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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義縣邪黨法院秘密轉移左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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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一日】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四日,左立志的家人接到通知書,得知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遼寧義縣法院對左立志非法秘判五年,邪黨法院準備十日後將人送走。家人前去縣看守所見左立志,看守所說:十四日、十五日兩天休息,不能見,你們星期一(十六日)來吧。

十六日,家人去了,讓接見了,可是在接見室,隔著玻璃、又不讓靠近、離的很遠,只說了兩句話,也沒聽清,然後就再也不讓見了。

十八日,家人想:人不讓見了,那我們也得看到是怎麼判的判決書啊?(因至今家人一直沒有見到對左立志的判決書),便前去縣法院索要。可法院說給左立志本人了,於是家人又來到縣看守所要求見左立志,可這時看守所的門衛說:人已經被送瀋陽大北監獄了。

就這樣,邪黨法庭非法秘判左立志後,開始說判三年,後又說五年,然後只給了一張判五年的通知書就完事了,並口頭說 「十日後將人送走」,可家人接到通知書後,兩天不讓見,第三天才讓看上一眼,還聽不清說話,就再也不讓見了,便把人給弄走了,說是送瀋陽大北監獄了,是真是假?誰也弄不清,這不明擺著是邪黨法院把左立志秘密的給轉移走了嗎?去向何處?家人甚是擔憂。

在此家人向邪黨的義縣法院提出如下幾個問題,請給與回答:

一、左立志的判決書為甚麼一直不敢給家人,按你們法院的法律程序,判決書是應該由法院親自送達到家人手中的,而不應是家人前去索要的。可是現在家人前去索要幾次都不給,這是何故?這其中是不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你們這樣做,不僅是在枉法迫害無罪的左立志本人,而且你們也是在迫害家人,很明顯的一點:你們是在剝奪我們家人的知情權。

二、你們說判決書給左立志本人了,人不讓我們見,還這麼快的就給弄走了,不用說我們家人見不著,就連她本人是否真的見到判決書了,都是個未知數。對此我們家人存有疑問。

三、看守所的門衛說:人已經被送瀋陽大北監獄了。我們想問:即使人送走了是真的,那你們是根據啥憑證送走的?不得憑判決書嗎?可至今我們連判決書甚麼樣還沒看到,怎麼能將人給送走呢?

四、假如人真的給送走了,送到何地為甚麼都不敢告訴我們家人呢?你們給自己冠以「人民」字樣的法官,左立志被你們非法關了長達半年多的時間,又非法秘密枉判五年,說是給人送走了,時至今日你們對我們家人連一句真話都沒說。無論中共邪黨的「政策」是甚麼,自己做的事還要自己承擔,參與迫害人民的人都逃不開歷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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