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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集賢縣惡人耿振東、吳華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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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二月八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耿振東:黑龍江省雙鴨山市集賢縣公安局政委,「610」頭目,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十年來一直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對本地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都是他親自操縱綁架的,他揚言說:對煉法輪功的就得狠整。他指使看守所給法輪功學員用刑──野蠻灌食、吊扣、背鐵門等。

吳華:國保大隊負責人,每次綁架法輪功學員他都很賣力,到法輪功學員家非法抄家時,旮旮旯旯他都翻,還說:「我就是工具。

經他二人之手送勞教,拘留,用刑,綁架,抄家,勒索錢財的:

2010年1月楊成江,楊殿軍到集賢縣發真相資料被沙崗派出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集賢縣看守所刑事拘留,家屬多次到集賢公安局要人。耿吳二人懼怕,2月1日晚急忙將二人送往綏化勞教所。

2009年5月吳華帶人闖入矯齡鋆(音)家,搶走大法書,電腦,大法師父法像,字畫等,並綁架到公安局勒索5千元放回。

2009年4月耿振東,吳華等人綁架陶偉,馬學茹,譚麗華三人,非法抄家並拘留,勒索每人500元。

2008年6月綁架齊紅玉,家人多次找到耿振東要人,非但不放還強行送去勞教一年。

2007年4月,耿振東、吳華帶人非法闖入陶偉、魯中芹二人家中搶走大法物品,電腦打印機等並非法勞教一年;同年5月、9月,兩次綁架杜柏楊到看守所,並非法用刑,背鐵門吊銬,強行灌食等,家人多次要人,耿、吳非但不放還威脅家人。

2007年10月綁架齊國英,張春豔毫無理由長期關押,並勒索錢財一萬多元。

2005年11月綁架李軍,孫照祥,並抄家搶走大法物品,強行送往勞教。

2002年12月,綁架孫鳳傑,王關榮,劉海燕,多次抄家抄去大法物品並勒索錢財數萬元。

據不完全統計,經過耿振東、吳華手送勞教的和長期關押並勒索錢財的大法弟子還有:李春清,康玉芝,於立娟,李華,劉鵬玉,崔鳳蘭,劉方名,陶慧等。

在這裏我們正告耿振東、吳華:你們每一次對善良人的迫害,總有一天都會清算。國內那麼多正義律師為法輪功無罪辯護,已經充份說明違法的是中共。善惡有報,你不信就不會發生了嗎?你們的惡行還會殃及你們的家人,你們不為自己、不為你們的親人想想嗎?你們不知道邪黨壞透了爛透了嗎?邪黨將害你們走到甚麼地方去?你知道嗎?快醒悟吧!回頭是岸。善惡有報是歷史的規律,誰也逃脫不了,如果你還對自己及家人的未來負責,趕快明辨是非,立即停止迫害,善待法輪功學員就是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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