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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彭澤縣公安局對大法弟子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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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八月八日】(明慧通訊員江西報導)自99年7.20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時起,江西省彭澤縣公安局十年來一直迫害當地的法輪功學員,包括強逼法輪功學員上繳大法書籍和音像器材等所有法輪功的物品;強行關押學員,對他們或送洗腦班或勞教,進行肉體和精神上的雙重折磨;對講真相的學員強行拘捕、巨額罰款甚至勞教。

彭澤縣公安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有關部門在99年為政保科,後為610,現為國保大隊。他們為了不讓大法弟子信仰「真、善、忍」,首先在經濟上搞垮,強行讓大法弟子一次性交出多則五、六千元,少則三千元罰金。有一次,一位大法弟子來看望另一位流離失所的同修,卻被610的惡警罰款三千元。他們揚言說,要不給錢就要把他送進看守所。一開始他們開價是六千元,後來家裏人實在拿不出,才同意交三千元罰金。

他們多次對一些大法弟子抄家,只要是法輪功的東西就強行收走,甚至罰款。他們對大法弟子的家人施加極大的精神壓力,強迫他們看好大法弟子,不能讓人跑了,如果跑了,就讓家人停工歇業,直到把人找回來為止;找不回來,就要對家人進行拘捕。就這樣長期威脅著大法弟子的家人,使家人承受著極大的精神上的壓力,一些家人因無法忍受這種騷擾多次逼迫妻子或丈夫與自己離婚。有一位女大法弟子因被勞教,丈夫無法忍受精神壓力,竟去看守所逼迫妻子離婚,導致美滿幸福的家庭破裂;可憐他們無辜的孩子,幼小的心靈受到極大創傷,經常以淚洗面,學習成績一落千丈。

彭澤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對堅持信仰或傳播真相的大法弟子任意拘捕或勞教,致使這些大法弟子遭受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

2009年7月4日開始,彭澤縣公安局又與安徽東至縣公安局勾結在一起,對彭澤縣所有在公安局名單上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恐嚇,強行按手印,並且抄了一些大法弟子的家,搶走了大法弟子的電腦、光盤、手機等。7月24日兩名大法弟子被關進東至縣看守所,向家屬各勒索二千元,才放人。他們目的是「十一」要到了,怕大法弟子繼續傳播大法真相,通過這種藉口來對大法弟子進行迫害。


彭澤縣公安局局長:張曉林
彭澤縣公安局電話:0792-562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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