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輝,女,四十三歲。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晚上九點,她被當地派出所所長吳燦、「六一零」(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惡徒卜建波等綁架,非法拘禁在南縣看守所長達十七個月。在這十七個月內,她親身經歷了泯滅人性的中共警察的摧殘,遭受污辱、辱罵,被強迫看謊言錄像。
南縣看守所所長李長青對陳曉輝等法輪功學員拳腳相向,鞭子抽人,高壓電棍電人,電擊電燒等等,這種殘害人的手段已經達到隨心所欲。非常邪惡的是,他曾指使其他惡警把女牢放風間的門強行封閉達三十多天,迫使十幾個人擠在十多平米的封閉房間裏,拉屎拉尿都在這裏,因不能放風,也無法洗漱,整個室內惡臭熏天。惡警追隨邪黨為了達到所謂「轉化」,手段殘忍。(後李長青終於遭報,他在一次去參加迫害法輪功的所謂緊急會議途中,車禍身亡。)
南縣「六一零」在金鑫賓館辦所謂洗腦班,用詐騙的伎倆勒索法輪功學員的錢財,煽動法輪功學員的親人對大法犯罪。「六一零」曾威脅陳曉輝的親人:「你們陳曉輝可以不用去勞教,但是要交點錢疏通關係,就可以去南縣賓館進洗腦班,一個星期內就可以放人。」一下敲詐了上萬元。「六一零」惡徒把陳曉輝非法拘禁十七個月,還欺騙她的親人花錢花力同住賓館,指使其家人強制她看謊言錄像,強行抓她的手在所謂保證書上按手印。
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陳曉輝再次被惡警綁架,被劫持到白馬壟勞教所非法勞教達十七個月。(白馬壟勞教所是迫害湖南省女法輪功學員的場所,當時的大隊長是袁立華,中隊長姓趙。)