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福州市法輪功學員母女的遭遇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福建報導)法輪功學員王秀琴老人和她的女兒葉巧明,一同有幸於1998年有緣喜得法輪大法,從此在大法中堅持修煉 「真、善、忍」。隨著不斷的對法的認識和實修中本體的昇華,各種疾病沒了,身心健康得到了極大的變化。當時,王秀琴老人的老伴是福建師範大學數學系的一位退休教授,看她身體修煉好了,很高興,一家人生活得溫馨、和睦。

可是,1999年7月22日法輪功遭到了無端的誹謗和鎮壓。她和女兒及其他家人也遭受著巨大的苦難。

一、多次被中共不法人員綁架

2000年10月14日,福州倉山對湖派出所段警張震勇夥同一幫人馬,先把她同修女兒葉巧明和當時年約只有八、九歲的外孫一起綁架到她家裏來,然後她和女兒一同被這夥人綁架到福州倉山對湖派出所。她老伴替她寫保證她簽字算是取保回家,而她女兒卻被非法關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十個多月。

2001年3月5日, 福州倉山對湖派出所段警張震勇等一夥人以「擾亂社會治安」為由,強行把她綁架非法關押到拘留所十五天。

2002年9月她被福州倉山政法委書記薩本壽等一幫人馬強行綁架到福州北嶺民兵訓練基地洗腦班。福州對湖街道書記林娜、主任陳明華等向她家人敲詐1050元並非法拿走她的大法書。

2002年10月的一天,王秀琴老人去探望被非法關押在福建省女子勞教所的女兒葉巧明。11月4日再次無辜地被福州倉山對湖派出所先綁架到派出所非法搜身後,又非法闖入她住宅,翻箱倒櫃,房間陽台,到處搜查。把她很多珍藏好的修煉用的大法書籍和錄音帶等都抄走了。當天晚上又強行把她非法關押到拘留所十五天。之後,她又被綁架到福州倉山政法委裏,書記薩本壽威迫她兒子寫保證方才被取保回家。

2003年10月10日,居委會主任以「選舉人民代表投票」為由騙她到居委會投票,她不知其中有詐,到居委會就被福州倉山政法委書記薩本壽、福州對湖派出所副所長、街道書記林娜和主任陳明華等一夥人綁架到福州北嶺民兵訓練基地洗腦班。

2007年4月4日她又被福州市國保大隊警察、福州對湖派出所段警柯金龍和居委會陳燕芳等一夥人綁架到福州西園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再次被綁架,並被非法判緩刑

2009年9月16日早上8點左右,她正在家中縫紉衣服,以福州市公安機關國保大隊李處長為首的一幫人,突然闖進她房間,有的人拍照,有的人不讓她走動和說話。她也來不及換衣服,就穿著睡衣衫被快速綁架到樓下一部小車上,離開居住所新村。在對湖公路菜市場旁邊又另換一部車, 她不肯上車,手差點被扭傷了。

那時圍觀的人很多,很多人都親眼目睹了這一過程。然後車就直達倉山對湖派出所,強行給她拍照,之後她被非法關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當時,她的女兒葉巧明上班剛走到單位,也同時被幾個自稱是福州市國保大隊而沒有出示任何身份證件的人強行帶到倉山區上渡派出所非法審訊和搜身。他們當場從她女兒的手提包中拿走了她女兒家鑰匙。私自打開她女兒家門,在她女兒和親屬均不在場的情況下,從她女兒家中劫走了筆記本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之後她女兒也被非法關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2010年4月9日,福州倉山區法院同時對她和她女兒非法開庭。旁聽的除了她老伴和她女兒的公公以外,都是一些不認識的人,很明顯是事先安排好的人。

整個庭審過程都是公訴人按照他們事先設計好的程序快速提問,速度非常快,不容她們回答甚麼,非法庭審就匆匆結束了。最後她和女兒均拒絕在庭審筆錄上簽字。

之後,王秀琴老人和她的女兒均被枉判緩刑,於2010 年9月回到家中。

三、回家後又遭嚴重騷擾

福州市倉山區政法委書記陳永康、對湖司法所所長曹歡琴、陳曉瑩、對湖馬廠街居委會張秀雲等人多次上門騷擾王秀琴老人,他們說上面下達「矯正文件」要求她在上面簽字,王秀琴老人拒絕簽字,他們威脅說如果不簽字,就要往上報。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是社會上公認的好人。往哪兒「矯正」?往「假、惡、鬥」「矯正」嗎?迫害好人才是犯罪,她希望他們不要追隨惡黨迫害好人。

可是騷擾和迫害並未停止。她的女兒葉巧明二審依法上訴到福州中院,母女倆同時被嚴密監聽電話、監視居住;當她們出門時,被派來的人寸步不離地跟隨左右。

這些人還書面通知王秀琴老人,威脅她到司法局接受甚麼「矯正」,否則就要將她收監。她原來有心臟病,是通過修煉法輪功痊癒的。這段時間以來,由於不斷的受到恐嚇威脅,她持續承受著極大的精神壓力,常常感到心臟驚跳不已。

母女倆被跟蹤、監視、騷擾直到2010年12月19日才宣布結束。

四、誰才是真正在犯罪?!

