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的宋暢隨丈夫在廣東打工,於2008年7月17日被廣東邪黨人員夥同湖北惡警劫持回沙市、被強行墮胎,關入沙市看守所。
宋暢,荊州市沙市區立新鄉人,自1999年7月20日以來,因堅持修煉大法,被惡黨人員視為眼中釘,九年多從沒讓她安寧過,多次非法抓捕她,非法關押她。凡逢惡黨的大小政治活動期間,無論宋暢是上班,還是在家,沙市立新鄉派出所不出具任何法律手續,無故將她綁架關押,限制人身自由,直至所謂的敏感日結束才放人。
由於不堪忍受邪黨各級人員無休止的騷擾,宋暢於2008年初只得跟隨丈夫熊志國在廣東順德打工。
2008年7月4日晚,順德市公安局以查暫住人口為藉口,敲開熊志國宋暢住所的門,進來後發現宋暢在刻碟,盤問了幾句話,便將夫婦二人綁架,第二天他們發現宋暢已有3個月身孕,遂通知其姑姐交五千元錢將宋暢接回。隨後的幾天裏,宋暢一直要求公安局釋放丈夫熊志國,公安局不僅不放人,還誘騙宋暢:你明天來接人,我們明天放熊志國。
善良純正的宋暢不知是中共邪黨人員的圈套,第二天,一到公安局,就被從沙市趕來的國保大隊的李正剛等人劫持回沙市,強行將宋暢押到市婦幼保健站,在其家人都不知曉,而又無術前家屬簽字的情況下,惡黨人員滅絕人性的強行給其墮胎。
被強制墮胎後,宋暢不願進食,惡黨人員這才讓其家人知道情況,但僅20天,在其家人的眼皮下,又非法將宋暢關進了看守所折磨。在看守所裏,與其他犯人一樣,每天吃的是漂著幾片黃葉的清水湯,伙食極差,加上產後體虛,導致宋暢在監號裏發高燒,至今經期都沒有恢復。
2009年3月18號,沙市區邪黨法院對宋暢作非法開庭。法院執行的不是法律,而是惡黨的邪惡指令。
開庭時,邪惡「六一零」也坐於其中,非法庭審結束時,大法弟子宋暢將一張寫有所需日用品的小條剛遞給家人,家人還沒來得及看一眼,就被惡人從手中搶奪。
天網恢恢,善惡終有報,對於邪黨「六一零」、檢察院及法院等有關人員的犯罪行為,將逃脫不了歷史的審判!你們今天的所謂「審判」就是將來審判你們的罪證。
參與迫害的相關人員:
黃躍勝 沙市區610主任 手機: 13872339939
陳志強 沙市區610副主任 手機: 13317588875
姚洪 沙市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 手機: 13607210598
李正剛 沙市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0716-8467731
陳金華 沙市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0716-8014449
沙市區法院
姓名 職務 辦公室電話 住宅電話 移動電話
何斌 院長 8263453 8456870 13807218586
楊吉奎 副院長 8258855 8516776 13972388796
羅明雲 刑一庭庭長 8270013 8259865 13886615308
沙市區檢察院
公訴科
楊新華
起訴科:716-8562724
科長劉勇
批捕科:716-8563419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9/4/13/1064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