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明慧網系列文章有感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八日】讀了明慧網《反黨反共不是罪》、《法輪功從未被中國政府禁止?》、《政府人員必須停止夥同中共犯罪》等系列文章,有以下幾點感慨:

1、這三篇文章對政府工作人員具有非常強大的震撼力:法理清晰,邏輯嚴謹,論證有力,邪惡對此避之、懼之、逃之。

2、中共邪黨把反對它甚至於支持它、為了它好而給它提不符合它的口味的建議都視為犯罪,名稱就是「反黨」,這個反黨不是真正的犯罪。邪黨之所以把它作為一種犯罪,其實是其維持邪黨的需要;是其邪黨維護其流氓權利的需要;是其邪黨維護其殘暴統治的需要;是其邪黨維護其流氓政權、維護其殘暴統治的方法和手段。

3、法輪功在中國大陸仍然是合法的。政府人員,不論是過去參與迫害的和表面上沒有迫害但對迫害聽之任之的在職人員,都違背了政府人員起碼的職責和良知,都必須立即停止和制止這種迫害行為,並盡力彌補給法輪功人員造成的傷害和損失。這樣做不但對法輪功學員好,更對自己好。

4、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可以堂堂正正的去向迫害者和現任政府人員要求補償。在要求補償時,可以先口頭談。若不行,可以寫起訴狀。慈悲去做,救人為主。

7月20日這天,我將上述這三篇文章拿給政府人員看,他們有的敢看、有的只看了標題;有的能認真的看,但不敢正面回應;不敢說給補償,但都願意給家庭困難補助。這是講真相救人、清除邪惡的另一層面功效,寫出來與更多大法弟子分享,共同理智的、智慧的運用好這三篇講真相文章。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