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五日,廣漢市中共法院以所謂的刑法「三百條」非法判譚金會三年有期徒刑,送到簡陽養馬鎮省女子監獄迫害。
到監獄後譚金會被分到五監區,姓鄧的女警官審問她,譚金會就用法律維護自己信仰的權利。鄧說她嘴硬,當天下午就把她轉到九監區。在九監區譚金會不配合所的「轉化」,二零零八年元月下旬惡警又把她送到一監區(嚴管監區),譚金會被吊銬了一次,因吊的較高,手銬卡著動脈血管,有一個多小時手就疼的受不了了,惡警才把她放下。
二零零八年八月份的一天,譚金會全身無力,想睡一下,被一監區的獄警叫了兩個普犯來送她去監獄醫院,譚不去,獄警叫普犯一邊一人架住拖到監獄醫院。照心電圖等各種檢查,在譚金會被折騰得近似昏迷的狀態時,被注射了一針。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三日譚金會被小寒鎮的「六一零」接回家。到二零一零年元月份,身體出現了不適的狀態,主要是全身乏力,後來這種症狀越來越重,到現在睡在床上翻身都難。洗臉洗腳穿衣全是兒子幫做。她兒子是個孝子,今年四十四歲,未成家,種了一畝九分地,以種菜維持母子倆的生活,因要護理母親,也不能出門打工掙錢。母親要吃甚麼他都儘量辦到。如今牙齦經常出血,嘴臉都是腫的,吃一頓飯,都要吃的大汗淋漓。既怕冷(稍有點風就冷的受不了)又怕熱(熱得周身難受)。現在就連吐口水都無力吐。 根據她現在的情況看,有可能是中了甚麼毒。究竟是甚麼時候中毒,目前無法確認。
在這次迫害前她還幾次受到過中共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譚金會因發真相資料,被廣漢市新華鎮派出所非法抓捕,派出所的姜天興狠毒的用鋼板尺打她,尺子都打斷了,後送廣漢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七天。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三號,新華鎮派出所無任何因由上門非法抓捕譚金會後,她又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送資中楠木寺省女子勞教所七監區。七監區的惡警張小芳打過她,有時關到小間裏指使犯人打她,狠毒的犯人為了爭表現,抓著她的頭髮把頭往牆上撞,撞得譚金會天暈地轉。譚金會不屈服她們的折磨,就被罰站,從早上五點一直站到次日凌晨兩點,吃飯都是站著吃。有三次站暈了,人就直倒下,頭直接摔到水泥地上,這時監獄的惡警就叫兩個猶大扶起來又站,有時扶起來都站不住了,腿都失去知覺了,惡警仍不許坐,就叫兩個猶大扶著繼續站。譚金會被罰站近兩個月。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二號非法勞教到期,惡警認為她不放棄信仰,不配合,非法加期八十七天,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才回家。
二零零四年三月份,新華鎮派出所的惡警李偉,焦宗軍,陳紹勇等人無故到譚金會家中非法抄家,抄出真相條幅三十條,不乾膠和其它真相資料,當時譚金會走脫,惡警發覺後到處抓她,在她家周圍守了七,八天,安縣娘家和所有親屬家中都找了,迫使譚金會有家不能歸,在外流離失所半年。
二零零五年八月份,譚金會又被非法抓捕到德陽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和興(廣漢市)洗腦班迫害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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