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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雙鴨山市老教師閆喜華多次被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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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三月八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六旬老教師閆喜華因為信仰法輪大法曾四次被綁架迫害。閆喜華最近一次被綁架是在2009年4月25日。閆喜華和一同被綁架的齊淑豔都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關押入哈爾濱女子監獄。

閆喜華和齊淑豔2009年4月25日上午11時在建設路向陽派出所附近,向兩個小學生發放了神韻光碟,過後剛走不遠,在成龍中學附近被尖山區向陽派出所惡警彭劍秋和一周姓惡警綁架。二名警察強行將她們劫持到向陽派出所,一路上她們一再告訴行人:「我們是法輪功學員,我們沒有罪,警察在抓好人,大家記住法輪大法好,將來有災難時,人們會平安。」

在向陽派出所,警察把她們分開非法審問。警察先提閆喜華,問她姓名及住址。她不說惡警就用拳擊打她的胸部,過後幾天胸疼,呼吸時疼痛難忍。原是黑龍江省雙鴨山礦務局運輸處醫院醫生的齊淑豔也遭到警察毆打。

閆喜華曾是一名人民教師,多年的教育生涯讓她深知育人的艱辛。自從十多年前她修煉法輪功後,她看到了希望,因為法輪功秉承的原則是真、善、忍,而且許許多多的人在修煉法輪功後不僅獲得了健康的身體,還重新擁有了純淨的心靈。閆喜華常想,如果人人都按照真、善、忍來要求自己,這個社會該不會像現在這樣假貨橫行,人人沒有信任、相見如敵了。但是事與願違,1999年法輪功在中國遭到了迫害,原因是共產黨懼怕「真、善、忍」,就編造了許多的謊言欺騙世人。

在雙鴨山市看守所的遭遇

2002年7月,閆喜華第一次因為堅持信仰法輪功而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雙鴨山市看守所。那年閆喜華53歲,在看守所一共被非法關押了5個多月,看守所的飲食條件很差,而且警察和犯人經常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身體和精神方面的迫害。長期的關押導致閆喜華身體極度虛弱,長期嘔吐、頭暈,看守所拒絕為其診斷病因,在病因不明情況下,強制她喝止吐藥。一天晚上,她嘔吐暈倒在便池旁,同室人喊來管教及值班所長,得到的回答是:「沒辦法明天再說」。第二天,獄醫徐恩江非常不滿,站在門口惡狠狠地說:「你在30監室就折騰我,天天喊叫報告,今天餵你,抬出去灌。」不由分說指使四名男犯把閆喜華抬到走廊準備強行灌食,同監室人一致證明她沒有絕食,但徐恩江還是用灌食手段恐嚇其他絕食的法輪功學員。

身體越來越差,閆喜華想起了法輪功,她相信通過煉功可以重新健康起來,但是煉功卻招來了酷刑,所長白樹文強迫她坐鐵椅子、戴腳鐐,還用苕把打她的臉。

在佳木斯勞教所遭毒打折磨

2003年1月閆喜華被非法勞教三年,和其他十一名法輪功學員一同被送到迫害法輪功的集中營──佳木斯勞教所(也稱佳木斯市西格木勞教所)。從1999年到2003年,這個教養院非法關押佳木斯市及外市、縣、農場、林業局等30多個地區的法輪功學員,上至68歲,下到18歲,甚至還有殘疾人,總人數高達1000多人。惡警施用40幾種酷刑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慘無人道的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

2004年2月20日早上,因為惡警何強寫的誹謗法輪功的標語被撕,警戒科對包括閆喜華的十一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導致有的法輪功學員行走困難。

2005年3月兩會期間,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市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因拒簽所謂「幫教協議」,再次被該勞教所惡警暴力殘害。3月2日上午9點後,惡警先將法輪功學員帶回三樓,先是搜身查有無「經文」,接下來逼法輪功學員坐小凳嚴管,惡警隊長於文彬命令強制惡警王欣等五名惡警手持電棍、橡皮棍脅迫法輪功學員在「幫教協議」上簽字,不簽的就用電棍毆打。打手們用拳腳毒打法輪功學員,用電棍電法輪功學員的頸部、嘴,拽法輪功學員的手強迫在「幫教協議」上按手印。由於閆喜華聲明強按的手印作廢,被惡警郭欽輝和坐班的犯人拉到辦公室,惡警劉亞東簡直魔性大發,不容分說地拿起電棍狠打閆喜華的後背和臀部,打得她不能動,躺下翻不了身,腿不能動,尾骨部位被打腫起一個硬包來,胸腔劇痛,疼得她不停地呻吟,喘氣困難,咳嗽的時候上不來氣兒,痛苦萬分。就是這樣,閆喜華的耳邊還充斥著惡警察不停的叫罵聲。這樣的場景多麼像文化大革命中肆無忌憚的紅衛兵毒打人民教師的一幕啊!歷史在三十年後的中華大地上重演。

之後,惡警逼迫法輪功學員坐在有三個螺絲釘的小凳上,從早6點多一直坐到晚7點,法輪功學員被逼迫看謊言、惡毒誹謗法輪功的錄像,普犯還被命令監視法輪功學員,不停地叫喊,不許法輪功學員閉眼睛、低頭,在旁邊。普犯很多是賣淫進去的,在惡警的授意下任意污辱法輪功學員,盡施卑鄙手段。

在勞教所根本沒有法律,惡警看不上誰,就給誰加期。如:東西放錯地方了,出屋沒請示她們了,走路說話了,頂撞幹警了,任何一個理由都會成為惡警們給法輪功學員加期的藉口,許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加期,閆喜華由於所謂的「態度不好」被非法加期18天。

多次被綁架

2007年9月27日雙鴨山市各縣、區「六一零」、公安局在友誼縣秘密開會,企圖第二天在全市範圍內騷擾、綁架法輪功學員。9月26日,尖山區立新派出所惡警史村、馬超等四、五名惡警,扛著錄像機到閆喜華家進行騷擾,強制給她錄像,搶走兩本大法書、五張師父法像,強行將她綁架到派出所,整個過程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人被帶到派出所,才補辦搜查證,強迫家人簽字,寫保證才放人。這次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居然出動了吊車破窗而入。

2007年10月15日閆喜華被第三次綁架,無辜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2009年4月25日,閆喜華和法輪功學員齊淑豔在派發法輪功真相傳單的時候,被尖山區向陽派出所惡警彭劍秋和一周姓惡警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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