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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趙洪麗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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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吉林省通化市法輪功趙洪麗於2009年7月被惡警綁架,遭惡警恐嚇逼供,之後被非法判刑。以下是趙洪麗的自述。

我於2009年7月24日晚和同修們去吉林省集安市發真相資料,被砬子溝派出所惡警綁架。當時砬子溝派出所來了兩輛警車,下來六、七個警察,他們都沒穿警服,也沒出示有效證件,將我們綁架。我和一名同修被帶到一輛警車上,有兩個警察看著,另兩名同修在一輛警車上。我們被帶到派出所,分開一個個的審問。警察審問我時,用惡毒的語言罵我、羞辱我,踢我的腿,並且誹謗師父。我由於怕心,沒了正念,上了邪惡的當。審問後,惡警把我們的手連起來銬在一起,不讓躺著,不讓閉眼。一閉眼,惡警就使勁弄出很大的聲音嚇我們,就這樣折磨了一宿。

第二天,我們被非法關進集安看守所,惡警提審同修張學傑時,隔著鐵欄杆向她頭上扔飲料瓶(內裝滿滿的一瓶飲料);用筆向張學傑身上打;用很惡毒的話罵她,恐嚇聲、喊叫聲傳遍整個看守所。看守所的管教在監控室裏看的一清二楚,並不阻止。同修王麗豔被此次提審嚇的回來後愣愣的、一言不發。他們的辦案手段就是打、罵、恐嚇、侮辱你的人格,純屬流氓手段。

集安市法院對我們進行非法審判,我們請了正義律師為我們在法庭上做無罪辯護。律師義正辭嚴的辯護使法官理屈詞窮。但最後集安檢察院、法院還是對我們非法判刑。

我在看守所度過了四個多月,身心受到很大傷害。回來後,惡人的干擾不斷。

2010年10月22日,通化市公安局、民主派出所又企圖綁架我,我設法走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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