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路玉英在獄中遭五年折磨 家庭破裂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五日】(明慧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濟南法輪功學員路玉英,今年四十五歲,原家住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匡山小區,原山東省濟南市自來水公司西郊水廠職工,九五年因心臟病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後身輕體健、身心健康,家庭和睦。路玉英處處嚴格要求自己按照大法的修煉原則「真善忍」做好人,鄰居們反映路玉英像是變了一個人。

99年7月20日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後,路玉英屢次遭受迫害,被迫流離失所,遭綁架判刑,在監獄遭折磨五年,原本幸福家庭支離破碎。

無辜被抓捕、拘留、罰款

2000年7月路玉英到北京信訪局上訪,剛走到天安門廣場休息,就被警察和便衣特務綁架到北京十三處,通過登記她的姓名、住址,他們和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匡山派出所聯繫,第二天由匡山派出所的惡警高發利、徐金亭等惡警,把她們六人帶到賓館後,拿出毒針,恐嚇要給她們打毒針,在從北京回濟南的汽車上高發利逼迫她們長跪了8個小時,到匡山派出所後高發利以涉嫌組織,利用某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於 2000年7月12日被刑事拘留一個月(在劉長山看守所)並罰款5000元,2000年8月11日取保候審後,路玉英回到自來水公司上班,被公司處分,由原來的保管工作調離降職掃單位大院「勞動改造」,由原來的1050元工資改為只發300元生活費,單位所有的獎金和福利一概扣除,勞動改造生活持續了將近一年。

匡山辦事處書記,匡山派出所惡警高發利等,單位書記石建民配合洗腦班派單位職工強行送路玉英去洗腦班,強制她向洗腦班交惡警的生活費,強制從工資裏扣除;強制聽誣蔑大法的謊言;強制寫保證書

2001年9月份匡山派出所派一名在派出所的臨時工敲路玉英家的門,要她去一趟,說她給其他人做「反轉化」,給她找證人,要送她去勞教所,因此路玉英被逼離家出走。山東省濟南市自來水公司西郊水廠的領導以曠工為名開除了她的工職,全單位通告,為了達到綁架路玉英的目地,山東省濟南市匡山派出所,在山東省下通緝令通緝她;匡山派出所為了給路玉英家人製造更大的壓力,開著警車,拉著警笛到她的親屬家去找她,到路玉英姐的單位去找,半夜三更翻牆入室到路玉英姐家去找,給她家裏的親屬在生活上和心理上造成了很大的壓力和傷害。

遭綁架判刑

路玉英離家出走來到文登市高村鎮,買了一台油印機,蠟紙編寫印製法輪功教人向善的真相資料,在山東省文登市埠口鎮發放真相資料時被埠口巡邏人員綁架,當晚在埠口巡邏邊防派出所巡邏人員,用巴掌打耳光,同時被抓的大法弟子初英玲被打的嘴角流血,路玉英被打的嘴腫起很高,她被打完後,惡人用四個手銬分別把她的雙手,雙腳靠在用刑的鐵椅上;嘴裏塞上臭布,匡山派出所把路玉英從文登拘留所綁架回濟南後在劉長山看守所。

2001年12月26日被非法「批捕」,由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檢察院以槐蔭檢刑訴字(2002)第30號起訴書,指控路玉英組織利用某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於2002年4月8日向檢察院提起公訴,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朱兆國出庭支持公訴。由法庭指定山東省信義律師事務所張鴻業為辯護律師,並組織合議庭,公開審理了此案,以組織利用某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非法判刑五年。

因路玉英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山東省中級人民法院以執迷不悟,頑固堅持法輪功立場為由維持原判決為終審判決,審判長:王鴻翔,審判員:吳保欽,審判員:邵曼麗,書記員:王玉州。

在監獄遭折磨五年

在2002年6月,路玉英由看守所被綁架到山東省女子監獄,她始終認為修煉真善忍沒罪,信仰自由沒罪,所以不服判決,不穿囚服,絕食抗議,惡警指使十幾個犯人踩著她的頭髮,擰著她的胳膊,壓著她的雙腿,強制脫掉路玉英的衣服,換上它們的囚服,她的胳膊反背在後面用膠帶粘住,抬進禁閉室,坐在用刑的鐵騎子上雙手又從新用手銬銬在鐵椅子的橫樑上,40°C高溫的夏天在禁閉室銬了一宿不讓睡覺,監獄有一條規定不穿囚服就扒光衣服在監獄大院內溜圈,再不穿囚服,照裸照在家附近到處張貼。

