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目前全球起訴江澤民的十八個訴江案中,第一個以「普遍管轄原則」而做出的裁定。屆時,西班牙法官將可能簽發「國際逮捕令」,要求國際刑警組織通報與西國簽有引渡條約的國家,在被告出訪該國時,要求協助將被告押至西班牙受審。台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稱讚西班牙國家法院的正義勇氣,認為將對國際社會起到一個帶頭和示範的作用。
台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 |
正義審判效應將是水到渠成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一手挑起針對法輪功修煉團體的迫害運動,在中國大陸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群眾施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等滅絕政策,導致十年來眾多法輪功學員遭酷刑、失蹤、被活摘器官、被用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證據顯示,與江澤民同案的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和吳官正四名中共高官皆為江澤民的死黨,對這場迫害的發生、推行和延續,有著不可逃脫的罪責。
據悉目前有超過三十位律師,在全球幾十個國家控告江澤民及其他主要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反人類罪」、「酷刑罪」及「群體滅絕罪」,提告了五十多個民刑事訴訟,同時包括提告一些中共使領館的訴訟案,林峰正認為,全球訴江案突顯中國沒有人權、沒有自由。之前的訴江案大部份因為「管轄權」、「豁免權」的問題而沒有進入到實質審理程序。對於這次西班牙法院訴江案的裁定,林峰正說:「這只是開端。我相信世界上其他國家會慢慢跟進,如果重要的國家都起訴江澤民,國際社會則將更有動力去對中共加壓改善中國人權狀況,這是最大的意義。」
他說:「這是很清楚的事實,只要在這部份能夠有點進展,後面跟進的人就會增加,到時就會水到渠成。」
簽訂引渡條約國有義務引渡被告
許多人權問題往往因為政治因素不了了之,但是西班牙外交部亞洲司媒體發言人瑪麗亞•薩爾瑟得(María Salcedo)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表示,西班牙作為民主的三權分立國家,政府行政體系對司法體系的裁決不會做出任何干涉。林峰正表示:「這是很不容易的。」
歷史上西班牙國家法庭曾於九十年代末依照「普遍管轄原則」起訴並發出國際拘捕令,要求自英國引渡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接受違反人權罪行審判。這次,面對訴江這個二十一世紀最重大的國際人權訴訟案,西班牙國家法院再現勇氣,敲響正義審判的第一響鐘聲,林峰正樂觀預期將在國際社會起到相當正面的效應。
由於訴江是刑事案件,定要被告到庭應訊才能做成審判,林峰正認為雖然國際合作是為高度政治性問題,但是鑑於九十年代末英國因為簽有引渡條約,故而在其境內逮捕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的實例,他認為訴江案也是如此,是凡與西班牙籤有引渡協定的國家就應按照引渡協定去執行,林峰正說:「這是義務也是互惠,是個法制面執行的問題。」
林峰正認為被告在其他國家有被引渡的機會,透過訊息廣傳,西班牙起訴案對五名被告、以及那些還在迫害法輪功的行惡者造成壓力,思考其迫害惡行所將帶來的風險,如果其他國家也跟進起訴的話,對於正在進行中的犯罪將會更加有所顧忌與收斂,在維護人權上將有某種程度上的改善。
突破媒體廣為宣傳
隨著海峽兩岸交往熱絡,中共高官不斷訪問台灣,其中不乏迫害法輪功者,據媒體報導,本案五名被告中,重慶市市委書記薄熙來和中共政協主席賈慶林皆有可能於明年訪台。薄、賈二人均已涉及「群體滅絕」、「酷刑」等嚴重罪行,並在世界各地遭到起訴。對此,林峰正認為台灣還在歡迎人權紀錄非常差的中共官員來訪,囿於政府態度,可能一時難在法律上造成壓力,但是可以把他們迫害人權的事實,以及美、加、澳洲等外國因此拒絕其入境和判決他們敗訴的事實儘量曝光給廣大民眾知曉,在廣傳真相上造成壓力,林峰正說:「就拿西班牙法院裁定的案例來廣傳,因為這是媒體焦點,把他的犯行讓民眾更知道透亮。」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9/12/16/1131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