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劉玉和的家屬和律師去吉林監獄。律師需要劉玉和本人的簽字,要求見劉玉和,以便他在委託書上簽字,結果吉林監獄推脫責任,不讓見,也不給簽字。
而劉玉和的家屬要求見劉玉和,監獄人員說不是接見日,不讓見。家屬問:如果是接見日讓不讓見?監獄人員說:那也不讓看!家屬說:那怎麼辦呀?監獄人員蠻橫的說:不知道,那你們問劉玉和去。
一同去吉林監獄的還有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監獄的大法弟子史文卓的家屬及其律師,也要求吉林監獄履行正常手續,請當事人簽字。結果家屬和律師一直等到十一點半,獄政科科長李軼皎、教育科科長徐佔峰、獄警張猛才不得不出來給個交待。
李軼皎仰坐在沙發上,不可一世的樣子,問律師:你是哪個律師事務所的?你有證嗎?你把證拿給我看看!律師給他看了之後,他讓另一個警察「記下來是哪的」。然後他還要看律師身份證。律師說:「我的律師證就代表我的身份證了,身份證在我這裏,我沒有必要給你看。」警察就無語了。警察張猛非常邪惡,居然用手指著律師,帶著惡意問:「你說,你個人認為法輪功是不是×教?」律師慢條斯理的說:「不是我個人認為法輪功是甚麼,我只是在接手法輪功的案子過程中,不斷諮詢法院、檢察院,說法輪功是×教是否有法律條文。他們沒有法律條文。」
十一月十六日(週一),劉玉和家屬再次去吉林監獄要求見劉玉和,教育科科長徐佔峰不讓見,稱嚴管得三個月以後才讓見。家屬找大隊長王衛星要求見監獄長,要見劉玉和並簽字,履行法律程序。王衛星說:找也沒用。
十一月十七日,劉玉和家屬去長春監獄管理局申訴,並向信訪辦反映吉林監獄獄警指使犯人毆打、酷刑迫害劉玉和。信訪辦的一男性人員答應往上邊反映。
劉玉和的家人非常擔心劉玉和的情況,決心將劉玉和被迫害一事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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