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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審判鬧劇該收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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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明慧通訊員唐山市報導)2009年9月3日下午兩點鐘,王希文被唐山市豐潤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但很多王希文的親友不能旁聽,因為旁聽席大部份座位已經被公安以及「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組織)人員佔據。

王希文被抓捕的原因是,網絡警察發現王希文家上明慧網,對王希文進行突擊搜查、抓捕,法庭將王希文修煉用的文字材料、電腦及U盤等電子物品當所謂證據。

在法庭上,王希文自始至終不認罪,而且,在被豐潤區看守所關押期間,也沒有在任何訊問筆錄上簽過字,因為法輪功是公民的信仰,受憲法保護;,王希文也從沒有進行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行為,這種強加的罪名,他不能接受。

質證階段,公訴人沒有提交任何的物證,但出示了物證的照片和國保大隊出的認定結論,作為主要證據。辯護人提出對本案的物證要進行實物質證,對照片無法質證,這些照片不符合物證的條件,不能作為證據來認定;國保大隊是本案的偵查單位,任務是為本案搜集有關的證據,無權力為被告人是否有犯罪行為出示一個認定,是違法行為,違法行為所得的違法的證據是無證明力的。

對辯護人的觀點,審判長徐天鵬沒有任何的答覆,沒有對證據的證明力做任何的說明,對辯護人的觀點也聽了。徐天鵬在審判開始時表現的氣勢洶洶,隨著辯護人有理有據的辯護和這樁不得不審下去的案子的漏洞百出,他的口氣越來越軟。辯護人李靜林律師在辯護時,提出徐天鵬一系列的違法行徑,如不允許會見被告人、限制律師複製案卷等,被徐天鵬制止,警告律師他要以蔑視法庭為由追究辯護人的責任,要求律師只對事實和法律規定進行辯護,不允許對定性進行任何的說明,剝奪律師獨立辯護的權利。

王希文的姐姐和母親都參加了旁聽。庭審結束後,王希文被押出了法庭,母親在後面大喊:「希文……」這聲音穿透了每個人的心,希文回頭看了老母親一眼,就被法警拉走,王希文母親暈倒在椅子上。

審判長席位上的徐天鵬,面對律師和王希文的義正詞嚴時,語無倫次,表現得很恐懼,怯懦,連審判長都沒有底氣的審判,糊弄誰呢?這種鬧劇該收場了。

相關責任人:
豐潤區法院(唐山市區號0315)
書記、院長韓金樹 辦5168212、宅8120502、13703249895
副院長呂國營   辦5183821、宅5178999、13803318739
副院長王淑敏  辦5183302、宅3237958、13803313488
副院長左寶胤  辦5182212       13503253678
副院長劉金國  辦5181627、宅5181420、13803306010
副院長郭玉華  辦5183513、宅5187868、13513395116
紀檢組長蘭眾民 辦5183564、宅5199729、13603383600
辦公室主任梁寶宏 辦5163198、宅5126699、2181106、13832936566
刑二庭審判長徐天鵬辦515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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