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仲軒常年被監視
陳仲軒,男,五十歲,原會寧縣公安局幹警,曾多次評為先進工作者。九九年六月,在甘肅省警察學校學習期間因修煉法輪功,省直機關領導多次找他談話,後縣公安局領導也多次找他談話,逼迫他放棄修煉,陳仲軒拒絕放棄信仰。九九年「七•二零」他到省裏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拘禁兩天,又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又被劫持到會寧縣政法委和公安局在會師鎮舉辦的洗腦班強行洗腦十五天,之後便被調出公安局並停公職。在此期間政法委、公安局經常找他威脅、辱罵他。二零零零年五月陳仲軒到鄉政府上班,其間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溫德慧、鄉書記王清國多次威脅、辱罵,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並常年非法監聽他的電話、監視他,幾乎沒有人身自由。
警察抄家、搶錢
九九年以前陳家有十幾人修煉法輪功,「七•二零」以後遭到了會寧縣公安局、四方鄉政府瘋狂的抄家、搶書,就連果園的樹股子都被警察和鄉政府人員摘吃果子時折斷了,杏子被打的滿地都是,一片狼藉。
二零零四年夏,會寧縣公安局國安隊長王彥彩、曹廣新等多人欺負陳家媽媽年紀大,砸門撬鎖,翻箱倒櫃,找不到有關法輪功的東西,便偷拿走老人的錢,甚是可憐。中共國安的行為跟土匪沒有甚麼區別。
大妹妹陳淑嫻被逼離婚、獄中超強奴工致病
陳仲軒的妹妹陳淑嫻,四十幾歲,九九年「七•二零」到省裏上訪被無理罰款。二零零一年因講法輪功真相被非法勞教一年半,但走脫流浪到銀川。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八日晚,陳淑嫻掛真相橫幅時被銀川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非法抓捕,關押在銀川市看守所。看守所惡警每次提審後都把她折磨的無法走路,但惡警仍逼迫她幹重體力活,幹不完分配定額就不讓吃飯。十一月十八日,陳淑嫻被銀川市新城局檢察院非法逮捕。
陳淑嫻在被非法關押期間,丈夫由於不堪惡人的逼迫,與她離婚。會寧縣法院工作人員妥(音)玉英(女)、苟學思(男)等人辦此離婚案時,家產分文未判給陳淑嫻,致使陳淑嫻一無所有。
銀川市公安局「六一零」法院與會寧縣公安局「六一零」將陳淑嫻非法判刑三年半,關押在銀川市女子監獄。
在監獄,陳淑嫻每天被迫超強度做縫紉,得了眼病,淚管堵塞、毛囊發炎、右臉部萎縮。惡警見她痛苦不堪就欺騙她:只要轉化,就給她治療、上報減刑、讓她回家。後來陳淑嫻看清了惡警偽善的一面,表示自己要堅持信仰,結果監獄變本加厲的折磨她。在她身體狀況越來越差的情況下,強迫她繼續幹縫紉活。在她被非法關押的三年中,惡警一次都沒讓她見探望她的親人。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八日刑滿該出獄了,她哥哥陳仲軒來給她送衣服、看她,準備接她回家。監獄沒讓她見哥哥,也不讓往裏送衣服。之後才知道監獄給她家所在地甘肅「六一零」打電話,說沒有轉化要求繼續洗腦。會寧縣「六一零」的康映祥和會寧縣公安局國安隊長員(音YUN)平把她送到蘭州市龔家灣洗腦班繼續關押。
二零零六年秋,陳淑嫻回家。只好和八十多歲的媽媽一起生活。此時的陳淑嫻已骨瘦如柴。但惡人並沒有因此而停止對她的迫害。零七年十月份,惡人非法抄陳淑嫻媽媽的家,抄走了大法書籍。每有甚麼風吹草動,警察就帶一幫打手抄老人的家。
小妹妹陳潔遭吊刑折磨、遭冤獄三年
陳仲軒的小妹妹陳潔,三十幾歲,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前往銀川市看守所給姐姐陳淑嫻送衣物,在返回時被跟蹤,於十六日中午被惡警抄家,抄走了三箱真相資料、光碟、彩印不乾膠等資料,存摺一張(約四萬八千八百元),手機及所有證件。惡警把她帶到大隊後,用包著膠皮的電棒劈頭蓋臉的毒打她,並且大罵:「打死你們就像踩死一隻螞蟻,看一會兒交到另一個地方別人怎麼整你。」
另外還把三個無辜的世人抓走,其中兩人被折磨的血肉模糊。她們被市局公安一處「六一零」辦公室主任張安忠帶走。
晚上,政委張勇開始對陳潔非法審訊。開始張勇試圖用偽善的一面瓦解她,未達目的。張勇又使用金錢誘惑她,承諾她說,如果說出資料來源,就給她房子,給她工作,並按勞取酬(即如果出賣大法弟子,按出賣人數給酬勞)。惡警還是沒有達到目的,便開始酷刑折磨,把她吊在由四根鐵管子支起來的吊刑用具上,用鋼絲鞭子抽打。惡警余光齡給她用刑三天三夜,不允許她吃飯喝水,還說:「不說出資料來源,無休止的吊下去。」邪惡十人一班輪流折磨她,惡警刑春花還破口大罵,對她拳打腳踢。惡警張安忠說:「你姐姐金剛不動,我看你有多硬?」之後惡警又把她送往會寧縣公安局。會寧縣公安局又對陳潔非法拘留十五天,之後流浪在外。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八日,陳潔被蘭州市國家安全局非法拘留,非法關押在甘肅省國家安全廳看守所。二零零五年四月七日被非法判刑三年,送甘肅省女子監獄迫害,其間受到了非人的折磨。家人看望時不許接見。刑滿出獄後至今流浪在外,不知道她的近況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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