路玉英在山東省女子監獄遭到野蠻灌食,十幾個惡人踩著頭髮,摁著雙肩抬著下巴,擰著雙肩,壓著雙腿,插胃管灌食,一日三餐,一餐三快餐杯(一個快餐杯高9釐米,直徑13釐米)灌食的同時往裏面加不明藥物,他們一直在這樣摧殘路玉英的胃。在監管隊20多天後分到二監區,絕食抗議40多天時,高瑩和另一名惡警在二監區辦公室用兩根電棍同時電路玉英的脖子、胳膊和兩條大腿的內側,不許睡覺、不許洗刷,由原來的140多斤瘦到88斤,在皮包骨脫像的情況下,每天早上7點出工,晚上10點收工,有時還要讓路玉英單獨的加班加點,有時犯人參加其他活動,她和包夾還要繼續幹活。

監獄法規定:「8小時雙休日」,惡警們為了讓犯人們拼命的給他們掙錢,根本不執行此規定,犯人們經常加班加點,打一天一宿的通宵,犯人們沒有敢吱聲的,誰要是犯睏,就用電棍折磨。有一次,大法弟子星期天在監室不出工,惡警就指使積委會成員也就是惡警的得力打手(都是犯人)如姚懷芳、張立芳、王莉、徐平,強制的將手拉手的大法弟子單獨拖進每個人的監區獄室,岳霞被關禁閉,逼迫她們放棄雙休,監獄是執法單位卻執法犯法。

犯人的伙食更差,每天的菜少的可憐,少到可以看到快餐杯的底兒,要想改善生活,犯人就得給家人要錢買很貴的自費餐,惡警為了應付上級檢查讓犯人在伙房「剁」白菜疙瘩,上級還以為剁的是排骨,自費的洗髮水、肥皂、衛生紙等商品都是假冒偽劣,監獄的澡堂,冬天的暖氣都是應付檢查的。冬天的三九天,犯人在廁所洗澡,監舍的毛巾結冰,棉被只有一床,另一床是標準被,不敢蓋,弄不標準就扣分,犯人凍的感冒發燒常見。有一次監獄發生小型瘟疫。九個監區90% 的犯人發燒,二監區的惡警趙飛雁不管犯人死活,只要退燒就得幹活。

大法弟子周樹春會背《轉法輪》是惡警迫害的對像,惡警高瑩和趙飛雁指使獄醫給周樹春打破壞她中樞神經的針,有一次路玉英和岳霞親眼看見惡警李林穎(迎)(音)帶獄醫給周樹春打針,周樹春的包夾劉偉、夏紅平經常受惡警指使暴打周樹春,劉偉受惡警指使往周樹春的飯碗裏面加毒藥。

在監獄「入監隊」經常聽到被迫害的大法弟子喊「法輪大法好」的聲音,然後是一陣急促的關窗聲,給同修打毒針。

大法弟子李秀珍絕食抗議,每天灌食瘦的皮包骨,走路都得扶著牆。夏天禁閉室不透氣,氣溫高達40°C,她卻一直躺在裏面,最後被送進警官醫院,從此沒有了音訊,她躺過的禁閉室的地上滴滿了鮮血。

在劉長山看守所時,路玉英和濟南大法弟子劉洪梅被關在一個房間裏,那時她很身體健康沒有殘疾,到山東省女子監獄不長時間,不知道受了甚麼酷刑,走路一瘸一拐的,再後來就看到監區的犯人們用一塊大約2米長,1.5米寬的布抬著她出工。

穌翠華借接見的機會越獄被惡警發現抓回,在禁閉室十幾根電棍電她,把她電的死去活來。

為了達到讓顧海梅轉化的目的,惡警在禁閉室讓她吃盡了電棍的苦頭,脖子的一圈被電棍電的都成了黑色,惡警怕犯人看見,為了掩蓋罪行惡警讓她穿上帶領衣服出禁閉室。

浦蛾梅是在監獄得法的新學員,傳遞經文時被惡警發現,強制關進禁閉室用電棍電她,冬天禁閉室很冷,惡警用力踩她冰冷的腳,結果出禁閉室時,雙腳不能行走,犯人把她背出禁閉室的。

