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十一」前夕,四川西昌市大法弟子高德玉、何正瓊、何先珍先後被西昌市國安警察綁架,並接到西昌市檢察院的「逮捕證」。二零零九年十一月,高德玉的家人為她請了北京律師金光鴻。西昌市公安局以該案是所謂的「涉密案件」拒絕了律師要求會見的申請。
高德玉的非法關押,讓家裏77歲高齡的老伴生活無法料理,悲痛和恐懼中病臥在床。
高德玉的律師金光鴻在給涼山州、西昌市的政法委、公安局等相關部門的「法律意見書」中,從法律角度論述了就是按中國現行的法律,煉法輪功也是合法的,傳播真相、《九評》無罪,希望執法者能真正站在法律角度執法,無條件、無罪釋放高德玉、何正瓊、何先珍及先後被非法關押的程冬蘭、陸遠翠、夏惠瓊等法輪功學員。
金光鴻律師在「關於撤銷高德玉一案的法律意見書」中指出,高德玉通過信仰法輪功獲得了身心健康,並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是一個正直守法的公民,所做的事是向別人介紹法輪功治病強身的效果,並講真相給人們聽,讓人們通過「三退」(退黨、退團、退隊)來保平安,其行為不僅沒有社會危害性,相反是造福社會,既為家庭節省了醫藥費用,讓子女安心工作,促進了家庭的和睦幸福,又為國家節約了醫藥資源,同時老年人有信仰、有寄託,真正做到老有所養,老有所安,是為政府分憂,有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
金光鴻律師還特地對公檢法人員說:「我們都會老去,包括我們的公安偵查人員、檢察官和法官在內。當你們年老體弱,渾身多病,三天兩頭跑往醫院裏的時候,你們又會是甚麼感受!你們家裏也有父母,也有老人,如果你的父母僅僅因為練練氣功、發發資料就被判刑,你又會是甚麼感受?現在高德玉老人通過修煉法輪功獲得了身心健康,而且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這麼好的法輪功,既能強身健體,又能提升人們的道德水準,你自己不練也就罷了,還要動用國家機器來打壓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天理何在?良心何在?難道沒有聽說過「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古訓嗎?請我們的司法公職人員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