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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瀘州中院對楊明二審案成司法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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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明慧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楊明違法密審,冤判五年。楊明上訴,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瀘州中級法院對楊明二審開庭。目擊庭審的瀘州人說:這次庭審「完全是陷害他人的司法醜聞」,並對此「感到無比的羞愧」。

公開審理卻怕人聽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早上八時許,為楊明辯護的兩名律師唐吉田和劉巍到庭就座,聞訊前來旁聽的有六、七十人坐滿整個旁聽席,外邊還有不少人沒有座位,在庭外站著。快九點了,來了幾個不明身份的人,要求就座的所有人退出法庭,安檢後再進來,並強行要求律師也必須出去過安檢門(之前進場時沒有安檢門,後來才搬來的)。待群眾都出去排隊準備過安檢再進場時,卻不讓進了,說必須登記身份證才能進。把沒帶身份證的大部份群眾卡在外邊,大家知道受騙了,紛紛責問道:為甚麼公開審理的案子怕人聽?有啥子見不得人的?

在庭審前和開庭後,幾個不明身份的人員庭內庭外的攝像,他們進出可以不安檢,也不出示身份證。在庭審中,當律師發現有人攝像時,立即告訴無名攝像人,你這樣做是犯法的,並請求審判長制止,審判長卻置之不理。

審判長濫擊法槌封口律師

在庭審中,審判長只准公訴人把話說完,當事人和律師發言就敲擊法槌阻止、干擾,有時剛說一句兩句就敲,在窗外旁聽的老百姓忍不住了高喊:請尊重律師的權利。有的老百姓罵:開的甚麼黑庭不讓人說話。有的喊:大冤案,比竇娥冤還冤。有的喊:法官在違法、法官在犯罪。審判長不時亂擊法槌武斷干涉律師辯護,唐吉田律師提醒審判長說:注意法官形像。二位律師一直坐著發言,語言平和有力,沒有高聲喧嘩,沒有質問指責,沒有衝撞任何人。在無法為當事人正常辯護的情況下,二位律師再三要求審判長准許他把該說的話說完。於是便接著往下講。審判長不聽律師的合理要求,再次敲擊法槌阻止、干擾律師正常辯護,在這種情況下,律師不得不起身離開法庭,留下辯護詞讓法官自己看。

誰在擾亂法庭秩序?

目擊法庭過程的瀘州人表示,整個庭審過程二位律師沒有過錯。相反,法院把就座已久的旁聽群眾以過安檢為由騙出,不准參加旁聽的行為,縱容不明身份人庭內、庭外亂攝像的行為,濫敲法槌,剝奪當事人和辯護人說話權利的行為,在群眾中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應該受到追究的正是他們自己。可笑的是法庭反誣告律師「擾亂法庭秩序,干擾訴訟活動正常進行。」

目擊法庭過程的瀘州人說: 「我們身為瀘州人,對本地出此不顧事實真相,陷害他人的司法醜聞,感到無比的羞愧。為了維護正義,還歷史當時的本來面目,以免誤傷好人, 我們願為此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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