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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應城張靜玉被綁架迫害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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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明慧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應城法輪功學員張靜玉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被當地警察綁架,之後劫持到應城第二看守所。張靜玉絕食抗議,遭毆打和灌食。十一月三十日張靜玉被釋放,當時已被迫害的生命垂危。以下是張靜玉的自述。

我是湖北應城法輪功學員張靜玉。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晚九點半鐘左右,應城公安局夥同應城東馬坊派出所由應城公安局政委吳小垱帶隊,並帶著鎖匠到我家強行撬門把門撬開,他們拿著手電筒破門入內搶劫,當時我家有六人正在學法,他們一闖進來就喊:「不准動」,同時抄我家,像土匪一樣,翻箱倒櫃,翻我的包,隨便拿我家的東西,主要搶走電腦、移動硬盤、u盤二個、拿走800元錢,還搶走我隨身用的mp3、m p5,還有一個音響喇叭,將其它衣物亂翻,翻騰一個多小時,隨後又將我們六人強行綁架到應城東馬坊派出所,就在當天晚上十點鐘左右,又把我們六人強行轉送到應城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

我們絕食抗議反迫害,卻又遭到更重迫害,九月二十三日應城東馬坊派出所動用二輛中巴車。把我們又轉到應城第一看守所,到第一看守所我們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第一看守所所長田江濤指使一個叫陳明明的外勞犯人打我們、還有一個王警察親自動手打我們,他們打了之後,把我們六人關進牢房,並說:「十一節日過了之後再放你們回家。」結果到了十月九日才放了五人,而將我繼續非法關押迫害。我開始絕食反迫害,所長田江濤、指導員丁正志,女警員李桂華等人指使外勞犯人逼我喝油奶,我不喝並給他們講真相。幾天後,應城公安局政委吳小垱和國保大隊長楊群樂,二個人來提審我,說是要逮捕我,並製造一些謊言的黑材料要我簽字、按手印,我沒有理他們,我不回答他任何提問,我只是一個勁的給他們講真相,最後他們只好走了。

一個星期後,應城東馬坊派出所一個惡警拿著逮捕證從牢房窗口伸進來要我簽字。我看都不看,我說:「不簽。」他也灰溜溜走了。當我絕食第六天的時候,看守所的指導員丁正志見我身體不行了,就請來了六個武警把我拉到一個電腦房裏。二個武警手裏拿著警棍,一個武警頭目拿著槍對著我惡狠狠地要我喝牛奶,我堅決不喝,並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不但不聽,還罵大法。後來他們把我雙手反銬強行綁架到應城人民醫院野蠻灌食,當時天氣很冷,身上穿的棉襖被灌食濆濕了渾身發冷,回到牢房不停吐水、嘔吐、並渾身寒冷顫抖,身體難受之極。

我一直都是在絕食反迫害,幾天後惡警們又把我強行弄到應城醫院野蠻灌食,回到牢房後,整天上吐下瀉,整個身體幾乎失去知覺,同牢房的人見我這樣,非常同情我,說我瘦得皮包骨,她們都難過並對惡警迫害大法弟子的行為極不滿,所以她們集體向應城第一看守所指導員丁正志、女警員李桂華反應要求釋放我,並對他們說:「你們快放法輪功人張警玉,她是好人,不能關押她,放人。」其中一個同牢房的人說:「我們是做了壞事的,她們法輪功不做壞事,專做好事,就應該無條件放她。」看守所指導員丁正志說:「我沒有辦法,我希望快放她走。」由於長時期絕食,又加上惡警們用殘酷的野蠻灌食手段,我的身體已極度虛弱,小便出血,灌食也灌不進了,看守所見我生命危險,怕承擔責任,同時世人主持正義,他們不得不放人,在十一月三十日我哥嫂把我接回來了。

應城東馬坊派出所卻在放我的時候,要我在一張「監視居住」書上簽字,我不承認,我是好人,拒絕簽字,他們灰溜溜走了。在看守所七十五天,我身體由一百二十八斤到回來那天只有九十二斤。


主要參與迫害者:

應城市東馬坊派出所郵政編碼:432407  
本地區號:0712 應城市郵編:432400

東馬坊派出所長:「610」頭目周維鵬: 
手機13807293550(主要指揮迫害)
東馬坊派出所指導員姚志剛手機139-07293935
東馬坊派出所副所長張俊斌:手機13986504806
蘇勇:手機13871853165

公安局政委吳小垱:
13907293493(主要指揮迫害)

國保大隊長楊群樂:男,辦公0712-3262914,
宅電0712-3230601,
手機:13971953288(主要指揮迫害)
市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陳顯:
辦公0712-3236456(公安局辦)
手機13907299416 宅電0712-3225522,
應城市610:蔡振華:男,辦公0712-3266611,
手機1379720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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