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場不能白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四日】把堅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推到被告席上,再用黨權代替法律,走一走法律形式,安一個邪乎的罪名,還不許律師無罪辯護,這種「以法」迫害的醜劇,最近又在四川省樂山市五通橋區法院上演。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被警察綁架、非法抄家的四川法輪功學員雷小瓊和毛秀珍,今年三月二日被五通橋法院所謂的開庭審判。但是,兩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和一直等待法院開庭通知的辯護律師卻毫不知情。不可思議的是,在辯護律師匆匆趕到法庭之後發現,法院居然強行給法輪功學員另外指定了所謂的辯護律師。

兩位法輪功學員和他們委託的這位辯護律師,在法庭上堅持無罪辯護,堂堂正正地維護公民的信仰自由、按「真、善、忍」做好人的自由、講真相救人的自由,質疑法官給法輪功學員定罪的法律依據。一貫以中共意志為準繩的審判長萬粟文,居然把法庭當作了「威虎堂」,蠻橫禁止律師的辯護,公然叫律師「閉嘴」,直言不諱地宣稱:「就是不准你說法輪功好,再說好就不准你辯護。」

從法制的角度看,中共這種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審判,不僅完全違背法制精神,而且說明了中共對待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性。

且不說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該因為信仰而被控告,就算被無理控告,他們依然依法享有辯護權。既然履行司法程序,那麼就應該依法進行,就不能由法官荒謬的隨意剝奪他們的辯護權。而這個審判長之所以如此荒謬地當庭宣稱「不准你說法輪功好」,只能說明: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是不講法律的,而法庭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依法迫害」的一個環節,是中共欺騙世人──「依法對待法輪功」的一個過場。

但是,這種過場卻由不得邪惡白走,每一場醜劇都是一個罪證。

類似五通橋區法院上演的這種醜劇,十年來在中國各地普遍上演。但是,這種「以法迫害」不僅不能壓制法輪功學員對「真、善、忍」的正信,反而裸露了中共的邪行,成為中共自我張揚於世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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