根據以上事實情節,在多次綁架、非法關押和非法審判迫害的整個過程中,福州公、檢、法;福州市國保大隊;福州倉山對湖派出所;福州倉山上渡派出所;福州倉山政法委;福州對湖街道、居委會;福建省女子勞教所、福州北嶺民兵訓練基地洗腦班,;福州西園拘留所、福州第二看守所等責任部門、責任人嚴重違犯中國「憲法」,而且觸犯了中國《刑法》第238條:非法拘禁罪、第243條構成了誣陷罪、第245條:非法搜查罪、第251條: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第397條:濫用職權罪、第399條:徇私枉法罪等罪,他們還違犯了《行政處罰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規,他們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對於這些責任部門、責任人的犯罪行為法律監督部門理應追究不法人員的法律責任,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不受不法人員的侵犯,以維護法律的尊嚴。

法輪功教人向善、使人身心健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是應該受到鼓勵的。

王秀琴老人和她的女兒葉巧明均被指控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這是誣陷。中共對法輪功所有的鎮壓行為都是違法的,是犯罪!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接受法國記者採訪時誣陷法輪功是「邪教」,第二天《人民日報》便發表了誹謗社論。江澤民個人和《人民日報》評論員的話和文章不是法律,他們定誰為邪教不僅無效,而且是嚴重的違法行為,是文革式的誣陷、誹謗!

作為國家的工作人員,理應知道法律是約束行為的、而不是約束思想的。為法輪功學員辯護遭受迫害的王永航律師講:「任何初通刑法的人士都會知道,在刑法領域,無論英美法系還是大陸法系,刑法只懲罰行為,思想(信仰)本身不構成犯罪,這是刑事司法的鐵律。宗教信仰是屬於思想層面的,它不應受刑罰處罰,更不能因為公民堅持某個宗教信仰而遭受不公正對待。信仰本身或者信仰者的身份不是犯罪的處罰對像,不受刑罰懲治。」

王永航律師指出:自99年7月20日以來,用刑法300條,對法輪功學員的任何處罰,百分之百都是冤假錯案。因為你找不到中國任何一條法律,行政法規被破壞。

附件

迫害相關責任人:(福州區號 0591)

(一)福建省政法委書記:鮑紹坤 87833027(辦)87021333 轉(宅)
福建省委「610」主任:吳寶偉 87876007(辦)87828687(宅) 13067107676
福建省委「610」副主任:傅再明 87808947(辦)87816818(宅) 13805085703

(二)福建省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
一處:處長:林西廣  87876002(辦)87818457(宅) 13960918630
副處長:江敏琛  87876003(辦)83136169(宅) 13799353069
二處: 處長:黃勇 87804976(辦)83729462(宅) 13178119552
三處: 處長:紀在盛 87876005(辦)87569183(宅) 13599097979
副處長: 黃克鋃 87870069(辦) 13705090001
(三)福州市「610」 政法委辦公室:
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牛紀剛   87026001(辦) 87093919(宅)
常務副書記綜治辦主任 劉錫輝   83351608(辦) 80799988(宅) 13905908988
綜治辦副主任 張學謀   83372833(辦) 83619197(宅) 13003899966
副書記 楊玉貽 87114755 (辦)87505863(宅) 13805087871
副書記 葉忠肓 83338063(辦) 87524652(宅) 13906935201
秘書長 楊 波 83373699 (辦)83775185(宅) 13509313968
辦公室主任 盧福寧 83300655(辦) 83662836(宅) 13950200200

(四)福州市公安局:
局長、政法委書記:王鑫 87026001(辦) 87094798(宅) 13860611868
副書記 蓋起章 87026703(辦) 83611998(宅) 13705033335
副局長 吳仁華 87026706(辦) 22335876(宅) 13905903668
副局長 夏 鋼 87026708(辦) 83733999(宅)  13906937799
副局長 陳道煊 87026709(辦) 87580566(宅) 13706998799
副局長 陳 儀 87026707(辦) 83353399 (宅) 13860663399
副局長 林 祥 87026003(辦) 13860613366
政治部主任 張 鴻 87026361(辦) 87510111 (宅) 13906915779
辦公室主任 陳由燄 87026201(辦) 83733366(宅) 13705050889
福州市國保大隊:周迅、林文強、李處長87623013(辦)

(五) 福州市倉山區公安分局:83420888(辦)局長:劉福生 83412666(辦)13960780666
福州市倉山區對湖派出所 83442117(辦)
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六)福州市倉山區法院 :
王榕 院長 83187818 13705085702
林魯榮 副院長 83187828 15005991157
王平 副院長 83187838 13905023593
陳雄 副庭長 83187836 13706984601
蔡文建 主審法官 83138110  13960726706
黃漸    83187903 13635298693
劉善治   83187900 13763829210
福州市倉山檢察院:陳曉豔、陳俊雲 88372036
福州市倉山區政法委書記 陳永康 13506996858

(七)福州中級人民法院:
梁慶榕 審判長 87073292
傅立新 代理審判員
唐文東 審判
鄭超民 書記員

(八)福州市倉山對湖街道 劉主任 15359019451
福州市倉山對湖馬廠街居委會 主任 陳燕芳 張秀雲 83135543
倉山對湖派出所馬廠街社區民警 張震勇、柯金龍
福建師範大學陽光新村居委會主任 :吳秋芳 83430382 13015753200
福州市倉山區對湖派出所 師大片區段警 :張小平 83442117(辦)13805068028
福州市倉山區上渡派出所

(九)福州對湖司法所:
曹歡琴 所長 15959100982
陳曉瑩   15880072780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