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大事法院 |
事件應回溯到二零零八年六月,北京奧運數週前,新唐人電視台對中國和亞洲的發射信號被中斷。新唐人和記者無疆界提出證據表明歐衛屈從中共政治壓力;歐洲衛星公司則稱是技術故障,一直沒有恢復新唐人的信號。二零零九年十一月,非職業性的法國商業法庭拒絕了新唐人要求派出獨立調查人,調查歐衛關閉新唐人信號事件真相的訴求之後,新唐人向更高一級法庭上訴。
新唐人委託律師布雷阿姆(Joseph Breham)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我們所要求的就是任命專家對這件事情進行獨立調查,看看在事故發生之前和之後的每分鐘、每小時那些設備部件的狀態。以便知道歐衛公司是否利用、濫用發生的這個『事故』來滿足中國(中共)方面具有歧視性和政治意義的要求。」
他指出:「我們覺得(歐衛)這一手段與歐洲人權公約第十條相違背,該條款保證人們有言論自由的權利。另外,這個中斷信號的行為與該公約第十四條相違背,因為它只是基於政治和宗教的理由。」
新唐人法國發言人伊莎貝勒﹒謝悠(Isabelle Chaigneau)表示: 「我希望法國作為人權的祖國能夠糾正這個錯誤,恢復新唐人衛星信號,並給予賠償。」
歐衛公司一直找各種理由阻止公正獨立的調查。
巴黎大事法院將在六月三十日或九月九日公布對此案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