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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法輪功學員季桂珍遭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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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明慧通訊員江蘇報導)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八日下午,蘇州虎丘區法院對62歲的法輪功女學員季桂珍非法判刑三年,整個過程就是執法犯法的過程。

入室綁架

季桂珍家住蘇州市高新區滸關開發區南莊村。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七日,蘇州市新區公安分局和虎丘公安分局的幾十個惡警,分坐三輛警車包圍了季桂珍家,翻牆闖入家中,非法抄家並綁架了季桂珍老倆口,後其丈夫老徐被放回,季桂珍被關押在蘇州市第一看守所。

中共警匪所稱的拘捕理由是「組織和利用×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其實就是不准一個六十多歲的老太太有自己的信仰,不准民眾知道「法輪大法好」的真相。

非法開庭

季桂珍至今遭羈押11個月了。離開庭前幾天,法院方通知季桂珍的代理律師十八日下午開庭,但沒有確切時間,直到十八號當天仍模稜兩可的說一點半的樣子。季桂珍丈夫及女兒準時來到法院門前卻不讓進,小小法院門口更是聚集大量警察和便衣,跟形單影隻的父女倆形成鮮明的對比。

由於法院方將開庭這麼嚴肅的事情一再更改時間,令家人很是不解,與其理論。而後,法院方因覺得自己在大門口被人指責不好看,遂同意家人進入,此時已是一點五十分。

法庭公訴人呈交文件顯示當天送達相關證據,當天下的結論書。這是不合常理的。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羈押時間不得超過9個月(這已算足了包括任何特殊情況的延期時間,請參見《刑法》),而事實是,季桂珍從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七日至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八日已被非法關押有1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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