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指出,林孟皇認為,法輪功宣稱遭中國迫害,真相為何,只有透過言論市場讓真理越辯越明,但中國政府對言論有許多管制手段,三月間更導致Google將其中國網頁導引至香港分公司,以規避中共要網路業者「過濾」特定網頁的規定,使得中國民眾對法輪功真相無法認清。林孟皇在判決中並提醒政府,施政要以人民為依歸。他認為,許柏坤是以和平理性方式對中國觀光客表達意見,未妨礙交通,應受憲法保護,且若不在中國觀光客經常前往的景點舉標語,又如何能達到向中國客宣揚法輪功理念的目的?因此他裁定本案免罰。
報導中引用許柏坤的話說,法輪功在中國被視為非法組織,相關資訊被完全封鎖,法輪功學員為讓中國人民認清中共政權專制的真面目,常在中國觀光客出入的地方高舉標語,對中國人說明法輪功遭迫害的事實,並宣揚「真善忍」理念,這並不是對中國人挑釁。
許柏坤說:「我和平舉標語,不跟人、不罵人卻挨罰,莫非台灣和中共一樣,都要打壓法輪功?」他因此向台北地院聲明異議,並獲裁定免罰。
自由時報報導說,信義分局副分局長林文貴表示,尊重法官判決,當初是有民眾檢舉阻礙交通,才會依法告發,並無其他因素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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