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思榮 |
尹思榮,五十多歲,原成都冶金實驗廠職工,家住四川省成都市二環路北四段5號新2棟34號。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萬州區公安局的警察將其抓捕,理由是他是法輪功學員。從那以後,尹思榮開始絕食。九月三日,尹思榮被非法判處勞教二十一個月並被送到臭名昭著的西山坪勞教所。此後,儘管勞教所阻撓律師與尹思榮會面,但在律師的幫助下,尹思榮向重慶市勞教委等相關部門提出了行政覆議的申請。尹思榮目前已絕食三個月。
朱寶娟,女,家住遼寧凌海市。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朱寶娟在家中被凌海市公安局警察綁架。凌海市法院因其信仰法輪功將她判刑五年。在錦州第二看守所期間,朱寶娟子宮長了兩個大瘤子,造成她嚴重大出血。據悉,她曾患有嚴重的心臟病,在被迫害中她曾昏死過去三次。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朱寶娟的家人到監獄探視她,看到朱寶娟面無血色,肚子鼓大,雙腿不能站立。此後,在監獄中,朱寶娟心臟病復發被送進監獄醫院,獄醫給她強行打針、掛點滴,藥物導致她全身抽搐,朱寶娟又被強行灌三粒藥後昏死過去。
陳剛,男,三十六歲,家住江蘇省南京市。二零零八年初,南京市公安局白下區國保大隊警察將他綁架。在南京市白下區看守所關押的一年半期間,陳剛被虐待至中風、失憶、半身癱瘓,身體極度虛弱,走路─拐一瘸。二零零九年七月十日,陳剛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據悉,目前他看上去比實際年齡老了很多,像五十多歲的人,現今他的整個身體癱瘓,生命垂危。
潘玉軍,男,四十多歲,身高一米七五,山東省萊州市的建築工人。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萊州市「六一零」警察將他綁架,警察將潘玉軍關押到店子洗腦班。在那裏,警察把潘的衣服從下往上一掀,蒙住他的頭,就開始暴打。當即把潘玉軍打的昏死過去。之後,警察用涼水將其潑醒後再打。暴打持續了幾天,他們還往潘玉軍的嘴中灌酒,白天並把他放在太陽下曝曬,晚上則把他銬在窗框上,輪番打他。此外,雨天還讓他站在院子裏挨淋,並用兩根電線的兩端夾在潘玉軍的乳頭上,再合上電源電他。惡警們還用打火機將鐵片燒紅往潘玉軍的身上按,惡警劉京兵還用小竹條抽打潘玉軍多日。就這樣,潘玉軍被折磨的昏死過去好幾次,而惡警們則用涼水潑醒過來後再折磨他。在萊州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潘玉軍被打得大便失禁。在看守所中,潘玉軍絕食七個月,惡警們就對其強制灌食。目前,潘玉軍被迫害得極度虛弱而且不能站立,不得不躺在床上,而且大小便不能自理,有的時候出現精神恍惚狀態,無法自己照顧自己。
「緊急行動程序」(Urgent-action Procedures)是聯合國人權機制的一部份,提交時需提供受害者詳細個人情況和被迫害過程。普通案件投訴的是一般人權迫害案件,緊急行動案件則是當被害人受到嚴重迫害時為了防止可能發生的嚴重危險,向聯合國人權機制進行投訴的一種緊急行動。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是當今世界上最權威的國際人權立法與人權狀況監督機構。聯合國以《世界人權宣言》的精神為基礎設立並任命了相關的特派專員或工作委員會,監督各國實施落實相關公約或宣言所規定的人權標準。這些特派專員或工作委員會統稱為「聯合國人權機制」。而收入聯合國人權年度報告中的案例,意味著該案例將會通報各國政府,全球皆知。特派專員們將對侵犯人權的政府作出質詢,各會員國必須予以回覆和解釋,而他們的回覆與解釋也記錄在年度報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