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武漢市汪長征、黃志勇被非法判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二日】(明慧通訊員湖北報導)近日,武漢市東西湖區法院按照「六一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設立的機構,凌駕於法律之上)的旨意,將零九年底派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的當地法輪功學員汪長征非法判刑四年半,黃志勇(又名:黃家發)被判刑三年半,法院拒絕把判決書交給兩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

目前汪長征、黃志勇仍被關押在東西湖區看守所,因不接受東西湖區法院的非法判決,已經上訴。據從東西湖區看守所內傳出的信息,汪長征、黃志勇目前都在絕食抗議,東西湖區看守所警察為了達到迫害目的,用剁爛的酒菜混合後給他們灌食。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晚,汪長征、黃志勇等人在辛安渡街道辦事處東風大隊豫遷村派發真相資料時,被人誣告遭東西湖區公安分局辛安渡派出所綁架。後被轉至東西湖區徑河看守所被非法關押至今。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一日星期五,湖北武漢市東西湖區法院非法庭審汪長征、黃志勇。為了走過場,又害怕民眾了解真相,「六一零」脅迫法院只許每家去一名家屬旁聽。

參與迫害責任人:
辛安渡派出所的:楊智、代赤軍(教導員)、肖又兵、姜金保等
東西湖區檢察院:李順年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