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姐妹等三人的案例
丹東市大法弟子張舒霞、張舒婕姐妹,通過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她們經營照相館,在接待顧客的時候,態度和藹,加上良好的技藝,使她們的生意很紅火,生活的平靜安寧。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丹東市公安局一處的五名警察非法闖入張舒婕、張舒霞姐妹開的照相館,以查看電腦病毒的名義,進行抄家式的搜查,然後以發現有法輪功材料為藉口,綁架了張舒霞、張舒婕姐妹。同日,與張舒婕、張舒霞姐妹有接觸的法輪功學員趙廣順也被綁架。現在知道丹東市公安局一處的處長杜國軍負責此案,沙麗霞是負責此案的警員。
同年六月二十五日八點三十分,丹東市振興區法院對大法弟子張舒婕、張舒霞、趙廣順開始非法庭審。在非法庭審前,負責刑事的副院長找到為大法弟子辯護的兩位律師,阻撓其中的王姓律師出庭為大法弟子辯護,該副院長並對另一律師則蠻橫提出:一、不准對法輪功的性質進行辯護;二、不能做無罪辯護,只能做有罪辯護;三、只能對證據的情況進行辯護等。當律師問道:你有相關的法律文件嗎?如果有希望能拿出來。該副院長說:「沒有,是上面的意思」。並說律師如不按照他說的做,律師的發言將被打斷。
振興區法院調來十幾名警察站在法院門前,同時阻撓親屬進入法庭,規定只允許當事人的三位直系親屬進去旁聽。
在庭審過程中,所謂主審法官邵敏(女)多次打斷律師的話,最後沒有當庭宣判。
近日,丹東市振興區法院藐視、踐踏法律,無視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事實,執法犯法,違背做人的良知,堅決執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政策,秘密做出對張舒婕、張舒霞、趙廣順三位法輪功學員的違法判決。
王香菊的案例
遼寧省丹東市大法弟子王香菊是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在買菜回家的路上被蛤蟆塘金山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批捕的。幾個月來,王香菊的家人不畏困難,堅持不斷的要人,遭到邪黨公檢部門以互相推脫的流氓手段對待。
因王香菊身體不好,家屬提出辦理「取保候審」,也被派出所、分局、檢察院等部門找各種藉口拒絕,不予辦理。家屬便聘請律師要為王香菊進行無罪辯護,但是律師在取證和了解案情的過程中,遭到金山派出所副所長鄭向陽、元寶區公安分局案審科李曉梅、元寶區檢察院公訴科等相關人員及部門的阻撓和相互推諉,拒絕向家屬和律師提供案情進展的真實情況。
所謂的法官赤裸裸地說:「越請律師辯護判的越重,不允許律師作無罪辯護。」並且聲稱,如果律師辯護就打斷律師的講話,而且只許兩位家屬進去旁聽。中共當局以前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還要遮遮掩掩,偽造、嫁禍一些罪名給法輪功,現在這些遮掩都不要了。
請知情者收集提供上述惡人及其家庭的詳細情況,並將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詳情向其家人、親屬及當地民眾曝光。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或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於一九九二年五月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真善忍」為根本指導。經億萬人的修煉實踐證明,法輪大法是大法大道,在把真正修煉的人帶到高層次的同時,對穩定社會、提高人們的身體素質和道德水準,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發動了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引發全球法輪功學員反迫害、講真相活動。事實證明,這場迫害不僅針對法輪功學員的「真善忍」信仰,也在試圖泯滅所有人的道德原則和精神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