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英勞,男五十五歲左右,朝鮮族,原吉林省龍井市公安局政保科(專門迫害法輪功)科長,後調離龍井,現在延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從九九年「七•二零」,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姜英勞非常賣力,積極配合,喪盡天良,壞事做絕,曾經在法輪功學員內部利用各種手段,收買人做特務,以送資料的形式,引誘堅定的法輪功學員上鉤,然後他們再去抓捕,被法輪功學員識破,陰謀沒有得逞。龍井地區的大部份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都與這個惡人有直接關係。
善惡有報是天理。如今,姜英勞疾病纏身,在幾年前,大白天開車被人撞上,腿折了,車壞了,找不到是誰撞的。其惡行也殃及妻子。其妻子雙腎壞死,一側已切除,現在連班都上不了,呆在家中以淚洗面,度日如年。
1.自一九九九年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後,鶴崗市工農公安分局副局長李樹江追隨江氏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使用各種慘烈的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如: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譚延君被他帶人暴打、多次實施酷刑迫害,將譚延君折磨的奄奄一息後,抬進鶴崗第一看守所。不久譚延君含冤離世(詳情請見明慧網),使一雙年幼的孩子失去父愛,飽嘗人世炎涼。
李樹江不僅酷刑折磨男性法輪功學員,還多次親手毒打女學員。
俗話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李樹江摧殘好人,自己遭到報應,被嚴重的糖尿病折磨,有一段時間無法上班工作,走路都困難。他的罪業禍及家人,妻子得癌症,跟著他分食人生的苦果。
2.張思夏(音),男,曾任鶴崗市興安區新建辦事處中共邪黨書記,多次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利用職權敲詐勒索,不久遭報,患上心臟病,做搭橋手術用了數萬元。
3.劉某,女,五十多歲,在鶴崗市十七中附近一物業公司打掃樓道衛生,她知道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還為幾百元的低廉收入出賣良知,一次次撕毀法輪功學員貼的真相資料,那些資料都是救人的。2010年2月,她手腕骨折,手臂腫痛,舊病復發,苦不堪言。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她臨終前的那段日子,一隻手徹夜劇痛,有如千萬根鋼針扎著似的。神目如電,劉某撕毀救人真相的手得到了現世現報。
4.李學剛,男,鶴崗市向陽區法院一名法官,此人明知憲法規定公民信仰自由,知道法輪功學員無罪,還泯滅良知,冤判善良的好人,使一名名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飽受冤獄折磨,甚至遭受酷刑迫害,使無辜的平民百姓家庭承受妻離子散的苦難。他身為法官不但不主持公正,還善惡不分,助紂為虐,到頭來禍及子孫。受他罪業所累,兒子患上尿毒症,飽嘗病痛之苦。
5.曲新元,男,他曾在鶴崗報社工作,此人擅長美術,他的作品畫面陰暗。曲新元泯滅新聞工作者的良知,畫了許多漫畫在鶴崗市新世紀廣場展出,污衊構陷法輪功,煽動仇恨,毒害百姓。不久,他遭天譴,骨瘦如柴,病亡。
目前,鶴崗市有許多參與迫害的惡人惡警遭到報應。古人說害人如害己,有的人參與這場滅絕人性的迫害,不但沒得到升官發財,還為自己或家人釀下人生的悲劇。我們不願意看到這樣的悲劇,我們期盼所有的人都能明白真相,心存善念,早一天退出黨、團、隊,在大災難來前為自己選擇美好、平安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