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奎遭七年冤獄迫害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七月七日】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貯木場電工李洪奎,堅持修煉法輪功「真、善、忍」,遭受了中共七年的慘無人道的冤獄迫害,受盡肉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家中的妻兒和親屬也承受著巨大的壓力。

李洪奎,男,54歲,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他處處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戒掉了煙和酒,改掉了打人罵人好發脾氣的惡習。在單位是好職工,工作認真負責,任勞任怨,處處與人為善。在家中是好父親,好丈夫。大法把他變成了道德高尚、身體健康的好人。

可是99年7月20日之後,中共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開始了邪惡的迫害。李洪奎為了講清法輪功的真相,本著憲法賦予公民信訪的權利,於2000年2月去北京上訪,卻被黑龍江駐京的警察劫持到駐京辦事處,在那裏他們輪番審問他,一天一夜不讓他睡覺,企圖瓦解他的意志,讓他放棄修煉,還搶走了他的200多元錢,沒給任何票據。之後警察給他雙手戴上手銬,押回方正林業局,關進看守所小號裏。在看守所裏他受盡了折磨。一天,看守員張雪山唆使6個刑事犯人對他劈頭蓋臉一頓暴打,讓他說「不煉」。他沒有屈服。

他們看一招不行又來一招,看守員陳全指使犯人強制李洪奎「開飛機」,即兩臂張開,90度大彎腰,一罰就是幾個小時。有一次他被罰開飛機4個多小時,口吐鮮血,折磨他的犯人害怕出人命,才放過他。由於他堅修大法,拒寫不修煉的「保證書」,於2002年3月被非法勞教1年。勞教期滿仍不放人,繼續關押。

從2000年2月到2003年5月,李洪奎是在方正林業局看守所裏度過的。在看守所裏,他每天幹10多個小時的奴工,還經常挨打挨罵。他幾次絕食抗議迫害,遭到野蠻灌食。有一天傍晚,看守員陳全、劉啟波無緣無故的對李洪奎大打出手,一拳把他打倒在地,兩人對他拳打腳踢,一直打了半個多小時,打累了才停手。

2003年5月,李洪奎不堪忍受牢獄之苦,逃離看守所,開始了流離失所的逃亡生活。在外面他有家不能回,有時候整天吃不到飯,餓了靠吃野菜充飢,晚上鑽到農村的柴垛裏過夜,遇到雨天全身被淋濕。為了避免再次被抓進看守所,他過了4個多月的流離失所的逃亡生活。

2004年5月20日,為了讓人們了解法輪功真相,李洪奎在公園裏貼真相標語,被方林國保科的孫必武等人綁架。孫必武、張海成、李長海三人把他雙手銬在暖氣管子上,每人拿一根電棍電他,逼他說出都和誰在一起,他不說,他們就用電棍反覆電他。孫必武猛打他嘴巴子,拳打腳踢。張海成拽住他的頭髮,端起洗臉盆的水往他嘴裏灌。李長海拳腳一起上,大打出手。他們三人對他野蠻毆打,從5月20日晚10點打到第二天的中午,打的他臉和眼睛都青了,身上青一塊紫一塊,胸部軟組織內傷,內有淤血,胸部喘氣都疼,全身疼痛難忍,衣服褲子都撕破了。

惡警把他關進看守所小號裏,同一號裏的犯人都看不下去了,說「你去告他,我們給你作證。」當時他妻子找到主管書記姜峰、主管迫害法輪功的政法委頭目孫中傑和檢察院的有關人員,反映李洪奎被打之事,他們都拒不承認,還說身上的傷是抓捕時碰撞的。

中共邪黨人員又對他非法判刑4年,投進黑龍江省呼蘭監獄。在呼蘭監獄集訓隊裏,不法警察為了所謂的「轉化」他,逼迫他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逼迫他寫「保證書」,他不寫就對他進行體罰,強制他雙手背在背後,90度大彎腰,讓犯人看著他,一動不許動,動一點就一頓暴打。有時一彎腰就3個多小時,嘔吐不止。當時集訓隊有一個姓殷的和一個姓尤的警察變著法的折磨他,白天折磨夠了,晚上讓9個人睡在1、5米寬的床上,根本不能休息。每天還要剝大蒜,幹13到14個小時的活,手燒掉皮了,疼痛鑽心,完不成任務,管教就指使犯人連打帶罵。在集訓隊裏迫害了5個月後,把他調到13監區,一直非法關押到2008年5月才釋放回家。

李洪奎所承受的迫害也只是千百萬被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冰山一角。中共邪黨不僅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還殺害了八千萬中國人,對人民犯下了滔天大罪,上天即將徹底清算中共邪黨,天滅中共在即。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們,希望你們認清天象變化,看一看法輪功的真相資料,反思自己的所作所為,彌補自己的罪過,在天滅中共的大劫難到來時,不要給自己留下永遠的痛悔和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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