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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海外華人參政意識上升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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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近年來媒體報導,海外華人參政出現新氣象。例如,目前在美國擔任中小城市市長的華裔就有五十位左右,特別是在西海岸的加利福尼亞州和東海岸的紐約,華人參政意識的上升態勢最為明顯;紐約在華人們的努力下,過年已經是法定的節日。在加拿大、歐洲、澳洲等一些華人比較多的城市,華人為了維護和爭取正當的權利,參政意識也明顯提升。

在海外的自由社會裏,華人參政的目的是維護和爭取華人的正當權利,華人對這種「搞政治」是鼓勵和支持的。在海外作為少數民族的華人,尤其是早期到海外的華人,由於各種原因在所在國可能受到一些不公正的待遇或冷眼,心中別有一番滋味。由於新一代華裔(或新移民)的經濟和教育水平的提高,大家都意識到應該要維護和爭取自身的正當權利。因此,鼓勵華人參政,維護和爭取自身的正當權利,提高華人的形像和地位,這可以說是海外華人的共識。

這種在海外逐漸取得共識的「搞政治」,拿到國內(中國大陸)卻行不通。在中國國內,民眾(包括法輪功學員)維護被中共剝奪的權利,維護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的權利,這和海外華人維護和爭取自身的正當權利,在本質上是一樣的。可是,為甚麼有人對法輪功反迫害、維護被剝奪的權利那麼反感呢?這不是海外、國內兩重天嗎?

在國內,共產黨說法輪功「參與政治」,「參政」成了迫害的藉口,有些人跟著指責法輪功,即使在海外,也有人有意迴避法輪功。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國內廣大法輪功學員只是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合法權益被剝奪殆盡。法輪功學員所做的也只不過是維護自身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等等合法權益,對政權本身沒有任何訴求,根本不是要誰手中的權力。這在自由社會裏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大家鼓勵和支持海外華人參政維護和爭取合法權益,為甚麼對法輪功維護被剝奪的政治權利就持不同態度呢?這種雙重標準顯然是不正常的。

中共剝奪了法輪功的人權,也是剝奪了所有中國人的人權。就像《安徽省政協常委汪兆鈞致胡溫公開信》中說的,中共對法輪功的無理鎮壓「這顯然不是針對法輪功,而是對全國人民的鎮壓!」另一方面,人們不難看出,法輪功維護和爭取自身最基本的人權,也是在維護和爭取全中國人民的基本人權,包括那些附和中共、偏聽偏信中共的人們的基本人權(因為他們的人權也被中共剝奪了)。當年美國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爭取的不僅是黑人的人權,而且也是所有人的權利,包括在美國的華人的權利,在美華人顯然也從中受益。

中共給法輪功貼上一個「搞政治」的標籤,嚇得有些人附和中共,從而反對法輪功爭取基本人權的努力,這種雙重標準在效果上就是認同了中共對法輪功基本人權的剝奪,客觀上起到落井下石、協助迫害的作用。

華人只能在海外「維權」(但即使在海外也不能向中共要人權),而不能在國內維護和爭取正當的人權。事實上,不管有沒有意識到,每一個人都是法輪功維護人權的潛在受益者。每一個人都應該像支持海外華人參政一樣,從道義上支持法輪功的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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