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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市法院非法秘審三位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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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明慧通訊員安徽報導)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六日,蚌埠市龍子湖區法院對孫琪鑫、李素英、解月俠(安徽宿縣)三位大法弟子,以及徐百煌(個體複印店老闆)進行非法秘密庭審。原定於上午9時開始的非法庭審,被推遲約30分鐘,並突然將非法庭審地點由法院大法庭轉移到少年法庭。

令人憤慨的是,不僅將前去參加正常旁聽的眾多親朋好友從法院大法庭強行趕出,同時還將進出法庭的所有大門上鎖,最後還無理限制了參加旁聽的家屬人數。

法庭上,主審法官聞曉紅在非法庭審開始僅幾分鐘後,就宣布休庭20分鐘(整個非法庭審過程中休庭三次)。庭審過程中,五位正義律師從中國現行法律、法規等方面闡明信仰法輪功無罪,要求根據法律無罪釋放孫琪鑫、李素英、解月俠三位大法弟子及個體複印店老闆徐百煌。

對於律師的正常辯護,檢察院公訴人吳部昌卻多次無理打斷律師的無罪辯護,並無理要求律師離開法庭。其間,法院的相關人員還偷偷地將律師叫到一邊,威脅律師不准為大法弟子做無罪辯護,但均被正義律師駁回。

此次非法庭審,於下午2點左右草草宣布結束。非法庭審結束後,孫琪鑫和徐百煌兩人被非法秘密關押回蚌埠市第一看守所繼續迫害。據悉,蚌埠市龍子湖區法院妄圖於此次非法開庭後45天之內非法秘密宣判。

2009年9月份,一大幫(約20多個)惡警非法入室,對李素英抄家,李素英的丈夫當場被嚇暈迷不醒,後經治療好轉,但還處於不清醒的狀態。

對於蚌埠市此次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後續消息,我們將做跟蹤。

安徽省蚌埠市 區號:0552 郵政編碼:233000

蚌埠市龍子湖區法院、檢察院的部份電話:
法院院長兼書記:杜家素 0552--3037140
副院長:朱毅 0552--7117901、邱國麟、陳慶水
政治處主任:肖某某
執行局局長:張登玉
辦公室主任:符合法
研究室主任:駱廣群
立案庭庭長:王勇
民一庭庭長:史元路
民二庭庭長:袁俊嶺
行政庭庭長:倪華
審判監督庭庭長:許蘊博
法警大隊大隊長:胡金社

檢察院檢察長:張景勝 0552-3016058
副檢察長:王傳康0552--3019161、關禮林0552--3031190
政治處: 0552--3013122
控告申訴檢察科: 0552--3012000
偵察監督科: 0552--3019106
公訴科: 0552--3032026

蚌埠市政法委書記: 巫希平

此次對孫琪鑫、李素英等三位大法弟子進行非法秘密庭審的相關人員(部份):
龍子湖區法院刑庭:
副庭長:余勇
審判長(員):聞曉紅、武波、江海蘭
助理審判員:彭豔
書記員:吳雙雙、蔣少傑
速錄員:羅恆
刑庭電話:0552-3034298
檢察院公訴人:吳部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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