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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兩次被非法勞教 青島高明霞又被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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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明慧通訊員山東報導)青島市法輪功學員高明霞,於2010年7月11日晚被李滄區惡警與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人員非法抓捕,羈押於青島市第三看守所,至8月9日又被李滄區檢察院非法批捕,現在仍羈押在青島市第三看守所,警察不許家屬接見。

高明霞,女,40歲出頭,家住青島市李滄區李村東山社區。因不放棄學法輪功、堅持向民眾講述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而被中共惡黨惡人非法關押迫害三次,其中非法勞教兩次,共5年多時間,受到各種殘酷的身體和精神上的折磨與迫害,例如手銬、毆打、侮辱謾罵、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罰站、挨凍等。

從1999年7月20日惡首江澤民借惡黨之力發起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時起,十一年來高明霞的家庭幾經風雨,生活清苦。這次高明霞被綁架後,家中重擔又落在她丈夫一人身上,要同時照顧大學未畢業的女兒和年邁的老人。

2000年高明霞第一次被勞教,在高壓迫害和洗腦欺騙下被迫放棄修煉法輪功。

2002年,高明霞向610和各政府部門寫信講真相並聲明過去違背法的言行作廢,被中共惡人綁架至青島市610(明霞路洗腦基地)關押迫害1年多時間,因傳染病SARS暴發,需疏散人群,中共惡人才不得不把她放回。

2004年5月高明霞因講真相被第二次非法勞教,兩年半時間,她正念堅定。出獄後堅持學法講真相。

2008年春季高明霞因講真相又被李滄區李村派出所非法抓捕,這一次她正念從派出所走脫,沒有被關押。為躲避非法抓捕而流離失所,生活困難之中仍堅持向周圍人講真相、揭露邪惡、制止迫害。

2009年下半年,她回到家中,繼續講述法輪功真相。

2010年7月11日晚,中共惡黨糾集李村派出所、李滄區邪惡610、東山居委會惡人和線人,以高明霞08年從派出所走脫和「嚴打」為藉口,偷偷摸摸於她家門口無故將她綁架。高明霞於8月9日被「批捕」關押至今。

此次參與迫害的人有:李村派出所惡警岳峰,610惡警劉祥謙,東山居委會主任金偉紅(女),李滄檢察院經辦人楊豐吉。

請知情者補充以上及其他參與迫害的惡人惡警的姓名、電話及更詳細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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