯行,台北縣、市多位議員及立法委員均表示嚴厲的譴責並出面疾呼,要檢方盡速展開拘提行動。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 |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表示:「本來來者是客,對於世界各國的來賓來到台灣。我們都應該表示歡迎,不過因為黃華華他是一個罪犯,殘害法輪功眾多學員的一個罪犯,台灣的政府與司法單位對這個事情不能夠裝作沒有看到、沒有聽到,作為一個民意代表,我強烈支持司法單位應該對黃華華展開拘捕行動。」
台北市議員洪健益 |
台北市議員洪健益說,台灣政府相關單位在邀請中共官員的時候,應該去多了解一下他的背景,像黃華華這樣破壞人權的,要予以譴責。
台北市議員徐佳青 |
台北市議員徐佳青也說:「高檢署對於廣東省省長黃華華來台灣,應該要比照其他國家的具體做法,讓這些中國的官員知道,除了在中國,他們這樣為所欲為、非法的作為在其他國家、其他國度是不被允許的,一旦他踏出中國一步,他就要受到限制。」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 |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指出,如果已涉嫌相關殘害人群的犯行,而且罪證確鑿,那麼政府就應該讓黃華華成為不受歡迎的人物,主動表示台灣不歡迎他來參訪,因為台灣不希望沾上「劊子手」這種血腥的罪名。
台北縣議員鄭金隆 |
感謝法輪功學員長期堅持在景點以平和的方式向大陸遊客講真相,台北縣議員鄭金隆表示,台灣老百姓對黃華華來台都是不齒與唾棄的,台灣的司法單位要拿出魄力,依照國際慣例或國際公約,將這種殘害人權的惡棍,以司法的力量馬上予以拘提。他認為,台灣政府一定要有所動作,不能開大門迎貴客。
多位立法委員也對此表示高度的關切。
立委翁金珠 |
曾將法輪功團體在全球控告嚴重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包括黃華華在加拿大及美國被告的事實及名單,以及法輪功團體多年來遭迫害的事證報導面交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移民署的立委翁金珠要求政府要真正落實國際人權的實踐,禁止這些人權劊子手入境,對於黃華華來台這個重大中國人權問題要予以重視。
立委謝國梁 |
立委黃志雄 |
關心人權的立委謝國梁和黃志雄,對於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表示同情,他們認為人權是普世的價值。他們指出,對於中共迫害法輪功,不再只是中國的問題,每個人都要予以關注,中共應該尊重人權的價值。立委賴坤成也表示,台灣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簡稱:兩公約)已經施行下,對於迫害法輪功的黃華華來台灣問題,政府應按國家的法律來執行,絕對不能因為經濟的利益,而忽視了人權的價值。
立委高志鵬 |
立委高志鵬認同法輪功學員要求高檢緊急拘提黃華華,他希望台灣檢察官能有道德勇氣去偵察。他指出,來台灣視察的中共官員,是沾滿鮮血的劊子手,不值得政府高官卑躬屈膝去接待。
人權律師、資深記者籲檢察官採取行動
台灣知名人權律師和資深媒體人均呼籲檢察官採取行動並表達支持法輪功控告黃華華的法律行動。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薛欽峰表示,檢察官依照相關的法律應該主動偵查,包括通知被告到場,如果不到場依法可以拘提。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高湧誠律師表示,「殘害人群罪」是萬國公罪,在國際法上沒有司法管轄權問題。在偵察黃華華犯罪的過程中,考慮他萬一出境無法後續偵察,對於證據的收集,應該訊問他做筆錄。
台灣國際法學會秘書長廖福特 |
台灣國際法學會秘書長廖福特表示,我們有殘害人權治罪條例,從人權角度立場來看,檢察官應該去調查了解內容,然後進入司法偵察及審判程序。他提醒,「我們政府跟中共在交往過程中,似乎為了商業的往來利益,而完全忽略了人權的問題。」
資深記者楊憲宏 |
資深記者楊憲宏也表示,很高興看到檢察官接受法輪功的告訴,他認為台灣的檢察機關應該依法來偵察,要告訴黃華華到檢察官那裏走一趟,檢察官判決會有一定的難度要去突破,但是台灣既然有法律就應該去執行。
前記者協會會長莊豐嘉認為,台灣的司法應該引領對於人權尊重的概念。他也指出,法院要跨國界根據事實裁定黃華華,不應該被政治因素所影響、干擾。
莊豐嘉指出,人權是沒有國界的,所以很多國外的獨裁者,也會被引渡到國際法庭去審判。就法輪功學員對黃華華提出控告要求拘提,他表示,牽涉到司法認定的問題,還需要尊重司法的裁定,不過台灣的司法應該要提升境界,要多方考量人權的一個層次和認知,因為司法不只是所謂最後的防線而已,應該能夠引領對於人權尊重的概念,引領整個社會的素質提升。
關心中國人權問題的知名兩岸政治評論人楊偉中表示,從人權的角度,台灣應該更多人關心法輪功的人權,中共用一個完全法制之外的「六一零」系統在迫害法輪功,其實是很不適當的,整個中共政權都應該被譴責。
受迫害台商:要讓黃華華這些人權惡棍無所遁形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博士則表示,黃華華穿著西裝一副高姿態的高官模樣,其實是滿手的血腥。法輪功學員提出訴訟要求逮捕黃華華,「我認為是令人興奮的消息。」
高為邦指出,大陸非法關押了多少台商,受迫害台商人數高達數萬,他們財產被中共官員剝奪了,與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一樣。除了法輪功學員積極地提出控訴以外,我們也準備召集受迫害台商站出來,向中共官員抗議非法掠奪台商的行為,「我相信抗議的人愈多,像黃華華這些個人權惡棍就無所遁形。」
在廣東深圳投資飯店被中共強佔資產的台商洪玉蔥表示,台灣法輪功學員要求高檢緊急拘提黃華華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替台商討回公道。她說,大陸媒體一直不斷地污衊法輪功,她太清楚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就她所知,其實法輪功是對人身體健康非常好的功法,是一個非常好的團體。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下午二時,向高等法院檢察署刑事告發黃華華違犯「殘害人群罪」及「民權公約」規定,並當面要求高檢緊急拘提黃華華,目前高檢署已分案辦理。
台灣法輪功團體的刑事告發狀中指出,廣東省長黃華華,在擔任廣州市委書記時,主管迫害法輪功,市裏系統成立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辦公室。擔任廣東省長、省委書記期間,廣東省公安對於法輪功修煉者實施多種酷刑、甚至使用六萬伏特電擊棒刑求,電擊私處,集體強姦。截至二零一零年八月,單廣東省,至少就有七十五名法輪功學員被證實迫害致死。這次隨行的廣東副省長萬慶良,被追查國際組織指出,也曾經參與迫害。
廣東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鏈接
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51,,1,1.htm
高獻民被強行灌食高濃度食鹽水致死
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i10.htm
殘疾人朱建朋修煉法輪功被迫害致死
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i63324.htm
大學副教授李曉今拒寫「三書」被活活打死
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i448.htm
懷孕三個月羅織湘被劫持洗腦墜樓死亡
https://library.minghui.org/victim/i5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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