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秘密」掩蓋下的罪惡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五日】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導火索是其一手導演的天津公安毆打法輪功學員事件。由此引發的法輪功修煉者到北京的萬人大上訪舉世震驚,也成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顯著藉口。當時天津教育學院編輯的一本雜誌中有蓄意誣陷法輪功的內容,法輪功學員去澄清事實真相當然是情理之中的事。可是中共內部早已下好了圈套,那就是在法輪功學員去澄清事實的時候對他們大肆毆打、綁架,以促使事件升級,從而為進一步打壓法輪功製造口實。

事情在中共特意的安排下按部就班的進行。警察不但打了人,還綁架走了四十五位法輪功學員。事後為了栽贓法輪功,天津市公安局某處處長在電視上竟然大言不慚地說:「天津沒有抓人,一個人也沒有抓。」

雖說國內媒體不可能讓被毆打的法輪功學員發出真實的聲音,可是被毆打的法輪功修煉者沒有選擇沉默。居住在天津市河西區德望裏的華北建材公司離休老幹部程科,在天津頗有聲望,被譽為天津的「冬泳一枝花」。九九年四月二十三日,程科去天津教育學院澄清事實時,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樣遭到了警察的毆打。程科被打後,接受了一位香港記者通過電話進行的採訪,她如實地述說了自己知道的情況。

當時的程科還是一位中共黨員,她真心希望能還原事實真相,給法輪功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這有過錯嗎?可是就因為這件事,程科被刑拘,當局給出的罪名是「洩露國家機密罪」。

中共迫害法輪功之初,為了製造打壓的聲勢,給法輪大法研究會成員們判以最高達十八年的重刑。判刑的藉口之一就是這所謂的「洩露國家機密罪」。可以說從一開始,中共就已經把對法輪功的非法打擊定在了「國家機密」的範圍內了。

程科後來被勞教兩次,最後是在天津河西區公安分局看守所期間遭野蠻灌食身亡。

既然中共用「國家機密」來掩蓋這場迫害,所以在隨後的迫害中,中共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也都是在秘密的狀態下進行著。可想而知,秘密的迫害中有多少慘絕人寰的罪惡。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一日,重慶大學高壓輸變電專業碩士研究生魏星豔,在校園內被沙坪壩區「610」警察抓捕,警察抓捕的理由是懷疑她在校園裏安放了有法輪功字樣的氣球和條幅。五月十三日晚,在沙坪壩區白鶴林看守所的一個房間裏,警察唆使兩個女犯人強行剝光魏星豔的衣服。一個警察把她按在地上,當著兩個女犯人的面強姦了她。

魏星豔被警察公開強姦的暴行傳到了海外,激起國際社會的強烈憤慨。可是惡行曝光後,重慶官方不是依法懲罰強姦罪犯,反而變本加厲的協助迫害。他們一方面封鎖消息,不惜篡改重慶大學的網址刪除魏星豔所在專業。另一方面,重慶警方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據中共官方報導,至少有陳庶民、袁湫雁、黎堅、殷豔、盧正奇、劉范欽、何明禮等七名法輪功學員,被以「洩露國家機密罪」分別判處五至十四年重刑。

在「國家機密」的掩護下,中共惡徒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更加肆無忌憚。法輪功學員只是一群修煉的人,他們只是按照法輪功「真、善、忍」的標準去提高自己的心性而已。遇到了這樣的迫害,知情者能不希望把迫害的真相傳出去嗎?能不希望引起社會的關注和對中共的譴責嗎?可是把事情報導出去的人卻被戴上了「洩露國家機密」的罪名。這是國家機密嗎?強姦也是國家機密?一個把強姦也當成國家機密的政權,究竟是一個甚麼樣的政權?

然而這樣的國家機密可不只是一件兩件,可以說對法輪功的所有迫害都被中共打上了「國家機密」的標籤。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被非法判刑八年的劉永旺,被關押到唐山冀東監獄第一支隊。劉永旺依法申訴要求官方糾正錯誤判決,可是他的這種正常申訴卻被冀東監獄視為冒犯。惡警鄭亞軍把劉永旺關在門上貼著「未經警官批准不得入內」的樓頂空房裏長達八個月之久,特意挑選十四名窮凶極惡的犯人,每天輪流對他肆意虐待、侮辱、摧殘。

這些犯人極其兇惡,一段時間竟每天定時在劉永旺頭上罩上一個紙箱,犯人們圍成一圈,像打球一樣一陣陣猛打。幾個月中劉永旺被他們毆打得休克三次。

這些犯人在劉永旺要小便時按住他,說「讓你尿褲子裏就得尿褲子裏,讓你尿椅子上就得尿椅子上」。一次不知是哪個犯人動了個下流念頭,當時在場的六個犯人一擁而上,七手八腳強行把劉永旺按倒,強行對他手淫……

劉永旺的雙腿在長期折磨之下,嚴重肌肉萎縮,到處浮腫,雙腳內外踝骨都是青紫的。罪犯為了看劉永旺痛苦的樣子,對劉永旺浮腫的身體亂按,並說是「按摩」。浮腫起來的皮膚一經揉搓就會破皮。有一次,他們從劉永旺大腿前側和鼻樑上,分別搓下來一塊十公分和一塊五公分左右的皮。

受劉永旺家屬委託,二零一零年八月四日,北京律師程海、河北律師李綸在監獄見到了劉永旺。劉永旺想辦法避開獄警的非法搜身,把自己親手書寫的控訴材料交到了律師手中。劉永旺通過律師對冀東監獄及摧殘他的警察和犯人提起訴訟。

劉永旺在冀東監獄被剝奪了申訴和起訴的權利。他通過家人請的律師來維護自己的權利是再正當不過的事了。由他自己書寫的材料傳到外面,對他的迫害總該到頭了吧,他的境遇也該由此得到好轉了吧,畢竟監獄、警察以及犯人對他的折磨是非法的啊!這樣的罪行被揭發出來哪有不處理的道理?

可是,關於劉永旺受到迫害的材料被海外報導出來之後,中共竟大光其火。律師為他的案情到監獄去接見他進一步取證的時候,冀東監獄嚴格限制了律師和劉永旺的見面。

正在律師及永旺的家人為永旺奔波的時候,上級機關卻找到了律師,要求律師停止辦案,給出的理由是洩露了「機密」……

這當然不是機密,那是一個普通公民受到侵犯的事實,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可是中共根本不顧基本的事實,直言不諱地對此定性為「國家機密」。這正說明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完全非法的。由此看來,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從上到下能夠如此一致地貫穿下來,並能歷經十一年而始終維持,全賴中共「國家機密」的保護。中共對法輪功犯下的罪惡在中共國家機密的保護下變得更加罪惡滔天。

迫害法輪功已經超過十一年了,從最初的迫害到今天,中共都是這樣以所謂的國家機密為藉口,來掩蓋它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虐殺的。

可是,無論中共掩蓋的再嚴實,經過法輪功學員在全國各地遍地開花的講述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法輪功的真相已經越來越廣為人知了。中共用國家機密掩蓋的這場迫害也已經到了完全敗露的時候了。真相越來越大白於天下!明白真相的人們誰還會再相信中共口口聲聲宣稱的所謂機密呢?如今中共所謂的國家機密已經徹底地成為它迫害中國人民的藉口,這已被越來越多披露出來的事實真相所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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