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北宜昌市向文蘭、劉成被非法起訴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明慧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省宜昌市向文蘭、劉成女士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被當地警察劫持,當地公檢法人員企圖對她們非法判刑。

宜昌市夷陵區農村大法弟子向文蘭、劉成,二人都是五十多歲的人。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晚,她倆被宜昌市夷陵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國保大隊惡人非法劫持。二人家裏的家用電腦、手機、存摺等貴重物品遭洗劫,後被綁架到市第一看守所。

現在二人都音信全無,二人家屬多方打聽,都不知道二人下落。據一位有同情心的政府人士說,夷陵區公檢法已經聯成一氣,準備對二人非法判刑。

二零零九年十月底,二人家屬突然接到「逮捕書」,「逮捕書」上羅列的罪名是:「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她們是農村大法弟子,只知道照「真、善、忍」去做好人,不懂法律上的名堂,向文蘭、劉成都是五十多歲以上的人,二人究竟破壞了哪部法律的實施呢?二人煽動他人抗拒法律實施了嗎?哪條法律因二人破壞而不能實施?有事實嗎?二人被宜昌市夷陵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國保大隊惡人非法劫持時,根本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面對一群自稱是「人警察察」的人,二人沒有任何反抗。拿大帽子壓人,大帽子下面甚麼都沒有,那不荒唐至極麼?

後來,二人的親屬專門諮詢了專業法律人士,並親自查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等法律書籍,才知道向文蘭、劉成根本與甚麼「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不沾邊,因為二人沒有形成組織,沒有煽動他人抗拒法律實施的目的,沒有實施違法犯罪的行為,二人只是法輪功的信仰者,認為法輪功不是×教,自己修煉和學習,撿回和接受贈送帶有法輪功內容的書籍、宣傳冊等物品,是宗教信仰自由,受憲法保護,如果因此被定罪,則是公開違反信仰自由、思想(信仰)不為罪的普世原則和憲政精神。

專業法律人士解釋說:信仰包括主觀、個人屬性的價值和無法驗證的超驗主張,是公權力不應涉足的社會私域,是政府絕無理由介入的靈魂事務。政府既無權力確立一種全民的信仰體系,也無權力評判或取締任何一種宗教信仰;信仰自由是普世公認的基本人權,我國憲法第36條也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即使公民有違法犯罪行為實施,法律懲罰的對像也不是該公民的信仰內容,而是該公民的具體犯罪行為本身;任何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或公民都無權對任何一個公民的信仰內容進行法律上的評價並以此評價作為限制或干涉公民信仰自由的依據。這是文明社會所通行的信仰自由理念。

事實上,在中國的現行法律中都沒有任何的條文規定法輪功是×教。有關「懲治邪教組織的決定」、兩高的司法解釋,都違反憲法和立法的,因而不能作為處理依據。更何況中國至今沒有任何法律認定法輪功為×教,甚至也沒有任何部門(包括公安部在內)稱法輪功是×教。把法輪功歪曲為×教去打擊,沒有任何法律依據,這是很荒唐可笑的。江澤民說過法輪功是×教,《人民日報》說過,但他們並不等於法律,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效力,他們更沒有任何認定的權力,他們的話並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不能作為處罰的依據。

江澤民要「三個月消滅法輪功」,由於法輪大法好,誰也不願停止修煉。迫害十年了,現在法輪大法已洪傳到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向文蘭、劉成是普通法輪大法修煉者,二人以前疾病纏身、生不如死,是法輪大法救了二人的命。法輪大法被江澤民流氓集團陷害,叫二人不許說「法輪大法好」,她們良心過不去。這些能定罪麼?要是能定,現在農村到處在罵共產黨,全國退黨(團、隊)的已達六千三百多萬,都該關起來?

法輪大法洪傳全球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功學員的善良、和平、理性為全世界所公認,更沒有被任何國家視為×教,就是在中國的香港、澳門,法輪功也是合法的,這一點,許多去旅遊的人可以見證。

宜昌市夷陵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國保大隊警員辦案程序嚴重違法,沒有搜查證、傳喚證,先綁架後立案、私闖民宅、搶劫私人財物,侵犯公民的居住權和自由權。其實中共對法輪功、訪民、異議人士的打壓從來都沒有講過法律,法律只是欺騙國際社會視聽的一塊遮羞布,每到中共認為的敏感日,就搞「嚴打」,下令對大法弟子進行大範圍抓捕、綁架、勞教和判刑。中國《刑法》第251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國家工作人員如果在自己的法定職責範圍裏履行職務,這種行為是合法的,如果超越了職權,或者所做的行為沒有法律依據,則視為越權行為,屬應受法律制裁的非法侵權禍國殃民行為

多行不義必自斃,善惡有報是天理。這宗案中的陳國華(夷陵區國保大隊隊長),馮一線(夷陵區治安大隊)、陳勇(夷陵區公安分局局長)、張華(夷陵區610主任)、龔兵華(夷陵區政法委主任)等人,捫心自問,向文蘭、劉成被非法長期關押、甚至面臨判刑,於情、於理、於法說得過去嗎?大法弟子是一群以真、善、忍為宗旨的修煉者,遭到震驚中外的迫害。天滅中共,勢在必然,目前中國各種災難頻發是最好的佐證。

迫害法輪大法弟子的惡人遭惡報的還少嗎?文化大革命中隨著潮流做壞事的惡警被槍斃的事,不會有人不知道吧?現在,根據「普遍管轄原則」,江澤民、羅幹繼被西班牙國家法庭要求到庭受審後,又被阿根廷聯邦法院法官直接下令逮捕。智利前總統皮諾切特犯有綁架殺人罪被阿根廷法院審判,這在中國中央電視台都作過報導的,全世界都知道。奉勸你們為自己和家屬留點後路,不要助紂為虐沿著江澤民那條黑道走到底,把壞事做絕。回頭才是岸。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