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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綏化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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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綏化勞教所現非法關押二十名法輪功學員,集中關在一大隊迫害,手段包括:逼寫所謂的「三書」、非法勞役等精神及肉體迫害。

這些法輪功學員是:關文龍(哈爾濱阿城區)、付雙印(哈爾濱市阿城區)、劉景州(哈爾濱)、黃光(哈爾濱南崗區)、汪海江(哈爾濱)、劉孝鎖(林口縣三道通鎮)、趙忠江(牡丹江市愛民區北安鎮)、孫成順(牡丹江)、李輝耀(雙鴨山市)、吳長貴(海倫縣)、徐斌(大慶讓胡路區)、包相金(大慶泰康縣)、孔德昌 (雞西)、張培增(雞西)、李叢俊(雞西市八五一零農場)、楊殿軍(雞西市八五一一農場)、馬立軍(雞西市虎林縣)、苗春福(賓縣)、宋鐵民(佳木斯)、盛延勤(安達)。

黑龍江綏化勞教所位於黑龍江省綏化市,現有獄警二百人左右,關押各類人員一百二十多人。其分為集訓大隊(也叫封閉隊)、一大隊、二大隊、三大隊,共四個大隊。勞教所主要有牢房樓、車間樓(非法勞役的地方)、前樓(親屬探監處、管理機關)、食堂等。其中,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一大隊,在牢房樓的四樓,東西兩側分別為一中隊、二中隊。

綏化勞教所獄警迫害法輪功學員手段:

1、法輪功學員剛被綁架進來,就要被逼寫所謂的「三書」(決裂書、保證書、悔過書),背所謂的報告詞和「雙十條」監規。如果背不會,中午不准休息,晚上要坐小塑料板凳到十一點。由一名所謂的包夾(普通勞教人員)監視。

2、非法勞教期滿,逼法輪功學員在所謂的「中央七條」上簽字,否則不放人。所謂「中央七條」的內容為不煉功、不上訪、不「串聯」等內容,十分邪惡。

3、非法勞役。綏化勞教所對外承攬了編織車墊的業務,強迫勞教人員做奴工,為其牟利。勞役時間早上七點半到十一點半,下午一點到四點。編織車墊用的類似尼龍的線,毒性很強。夏天的時候剛一進入車間人喘不過氣來,工作時間長了,皮膚瘙癢難忍。

4、飲食等迫害。勞教所惡意制定就餐時間。每次就餐時間只有五分鐘,根本不讓人吃飽。飯菜跟「豬食」一般。上廁所也被勞教所利用作為迫害手段,想方設法刁難法輪功學員。

5、歧視性迫害。在勞教所獄警授意下,「普教」犯人對法輪功學員監控、欺壓。每個法輪功學員都被指定一名包夾監控,不許互相說話;獄警將重活、髒活、累活都給法輪功學員幹,並經常找法輪功學員的茬,並警察對法輪功學生進行造謠、誣陷。

6、超期羈押。延期不放,有的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勞教期滿,勞教所卻拖著不放,說當地「六一零」不來接。做賊心虛,到放人的時候,逼法輪功學員在寫著沒超期日期的單子上簽字。

綏化勞教所獄警名單:

管理科:科長白久義、副科長曾令軍。

一大隊:大隊長潘巨英、教導員范曉冬、副大隊長廉興(比較惡)、副教導員薛波。

一中隊:中隊長李成春、副中隊長曲健波;獄警:李喜春、田之政、李洪江、錢世良、沈廣江。

二中隊:中隊長石劍(比較惡)、副中隊長王偉;獄警:李劍、金慶富(比較惡)、王曉彬、畢飛、王宇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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