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在《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中說,「環境是人心造成的,環境不好那是你們讓它這樣的。」我理解到,因為不去人心,因此造成環境不好,也就是說,環境不好是不去的人心求來的,是我們要它這樣的。我感到慚愧,對不起師父,對不起眾生。多少時候不是在想著自己的苦,從不考慮師父。我感到別人對我說的話──指責也好、意見也好,說的都對。對照法,我感到自己不能夠無條件的向內找。而自己覺的站在理上,發洩一通的時候,不是有意在幹違反世人常理的壞事嗎?我問自己任何時候都無執無怨了嗎?修煉不就是修自己嗎?看別人的時候,用來衡量的標準是甚麼?不就是人的理嘛,與道甚遠啊!
這一切眾神都在看著,哪有偶然的事啊?誰都不能動的,除非自己在求。思路逐漸在打開,法理也逐漸清晰了。我想,路在腳下,一切自己說了算。換句話說,放下執著、正念做個真正的修煉人時,師父就能為你做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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