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到一個修煉多年的老同修家,通知她為被迫害的同修發正念。剛進門,看到這個同修也圍著被子,正在打坐,當時是晚上八點鐘。她打完坐放下腿。我說了她一句:「你怎麼不穿上衣服打坐哪?你看電影裏的和尚打坐,都穿的整整齊齊,在大殿裏打坐。況且我們是修大法的更要嚴肅對待打坐、煉功,那麼神聖的事情,這樣做是不嚴肅的。這也是不敬師不敬法。」當時她雖然不高興,可是覺的這樣煉功確實不對。
事情過去了一星期後,這個同修臉上還掛著不高興。一問才知道,我那天說她不穿衣服打坐不高興了。下午,我和另一個同修切磋。我說:「咱們也別說別人了,就自己做好吧,找自己。」我是不是也有不符合法的要求的現象?沒有嚴肅對待晨煉?所以她才不服我說的?我們要共同向內找,向內修。咱們每天晨煉,應該三點五十分就穿好衣服,梳梳頭,洗漱完畢,再開始煉功,不要在睡覺的床上打坐,就在地上坐墊子打坐。過去我們煉功太求安逸了,一定要糾正煉功中不符合法的現象。
寫出來,如還有像我們這樣煉功的同修,馬上糾正過來,嚴肅對待晨煉。
請同修共同切磋,不妥之處請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