有一次惡警李書英在三千人的犯人大會上講誣蔑大法的話,毒害犯人,有一老年同修喊「法輪大法好」被關禁閉室。

監獄惡警隗建華到香港剛下飛機,遇到香港的大法弟子發真相傳單,給了她一份山東女子監獄迫害大法弟子、伙房弄虛作假的真相資料,她回監獄後不思悔改,還在犯人大會上挑動是非,栽贓陷害法輪功,挑起犯人對大法弟子的仇恨。

監獄旁邊有一個禁閉室,原來是三個小屋,為了迫害大法弟子又多加一個,長大約3米,寬大約1.5米,地上有一個水泥台,上面放一張木板床,大小便都在裏面,裏面經常關堅修的大法弟子,一頓只給一個小窩頭、一塊鹹菜,「法輪大法好」的聲音響徹整個禁閉室,惡警怕犯人聽到;在裏面放了一個錄音機,錄音的內容全是轉化的邪說,把錄音機的聲音放到最大。

有一天,電閃雷鳴、雷雨交加,惡警趙飛雁帶領積委會成員和犯人在監室值班人員強制大法弟子回監室,讓犯人搜她們身上的大法書,在徐繼榮身上搜到大法書,讓沒搜著大法書的同修出工,她們是一個整體堅決不配合,最後惡警放棄了對徐繼榮的迫害。

強制戴犯人的胸牌,大法弟子們不配合,惡警高瑩、趙飛雁、李林穎(迎)的帶領下,發動二監區所有的犯人向她們施壓有的打、有的罵,推推搡搡的,十幾個一齊衝向她們強制她們戴胸牌。

在監室煉功更難,大法弟子總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在自己的床上煉靜功,不影響任何人休息,根本就沒有任何聲音,值夜班的犯人看到後把惡警喊來,惡警為了給她們施加壓力,用「株連」的流氓手段把所有的犯人喊起來,告訴全監室的人說,只要她們煉功,誰也別想睡覺,犯人的怨氣一齊衝向她們,有打她們的,有罵她們的,有一次李林穎(音)帶領犯人從二米高的床上把路玉英拖下來,每天煉功都是面對這樣的環境。

二監區惡警高瑩、李林穎(音)、刁文晶、汪傑、趙飛雁、劉洪濤、劉瑞雪、王愛霞、隗建華、尹光霞、李書英、監獄長孫曉麗。

二零零七年春天,路玉英在監獄整整被非法關押了五年才到期釋放,可是回來時,已經沒有家了。

幸福家庭支離破碎

路玉英從九五年修煉法輪功後,心臟病不翼而飛,而且她按照師父講的「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個好人,在家中孝敬父母,管教孩子,路玉英和丈夫恩愛,從未吵過架,丈夫每天早6:30趕班車,晚上19點到家;他根本沒時間管教孩子,為了照顧孩子路玉英在公司休假二年半,自從孩子生下那天都是她一個人帶孩子,任勞任怨。

自從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那天開始,路玉英因為上訪、講真相被無辜關押、罰款、拘留、降職勞動改造、送去洗腦班、下通緝令通緝、惡警幾次三番開著警車拉警笛到家中騷擾,路玉英丈夫受到很大的精神刺激和傷害,一直到路玉英被綁架到山東省女子監獄,她丈夫受到來自社會和各界方方面面的壓力,還要照顧幼小的孩子,一直到路玉英被枉判有期徒刑五年,他實在是承受不住了,中共邪惡的流氓迫害嚴重的傷害了他,中共的邪惡的對法輪功的造謠、中傷的宣傳同樣毒害了他。

2003年12月23日,路玉英丈夫帶著已經找好的現在的妻子一同去監獄和路玉英辦理離婚手續,和她離婚沒有別的理由只好編造理由說她脾氣不好、為家庭瑣事經常吵架等,其實她們從戀愛到離婚都沒有吵過一聲,離婚那天都是洒淚而別,在離婚的場合上他自己矢口否認家中存在的財產,他對路玉英不理解、不敢再承受、面對中共的邪惡打壓反而認為路玉英嚴重的傷害了他的感情。最後孩子也判給了他、房子也歸她丈夫所有。這是共產邪黨迫害打壓法輪功造成的又一家庭悲劇。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