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教所裏,早四點起床,晚十點睡覺,白天坐在大廳裏,由一個刑事犯非法看著我,給我讀勞教所規章制度和反面教材。一個星期後把我分到五大隊第一小組,讓我看謊言光碟、洗腦,逼我徹底決裂,我不服從就給我關小號,碼小凳。
大隊長讓我舉報功友以獲得減刑,逼迫我轉化,還要我和她去轉化別的同修,我不同意,他們就惱羞成怒,把我關小號,逼迫我碼小凳、寫檢查。別人正常是早六點起床晚八點睡覺。我是早四點起床,晚十點睡覺,到了三十天時我的雙腿雙腳浮腫、血壓升高到二百二,他們讓我吃藥,我不吃,就把我弄到醫院。回來後又被送到第一小組進行勞動體罰,我不從,大隊長就雙手抓住我的胸前衣服把我拖到她的辦公室,拼命的打我的臉,左右開弓,用腳拼命的踹我的全身,我進行抵制,她說我和國家公務員對抗,又給我關禁閉、碼小凳。之後又回到第一小組繼續體罰勞動。十八個月後才釋放。我自始至終沒有屈服。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9/3/30/1060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