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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朝陽市「六一零」與公檢法陷害唐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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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九日】(明慧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一日,遼寧省朝陽市雙塔區法院秘密將法輪功學員唐錦麗非法判刑三年,劫持到瀋陽女子監獄。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遼寧省朝陽市燕和社區秋月小區的法輪功學員唐錦麗的兒子,因為工作單位需要證明材料,找到秋月小區片警牟陽蓋章,牟陽不給蓋,反而劫持著他來到唐家非法抄家。

牟陽與片警高志傑以及秋月小區街道人員王惠琦闖進唐家,不出示證件,不說明理由,進屋就喊「翻、翻、找機器」,牟、高二人將扯出來的東西滿屋亂扔,弄得一片狼藉。找出幾本法輪功的書後,牟陽自以為得到了立功升官的機會,趕快向上司報告,北塔公安分局又派來兩名警察,將正在家中做家務的唐錦麗綁架到北塔公安分局。

遭綁架後,唐錦麗不配合無理審訊,公安和「六一零」人員惱羞成怒,遂聯合造假將唐錦麗判刑。

判決書上造假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唐錦麗攜帶法輪功宣傳品在秋月小區散發,被北塔分局警察抓獲,在唐錦麗隨身攜帶的淺紫色塑料袋中搜出法輪功書籍《明慧週刊》五十二冊、《九評共產黨》九冊、法輪功各地講法書籍三十四冊、光盤七張,護身符十二個。

實際情況是:當時唐錦麗正在忙家務,一上午沒出門。十點鐘警察突然到她家非法搜查,把一臉困惑的她堵在家裏,根本沒在小區發資料。

再者,判決書中所述唐錦麗攜帶一百一十多冊書得四十多斤重,塑料袋裝得下嗎?提得起來嗎?裝不下、提不起來,又怎麼拿出去散發的?

第三,《明慧》、《正見》、各地講法書、是法輪功學員自己看的,不是散發的,法輪功學員都知道。這些資料從內容上也都是教人向善的,只能對讀者有益,又如何能成為判罪依據呢?也只能說中共當局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了。

第四,法輪功學員散發真相材料是行使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的權利,同時也是在維護民眾的知情權,不僅無罪,反而應該受到表彰。即使中共判決書上所說的屬實,也只能證明唐錦麗無罪。

可笑的是,當局竟然還找來秋月小區的一個名叫劉久銀的人來做假證。他憑空就看到了一個紫色塑料袋,裏邊還能變出幾十斤重的、比塑料袋的容積還要大出幾倍的東西,看來中共逼老百姓造假連起碼的生活常識和邏輯也不顧了。

隨後,「六一零」就憑此下令,判刑三年。檢察官劉非就以此定論有罪,法院法官張永明、楊輝等就以此判刑。從唐錦麗女士在家中無端遭綁架到朝陽市公檢法與「六一零」聯合造假,不合邏輯地偽造所謂證據秘密判刑,凸現中共當局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肆意妄為。

寫給檢察官、法官的話:

檢察官劉非先生,法官張永明、楊輝先生和王翠玲女士,捫心自問,你們盡自己的職責了嗎?如果不是串通合夥,這麼大的漏洞怎能視而不見呢?你們是執法者,執法的公檢法人員都串通造假,坑害善良人,讓朝陽的百姓多心寒哪!老百姓怎麼服你們哪?人民賴以主持公道,伸張正義,除暴安良的世間天秤都成了壞水之源,這個世道還有救嗎?

現在天災人禍這麼多,你們做了這麼多的損德的事,怎能保證自己不遭天報啊?你們也有妻兒父母兄弟姐妹,如果別人也對他們這樣幹呢?親人們都希望你們平安,他們要知道你們幹這麼損德的事,他們能心安嗎?而且每次整人運動,共產黨都是煽動不明真相的人對被迫害者下手,但下手的人最後沒有不遭殃的,迫害法輪功的事情一結束,你們都得承擔歷史的罪責,那時後悔可就來不及了。懺悔自己的過失,別再做這樣的傻事了。為甚麼全世界都說法輪功好,都來煉哪?共產黨迫害法輪功不也就是因為法輪功太好它才害怕嗎?貴州藏字石都說明,共產黨必遭天滅,真善忍修煉者是救人的,天災前兆已來,只盼你們退出共產黨,在天滅中共時別跟它遭殃,只盼你們有個好的未來啊!

這期假案的參與者:片警牟陽、高志傑,街道人員王惠琦(女);
作假證者:秋月小區居民劉久銀;
造假指揮者:北塔公安分局局長洪德明,朝陽公安分局政保支隊支隊長王井龍;
非法判刑者:朝陽市「六一零」頭目韓久雁、市政法委書記屈連春,朝陽市雙塔區檢察院劉非,市雙塔區法院審判長張永明、審判員楊輝、陪審員王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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