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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田縣三位法輪功女學員遭綁架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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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新田縣法輪功學員陳菊秀、賴土梅、谷九菊2010年10月17日上午,在桂陽縣塘市鎮發真相資料,被當地不明真相的群眾舉報至流峰派出所,被綁架到流峰派出所,所長拿出一張紙叫簽字,陳菊秀說:我們不識字,你念一遍給我們聽,陳菊秀聽後說不簽。下午將三名學員轉至桂陽看守所,說是要拘留一個月,

10月21日桂陽縣看守所電話通知三人家屬送衣物到看守所;同日上午,新田縣610人員蔣先菊同龍泉鎮幹部、城東派出所所長鄧國斌等人到三人家中非法抄家,聲稱是協同桂陽縣公安局辦案。10月17日至30日間,流峰派出所長帶人來看守所非法提審了一次。

11月1日,流峰派出所所長帶人來看守所,口說送陳菊秀、賴土梅、谷九菊回家,卻強制給她們戴上手銬,三人被銬一起,陳菊秀與賴土梅被銬一副手銬,賴土梅又與谷九菊被銬一副手銬。她們問到底要去哪,惡警只說到了就知道了。其間無任何手續。下車後才知已被送到白馬壟勞教,陳菊秀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賴土梅與谷九菊各被非法勞教一年。在白馬壟簡單體檢後,又轉至一家醫院體檢。體檢完後,又回到白馬壟勞教所,惡警叫谷九菊簽字,說是她身體合格。

由於身體健康不合格,陳菊秀與賴土梅當天被流峰派出所所長等劫持回桂陽看守所,11月2日,流峰派出所所長和一開車的將學員陳菊秀與賴土梅送回新田城西派出所,被銬了一個多小時後,打電話叫家人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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